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 自贡市大安区民政局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全区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 工作方案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18日 |
建设快讯正文
大农发〔2020〕53号
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
自贡市大安区民政局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全区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
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安排部署和中省市农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根据《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贡市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纪发〔2020〕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全市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自农〔2020〕6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农村集体收支、代收代管、公益项目、社会保障等领域资金管理,深入开展系统治理,遏制村(社区)资金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二、重点任务
紧盯2018年以来,村(社区)一事一议筹资财政奖补、各类征占地资金、集体“三资”、代收代管资金管理使用监督,重点整治村(社区)干部虚报骗取补助、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截留挪用集体资金、贪污侵占代收群众资金、隐瞒集体收入化公为私、巧立名目乱发钱物、“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等问题。
三、组建机构
成立自贡区大安区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组 长:刘严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 洪 区民政局局长
杨 彬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 静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 芩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 勇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易 苗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刘家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秋艳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农村财务治理组、社区财务治理组3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 芩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静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家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秋艳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胡 婷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及慈善福利股副股长
黄 静 区农业农村局综合办主任
万华学 区农业农村局农科股股长
曾 杨 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董莲莉 区财政局产业发展股股长
职责:负责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工作协调,信息收集、上报,督导检查,承办领导小组综合性工作。
(二)农村财务治理组
组 长:刘严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 勇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易 苗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刘家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周 强 区农业农村局园区股股长
陈洪宣 区农业农村局农法股股长
张玉梅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陈伯利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与农机股股长
陈先美 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股长
朱卫彬 区农业农村局扶贫股股长
廖志刚 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水产股股长
万华学 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股长
李 琪 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副股长
董莲莉 区财政局产业发展股股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农村地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督导工作落实、推进,收集、汇总、上报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区财务治理组
组 长:吴 洪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王 静 区民政局副局长
林秋艳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胡 婷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及慈善福利股副股长
曾 杨 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社区资金收支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社区细化方案制定,督导工作落实、推进,收集、汇总、上报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
成立自贡市大安区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结合实际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做好组织动员、自查自纠、检查监督、整改提高等工作,确保工作抓细抓实抓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8月15日)
村(社区)要紧紧围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并填写问题和责任清单,切实开展整改,并将清理整改情况于7月20日前报乡镇(街道)审查备案。乡镇(街道)于8月15日前开展村(社区)全覆盖自查工作,形成专项自查报告报区领导小组。
1.农村自查自纠工作重点
(1)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征占地补偿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征占地审批手续、征占地面积、补偿金额、补偿费分配方案、核实被征占地农民补偿金额、账目不公开或账目不清、贫污侵占私分等违纪违法问题。
(2)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报建审批,是否履行民主程序,项目验收、财政奖补资金划拨、资金使用、节余资金管理、账目不公开或账目不清等违纪违法问题。
(3)开展代收代管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农业政策性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农民养老保险等缴存标准、金额及农户分户缴存情况等违纪违法问题。
(4)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①资金方面。一是资金是否全部及时入账,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农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是否合规、审核把关程序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村(社区)干部虚报骗取补助、巧立名目乱发钱物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村(社区)财务管理中是否存在钱、财、印章集中个人管理缺乏制衡问题;账务账目是否存在不公开或者账目不清等问题。②资产方面。在资产评估、发包、处置等方面是否存在未履行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擅自处置集体财物等违纪违法问题。③资源方面。开发利用及发包等方面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5)重点整治“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不规范、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和党员干部虚报套取、违规领取、违规分配、贪污挪用等问题。一是检查存量问题整改情况;二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实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三是检查是否仍然存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违规问题。
2.社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
(1)在社区资金收支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一是资金是否全部及时入账,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二是社区集体支出方面非生产性开支是否合规,审核把关程序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社区干部虚报骗取补助、钻管理漏洞截留侵占据为己有、巧立名目乱发钱物(是否存在利用办证、低保户审批等收受他人礼金、礼卡和其他财物等)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钱、财、印章是否存在集中个人管理,缺乏相互监督制约问题。
