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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功能区重新划分完成

所在地区: 江苏--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6日
建设快讯正文

  日前,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和用地开发现状,我市制定出台了《宜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强环境噪声管理,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全市人民营造更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我市于1998年首次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于2006年对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只涵盖宜城街道和丁蜀镇部分区域,考虑到城市规划与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不相适应,《方案》对我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重新划分。《方案》明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宜兴全市,包括新庄、宜城、屺亭、新街、芳桥等5个街道和张渚、西渚、太华、徐舍、官林、杨巷、新建、和桥、高塍、万石、周铁、丁蜀、湖?等13个镇,区划面积为1996.61平方公里。

  根据《方案》,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1类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机场周围声环境功能区(丁蜀通用机场)。同时,我市因没有占地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的康复疗养区域,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即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此外,《方案》还明确,乡村区域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独立于村庄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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