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24日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
通 告
2020年高考、中考在即,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我县2020年高考、中考禁噪期定为7月3日至7月13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禁噪期间,在永昌镇城区范围内除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外,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音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烧烤、露天歌舞等消费娱乐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晚会、家庭舞会;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城区禁鸣的规定。
五、高考期间(7月6日至8日)、中考期间(6月11日至13日),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运行(渣土车、商砼车、砂石车等)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六、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禁噪规定的,广大市民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反映(公安机关:110,负责道路交通、社会生活、商业经营、高音喇叭方面噪声监管整治;住建部门:4821481,负责建筑施工方面噪声监管整治;生态环境部门:4825569,负责工业企业方面噪声监管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切实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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