(2)在社区集体资产方面。重点整治:一是在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集体物资采购等过程中是否履行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卫生费收缴等方面,是否存在为本人或亲友搞特殊照顾。三是是否存在擅自决定其他涉及社区集体利益和居民利益需“一事一议”方式逐项表决的重大事项等。
(3)在社区资金收支公开方面。重点整治:一是资金公开是否不全面,存在选择性公开、虚假性公开、形式性公开等现象。二是是否存在公开程序不规范、审查不严格、未经集体决策公开、接受询问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是否存在公开时间打折扣,不严格实行定期公开、及时公开的问题。
(4)重点整治“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不规范、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和党员干部虚报套取、违规领取、违规分配、贪污挪用等问题。一是检查存量问题整改情况;二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实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三是检查是否仍然存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违规问题。
(三)复查抽查阶段(2020年8月16日至9月15日)
区县复查阶段(2020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区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复查组,按照随机抽取不少于四分之一的乡镇(街道)且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2个村(社区)进行复查,并形成复查报告报区领导小组。
市级抽查阶段(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市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抽查组,按每个区县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1个村(社区)的方式进行抽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2020年9月16日至10月30日)
1.深剖问题根源。进一步深入查找全区村(社区)财务管理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2.构建长效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完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严明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保持清正廉洁工作作风。坚持把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梳理规范各级各类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等内部监督机制,形成依法公开、科学民主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3.强化总结推广。持续深化村(社区)财务管理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查处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项项有举措。总结推广工作成果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推进全区村(社区)财务管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正风肃纪的有效举措,相关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确保工作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要形成由纪检、农业中心、财政、信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要把治理工作落细到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头、落地到村社,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报道机制。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大力宣传治理的意义和目的,要通过广播、标语、网络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反映违反财务纪律、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突出问题线索。同时要做好信息交流、宣传报道,为深入推进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监督,务求实效。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层层设立整治台账,对收集到的线索问题实行登记追踪,将实时监督贯穿始终,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区农业农村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5522251)并在门户网站及显着位置张贴告示,各镇街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收集涉及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的违法违规线索和相关意见建议,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紧盯问题,深挖细查。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见项目见资金,既排查点上问题,又查找面上问题。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作用,将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五)依规依法,严肃问责。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性质和程度,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要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复查期间要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及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和专项报告,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
五、信息报送
各镇街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联络员)负责与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衔接、文件接收、信息报送等。
各镇街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直面问题的态度,认真梳理自查自纠情况,围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撰写自查报告,并附问题清单。要按时将《自贡市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统计表》(6月起每月23日前)、《自贡市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查及整改情况表》(7月18日前)、《自贡市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统计表》(7月18日前)、系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7月23日、10月13日前)分别同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民政局联系人。
联系人:
区农业农村局(区级联络员)
李琪,电话:5522251(65362),邮箱:1210187077@qq.com
区民政局
胡婷,电话:2206692(63569),邮箱:794689278 @qq.com区财政局
董莲莉,电话:63716,邮箱:844236880 @qq.com
附件:1.自贡市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统计表
2.自贡市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查及整改情况表
3.自贡市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统计表
自贡市大安区民政局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8日
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
自贡市大安区民政局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全区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
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安排部署和中省市农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根据《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贡市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纪发〔2020〕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全市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自农〔2020〕6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农村集体收支、代收代管、公益项目、社会保障等领域资金管理,深入开展系统治理,遏制村(社区)资金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二、重点任务
紧盯2018年以来,村(社区)一事一议筹资财政奖补、各类征占地资金、集体“三资”、代收代管资金管理使用监督,重点整治村(社区)干部虚报骗取补助、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截留挪用集体资金、贪污侵占代收群众资金、隐瞒集体收入化公为私、巧立名目乱发钱物、“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等问题。
三、组建机构
