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
| 所在地区: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19年6月6日 |
靖西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为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保障我市水环境质量,确保2019年度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2019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系统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二、水质目标
2019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确保难滩河隘屯断面水质达到上级下达标准,下雷河弄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三、2019年度工作任务
按照《靖西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工作参照《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1)。
四、任务落实
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依据《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实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黑臭水体治理等达到各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年度目标要求。实行月报制度,各牵头部门每月3日前将上月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报市环境环保局,由市环境保护局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并进行通报。
五、考核方式
按照国家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对各单位落实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责任追究
对未按照工作要求或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相关责任人启动约谈或问责程序。
附件:1.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地表水水质目标一览表
3.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考核标准
4.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名单
5.水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
6.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清单
7.2019年度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清单表
附件1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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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任务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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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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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污染防治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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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
分年度按计划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按计划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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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
加强工业集聚区配套或依托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管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做好工业废水预处理后的水质监控,以满足进水水质要求,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名单见附件4)。 |
市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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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开展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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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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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
建成区内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
市市政管理局 |
市环境保护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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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并按时间节点完成竣工。 |
市市政管理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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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率年增长率不低于2%。 |
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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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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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
按要求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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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
按上级要求完成污泥处理处置任务。 |
市市政管理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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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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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
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禁止禁养区内出现新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环境保护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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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1%以上),85.8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畜禽粪污全量化处理利用设备设施并保障正常运行,100%畜禽大型养殖场配套畜禽粪污全量化处理利用设备设施并保障正常运行。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环境保护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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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畜禽现代生态养殖。重点推进以节水控污为要点的养殖设施改造建设,推广以“微生物+”为核心的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模式,力争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生态养殖认证。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环境保护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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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杜绝粪污直排。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环境保护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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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
鼓励使用有机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年度目标,通过建设生态沟渠、地表径流积蓄池等设施减控农田氮磷流失。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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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开展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政管理局、水利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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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环境风险防控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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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环境风险 |
定期开展企业和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评估。组织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开展现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 |
按计划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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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现有化学物质健康风险 |
对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体中化学物质健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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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重点提高水上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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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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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产业结构 |
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按年度计划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 |
按计划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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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环境准入。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禁止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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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市域、县域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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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市域、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
市水利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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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空间布局 |
按《城市建城区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企业有序搬迁改造和依法关闭。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应急管理局等 |
按计划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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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挤占的应依法依规退出。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等 |
2019-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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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2019-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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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循环发展 |
组织筛选具有经济效益的节水治污技术和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和推动。 |
市水利局 |
市科学技术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等 |
按计划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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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冶炼、印染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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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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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水资源节约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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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用水总量 |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把规模以上重点用水单位全部纳入国家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系统,实施严格监管。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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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对现有机井进行排查、清理,建立登记制度。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区域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 |
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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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用水效率 |
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制定高耗水工艺和装备淘汰工作方案并分年度实施,健全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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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企业执行用水定额情况的监管,日取水量在1 万立方米以上的取用水重点监控企业每3 年必须开展一次企业水平衡测试。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按计划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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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改造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道长度50公里,新建供水管道长度500公里。 |
市市政管理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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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按年度统计用水情况。 |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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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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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产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强化使用水表的依法检定。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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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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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46万亩。 |
市水利局 |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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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上年提高0.004以上。 |
市水利局 |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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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保护水资源 |
以《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为基础,将再生水、雨水、海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提出目标要求。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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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等水效率评估,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年底实施考核。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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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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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水生态环境保护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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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应每季度第一个月 20 日前向社会公开上一季度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 |
市卫生健康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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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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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的城市、县(市)城区生活饮用水(包括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卫生监测。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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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启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整治。 |
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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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
市卫生健康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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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地下水污染,贯彻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完成本年度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充区等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地下水水源地安全状况整改。 |
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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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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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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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商务局关于下达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2018-2020年)的通知》完成2019年度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同时,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率达到85%。 |
市商务局、环境保护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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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活垃圾简易、临时堆放点的整治,完成住建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
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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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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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废弃矿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开展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废弃矿井封堵或处理。 |
市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局 |
市水利局 |
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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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
重点开展下雷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
农业农村局、湖润镇人民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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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治理 |
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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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空间,2019年6月前,按要求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2019年12月前,依法全面清理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场,开展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治理,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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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产生态养殖,开展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试点,加大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排放监管。开展重点江河湖库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合整治。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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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
贯彻实施《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9 年底前,百色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以上。 |
市市政管理局 |
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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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
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 |
百色市林业局 |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百色市自然资源局、百色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百色市水利局、百色市农业农村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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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加强滨河(湖)海岸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 |
百色市林业局 |
百色市自然资源局、百色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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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措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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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环境监控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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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法力度 |
各设区市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
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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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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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和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环保工作的监督。建立各地案件移送、受理等情况的月调度机制。不定期将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联合公安机关进行挂牌督办,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情况。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公安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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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公安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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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监管水平 |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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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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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
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
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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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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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
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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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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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水环境保护创新实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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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
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支持,重点鼓励在水污染治理中引入第三方治理。 |
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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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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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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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
不定期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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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
各类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
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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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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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
按季度公布各设区市水环境状况及排名情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参评荣誉称号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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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政府每年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及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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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监督 |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推进环境信访信息公开,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
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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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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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
加强宣传教育,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 |
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 |
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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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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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价格税费 |
稳步推进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等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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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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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
市税务局 |
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
长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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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多元融资 |
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环境保护投入。 |
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
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等 |
长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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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整合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相关资金、水利相关资金等用于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 |
市财政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 |
长期 |
||
|
|
建立激励机制 |
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等 |
长期 |
|
|
|
定期将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违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全区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
人民银行靖西支行,发展和改革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等 |
全年 |
||
|
|
完善健全跨界水环境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 |
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
市水利局、林业局等 |
长期 |
||
|
|
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
对各设区市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
市督察和绩效考评办 |
|
按国家时间要求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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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度工作进行督办和专项检查。 |
市督察和绩效考评办 |
|
全年 |
||
|
|
加强督查问责 |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
市督察和绩效考评办 |
|
长期 |
|
|
|
重点工作管理台帐建立 |
建立工业污染防治、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重点工作台帐,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
本计划中所有牵头单位 |
本计划中所有配合单位 |
年底前 |
|
|
|
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报送 |
按上级部门信息报送要求,每双月10日前,向百色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水十条》实施进展、问题和相关的建议情况 |
市环境保护局 |
|
全年 |
|
|
每单月月底前向靖西市环境保护局报送《水十条》简报;每月3日前填报国家《水十条》调度系统,由环境保护局汇总上报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
各牵头单位 |
|
全年 |
|||
附件2
地表水水质目标一览表
|
序号 |
考核城市 |
断面 |
所在河流 |
考核性质 |
2014年水质现状 |
2019年水质目标 |
|
1 |
百色市 |
隘屯 |
难滩河 |
国家考核 |
Ⅰ |
Ⅰ |
|
2 |
百色市 |
弄欣 |
下雷河 |
省内考核 |
Ⅴ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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