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切实营造思想解放、作风过硬、崇尚创新、注重实干、环境优良的创业发展氛围,坚决铲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干扰,依规依纪依法惩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根据昌吉州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要求,现将整治重点公告如下,如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欢迎广大企业、农牧民群众积极投诉举报。
一、整治时间
2020年3月中旬至12月上旬
二、整治重点
(一)“推”的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州县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推脱责任等行为。
2.对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的事项,不主动配合协作,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对企业和办事群众需要办理的有关事项,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3.“新官不理旧账”,不履行向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的。
(二)“拖”的方面:
1.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的;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
2.不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拖到最后时限办理的。 3.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致使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为一件事多次跑腿的。
4.无特殊理由,工作日期间服务窗口摆放暂停业务办理或限号办理;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为空号、人为设置忙音或工作日长时间无人接听的。
(三)“绕”的方面:
1.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不落实,窗口事项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到位,随意安排人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或不落实具体服务事项;未按照“应上必上”“线上线下一致”的要求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以及不按网上公布的材料、流程和时限等内容办理业务的。
2.应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或收费项目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让企业或办事群众不清楚、不明白,反复咨询得不到结果甚至“托人找关系”才能办理的。
3.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或反映的难点焦点问题打“太极”,采取回避措施不回应或避重就轻不解决关键问题的。
4.对企业环评、安全生产达标等方面前期指导不到位,后期跟踪不及时,出现问题帮助企业整改不力,避事怕担当,说关门就关门,影响企业生产的。
(四)“卡”的方面:
1.在确保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尊重各类经营业主意愿,不得简单以维稳为由,强行关门歇业、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在经营高峰时段吹哨演练等干扰企业生产活动的(特殊情况除外)。
2.工作程序能简不简,让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疲于填表、排队和跑部门签字;能在网上办理的事项要求现场办理;故意刁难企业和办事群众,从中作梗的。
3.打击报复投诉过本部门本单位的企业或办事群众,故意压着不办,导致企业或办事群众办理事项迟迟落实不到位的。
4.利用职权在测绘、设计、评估、验收等方面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故意不采信、不认可,形成服务被“关系中介”垄断,导致收费高、质量差、效率低的。
5.没有政策法律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企业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在政策法律规定之外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
6.违反规定,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的。
(五)“要”的方面:
1.执法行为不规范,未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为谋取私利,无正当理由反复检查,利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的。
2.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3.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下属单位、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4.利用手中掌握的审批权、审核权、执法权、处罚权等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事宜等要钱要物的;接受或要求企业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以及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三、投诉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12388、0994-4825300
2.举报网站:https://xinjiang.12388.gov.cn/changji/muleihasake/
3.信件邮寄地址:木垒县人民南路1106号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律检查委员会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