成立自贡区大安区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组 长:刘严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 洪 区民政局局长
杨 彬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 静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 芩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 勇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易 苗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刘家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秋艳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农村财务治理组、社区财务治理组3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 芩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静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家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秋艳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胡 婷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及慈善福利股副股长
黄 静 区农业农村局综合办主任
万华学 区农业农村局农科股股长
曾 杨 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董莲莉 区财政局产业发展股股长
职责:负责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工作协调,信息收集、上报,督导检查,承办领导小组综合性工作。
(二)农村财务治理组
组 长:刘严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 勇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易 苗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刘家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周 强 区农业农村局园区股股长
陈洪宣 区农业农村局农法股股长
张玉梅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陈伯利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与农机股股长
陈先美 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股长
朱卫彬 区农业农村局扶贫股股长
廖志刚 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水产股股长
万华学 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股长
李 琪 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副股长
董莲莉 区财政局产业发展股股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农村地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督导工作落实、推进,收集、汇总、上报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区财务治理组
组 长:吴 洪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王 静 区民政局副局长
林秋艳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胡 婷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及慈善福利股副股长
曾 杨 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社区资金收支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社区细化方案制定,督导工作落实、推进,收集、汇总、上报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
成立自贡市大安区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结合实际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做好组织动员、自查自纠、检查监督、整改提高等工作,确保工作抓细抓实抓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8月15日)
村(社区)要紧紧围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并填写问题和责任清单,切实开展整改,并将清理整改情况于7月20日前报乡镇(街道)审查备案。乡镇(街道)于8月15日前开展村(社区)全覆盖自查工作,形成专项自查报告报区领导小组。
1.农村自查自纠工作重点
(1)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征占地补偿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征占地审批手续、征占地面积、补偿金额、补偿费分配方案、核实被征占地农民补偿金额、账目不公开或账目不清、贫污侵占私分等违纪违法问题。
(2)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报建审批,是否履行民主程序,项目验收、财政奖补资金划拨、资金使用、节余资金管理、账目不公开或账目不清等违纪违法问题。
(3)开展代收代管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农业政策性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农民养老保险等缴存标准、金额及农户分户缴存情况等违纪违法问题。
(4)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①资金方面。一是资金是否全部及时入账,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农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是否合规、审核把关程序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村(社区)干部虚报骗取补助、巧立名目乱发钱物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村(社区)财务管理中是否存在钱、财、印章集中个人管理缺乏制衡问题;账务账目是否存在不公开或者账目不清等问题。②资产方面。在资产评估、发包、处置等方面是否存在未履行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擅自处置集体财物等违纪违法问题。③资源方面。开发利用及发包等方面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5)重点整治“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不规范、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和党员干部虚报套取、违规领取、违规分配、贪污挪用等问题。一是检查存量问题整改情况;二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实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三是检查是否仍然存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违规问题。
2.社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
(1)在社区资金收支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一是资金是否全部及时入账,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二是社区集体支出方面非生产性开支是否合规,审核把关程序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社区干部虚报骗取补助、钻管理漏洞截留侵占据为己有、巧立名目乱发钱物(是否存在利用办证、低保户审批等收受他人礼金、礼卡和其他财物等)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钱、财、印章是否存在集中个人管理,缺乏相互监督制约问题。
(2)在社区集体资产方面。重点整治:一是在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集体物资采购等过程中是否履行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卫生费收缴等方面,是否存在为本人或亲友搞特殊照顾。三是是否存在擅自决定其他涉及社区集体利益和居民利益需“一事一议”方式逐项表决的重大事项等。
(3)在社区资金收支公开方面。重点整治:一是资金公开是否不全面,存在选择性公开、虚假性公开、形式性公开等现象。二是是否存在公开程序不规范、审查不严格、未经集体决策公开、接受询问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是否存在公开时间打折扣,不严格实行定期公开、及时公开的问题。
(4)重点整治“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不规范、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和党员干部虚报套取、违规领取、违规分配、贪污挪用等问题。一是检查存量问题整改情况;二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实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三是检查是否仍然存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违规问题。
(三)复查抽查阶段(2020年8月16日至9月15日)
区县复查阶段(2020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区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复查组,按照随机抽取不少于四分之一的乡镇(街道)且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2个村(社区)进行复查,并形成复查报告报区领导小组。
市级抽查阶段(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市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抽查组,按每个区县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1个村(社区)的方式进行抽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2020年9月16日至10月30日)
