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申报2020年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西--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3日 |
各乡(镇)企业办、各中小微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推动我县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依据《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川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陵政办发〔2017〕33号)、《中共陵川县委、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陵发〔2019〕2号)、《陵川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方案》(陵政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0年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筛选、上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晋兴板”挂牌项目
企业在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登记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
(二)“小升规”项目
2019年度在山西省首次入统升规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文件通知内,并属于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培育库内的工业企业。
(三)“专精特新”项目
2020年度在《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确定2020年晋城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晋市企发〔2020〕39号)文件范围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是在我县境内注册登记并在县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型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2、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消费扶贫、基础设施扶贫、社会事业扶贫等帮扶方面为全县贫困村或者插花贫困村巩固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3、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固定,主营业务明确,发展前景较好,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环保等政策要求;
4、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或没有被相关部门责令关停(责令限期整改的除外);
5、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6.近两年无不良社会诚信记录;
7.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1.“挂牌上市”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一);
2.“小升规”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二);
3.“专精特新”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三)。
四、支持方式和额度
1、企业在2019年度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小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2019年度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
3、2020年度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一定额度的奖励。
五、申报审核程序和要求
1.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要向县扶贫办和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文件方式上报,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照通知所列的要求顺序制作、装订为书册样式),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凡发现资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
2、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
3、县扶贫办和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4、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奖励资金分配计划,由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下拨到各企业;
5.所有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六、申报时间
2020年6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上报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薛国明 陈晓琪
联系电话:6203256
陵川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5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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