1.深剖问题根源。进一步深入查找全区村(社区)财务管理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2.构建长效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完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严明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保持清正廉洁工作作风。坚持把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梳理规范各级各类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等内部监督机制,形成依法公开、科学民主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3.强化总结推广。持续深化村(社区)财务管理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查处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项项有举措。总结推广工作成果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推进全区村(社区)财务管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正风肃纪的有效举措,相关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确保工作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要形成由纪检、农业中心、财政、信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要把治理工作落细到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头、落地到村社,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报道机制。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大力宣传治理的意义和目的,要通过广播、标语、网络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反映违反财务纪律、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突出问题线索。同时要做好信息交流、宣传报道,为深入推进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监督,务求实效。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层层设立整治台账,对收集到的线索问题实行登记追踪,将实时监督贯穿始终,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区农业农村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5522251)并在门户网站及显着位置张贴告示,各镇街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收集涉及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的违法违规线索和相关意见建议,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紧盯问题,深挖细查。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见项目见资金,既排查点上问题,又查找面上问题。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作用,将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五)依规依法,严肃问责。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性质和程度,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要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复查期间要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及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和专项报告,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
五、信息报送
各镇街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联络员)负责与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衔接、文件接收、信息报送等。
各镇街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直面问题的态度,认真梳理自查自纠情况,围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撰写自查报告,并附问题清单。要按时将《自贡市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统计表》(6月起每月23日前)、《自贡市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查及整改情况表》(7月18日前)、《自贡市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统计表》(7月18日前)、系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7月23日、10月13日前)分别同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民政局联系人。
联系人:
区农业农村局(区级联络员)
李琪,电话:5522251(65362),邮箱:1210187077@qq.com
区民政局
胡婷,电话:2206692(63569),邮箱:794689278 @qq.com区财政局
董莲莉,电话:63716,邮箱:844236880 @qq.com
附件:1.自贡市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统计表
2.自贡市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查及整改情况表
3.自贡市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统计表
自贡市大安区民政局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8日
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1
自贡市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 治理项目 | 发现问题情况 | 问题线索情况 | 党员干部主动说清情况 | 查处情况 | 通报曝光 | ||||||||
| 摸排 问题 (个) |
整改 问题(个) |
发现问题线索(个) | 移送问题线索(条) | 办结问题线索(条) | 主动说清问题(人) | 主动上交金额(元) | 处理 人数 |
总人数 | 党纪政务处分(人) | 组织 处理(人) |
问题(个) | 人数 | |
附件2
自贡市村(社区)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查及整改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所属年份 | 涉及村(社区)名称 | 发现问题情况 | 整改情况 | 备注 | |||||||||||||
| 改革后 | 改革前 | 问题类型 | 摘要 | 金额(元) | 发现问题是否整改? 是如何整改的? |
问题线索移交情况 | 党员干部主动说清情况 | 查处情况 | 通报曝光 | ||||||||
| 移送纪检问题线索 | 办结问题线索 | 主动说清问题(人) | 主动上交金额(元) | 处理人数(人) | 总人数(人) | 党纪政务处分(人) | 组织处理(人) | 问题(个) | 人数(人) | ||||||||
| 合 计 | |||||||||||||||||
| 举例 | |||||||||||||||||
| 2018年 | 张村 | 李村 | 农村集体土地征占地补偿 | (描述具体问题) | 10000 | (回答是否。整改的具体措施。) | 是 | 是 | 2 | 10000 | 2 | 2 | 0 | 2 | 1 | 2 | |
| (描述具体问题) | 2000 | (回答是否。整改的具体措施。) | 是 | 否 | |||||||||||||
|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 (描述具体问题) | 5000 | (回答是否。整改的具体措施。) | 否 | 是 | ||||||||||||
| 王村 | 代收代管资金 | (描述具体问题) | 3000 | (回答是否。整改的具体措施。) | 否 | 是 | |||||||||||
| 2019年 | |||||||||||||||||
| 2020年1-5月 | |||||||||||||||||
2.”问题类型”列由填报单位按下列归类分别填列内容:(1)村:农村集体土地征占地补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代收代管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2)社区:资金收支管理、集体资产管理、资金收支公开。
附件3
自贡市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元
| 年份 | 村(社区)名称 | 收入来源 | 支出事项 | 结余 | 备注 | |||||||||||||||||
| 改革后 | 改革前 | 合计 | 财政补助 | 集体经济收入 | 其他 | 合计 | 村(社区)干部报酬及补助支出 | 公用经费 | 项目支出 | 其他 | ||||||||||||
| 村(社区)干部报酬 | 基层组织活动及运行维护费 |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 其他 | 小计 | 小计 | 筹资筹劳(折资) | 捐赠 | |||||||||||||||
| 金额 | 具体内容 | |||||||||||||||||||||
| 合 计 | ||||||||||||||||||||||
| 2018年 | A | a | ||||||||||||||||||||
| b | ||||||||||||||||||||||
| 2019年 | ||||||||||||||||||||||
| 2020年1-5月 | ||||||||||||||||||||||
2.”集体经济收入”列下的明细列由填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添加完善,可适当增减列。
附件下载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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