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易地扶贫搬迁“山东模式”显魅力
| 所在地区: | 山东--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25日 |

山东菏泽市鄄城县在每个安置区都配套建设一个扶贫就业车间,吸引藤编、发制品、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入驻,搬迁群众月平均工资在1500元左右。图为该县孙沙沃付庄安置区。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供图
盛新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尹明波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截至目前,山东整体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建设集中安置点39个,涉及搬迁人口11089户、35709人;分散安置1418户、4125人。建设完成道路114.2公里,配套管网218公里,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7个,垃圾处理设施54个。新建幼儿园12所,小学4所,初中1所,医疗设施20个。新建社区服务设施25个,综合活动室27个,文化广场39个,完成全部旧房拆除11860套,复垦面积6999.2亩,累计完成投资33.3亿元。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发展的问题,是我国特色开发式扶贫的一个重要创举,是国家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周连华告诉记者,山东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搬迁人口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有力抓手,对山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据周连华介绍,“十三五”期间山东易地扶贫搬迁涉及济南市南部山区、泰安市东平县、临沂市沂南县、沂水县、费县和菏泽市鄄城县共4市6个县区,共实施搬迁人口12507户、3983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06户、11335人,截至2018年底,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搬迁入住并实现脱贫。
“顶层设计”引领易地扶贫搬迁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5年底这项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专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书面批示达20余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孙来斌介绍,在具体工作中,山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省级由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开发办共同牵头,财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配合联动,各相关市、县(区)及乡镇也都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形成了省市县乡联动推进、部门协同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确保了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6年4月,山东省政府就批复了《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保基本、促脱贫”的目标要求,统筹制定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控制标准,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四到县”的要求,细化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公开搬迁政策、公开评定搬迁对象“两公开”,不准超面积建设、不准搬迁户超标准自筹资金“两不准”,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脱贫项目建设“两配套”,进一步加强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了相关部门责任,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平台设立和资金承接使用方面,山东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分别确定了省级和县级投融资主体。一是省级投融资平台。2015年底,山东省政府确定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金融平台公司,承接承贷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贷款等专项资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以及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县级投融资平台。涉及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6个县(区),全部采取新设立或指定现有综合性国有投融资公司,作为县级投融资平台和实施主体,承接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和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后续帮扶项目的具体实施。三是严格资金承接使用。截至目前,山东共计借入、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18.77亿元,为扶贫搬迁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圆满完成了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确定的融资和投放任务。在此基础上,山东认真做好贴息资金安排,2016年至2020年,省丝路投资公司承接、发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09万元用于各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贴息及融资补助,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把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后续扶持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方式,效果显著。”孙来斌表示,在确保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山东按照靠近中心村、靠近镇驻地、靠近城区、靠近产业园区、靠近旅游区“五靠近”的原则确定集中安置点选址,39个集中安置区共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517人,集中安置率为92.8%。
着力打造易地搬迁“山东模式”
“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山东省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确保每户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则统筹协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等政策,加大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孙来斌坦言,通过引导发展生产、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措施,山东竭力让搬迁贫困户获得稳定收入,增强搬迁户获得感、幸福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抓好方案设计助推脱贫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部署要求,山东在省级规划中,针对搬迁群众脱贫发展,提出了巩固发展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开发旅游资源,加强创业就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等精准脱贫政策措施。指导各县(区)制定和落实好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实施方案。
发展特色产业助推脱贫发展。近年来,山东积极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纳入各地产业扶贫总体规划,与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同时,大力发展见效快、收益好的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合理规划建设扶贫车间、产业园区,就近安置搬迁人口就业,让搬迁群众实现稳定收入。比如,费县整合财政资金62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近亿元,在大田庄安置点附近建设东方润宝高效农业扶贫产业园,增加贫困户和村集体收入,带动贫困户400余人稳定脱贫。
创新资产收益助推脱贫发展。鼓励贫困村将上级财政投到村的各类专项扶贫资金,在不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投入特色产业、旅游、光伏等产业项目中,量化为股份,按比例获得收益。或者直接将扶贫资金投入到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按固定利率获得收益。比如,济南市南部山区从2018年开始为两个搬迁村每村增加投资性扶贫资金200万元,每村的投资性收益将达到18万元,专门用于扶贫公益金分配,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支持产业发展,提升基础设施等。
加强技能培训助推脱贫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围绕扶贫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至少接受1次劳动技能培训。丰富技能培训形式,鼓励开展长短结合、线上线下结合、集中分散结合的培训活动,提升培训质量。
谈到山东易地扶贫搬迁主要经验做法,周连华总结为“四个坚持”。
——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落实省负总责。按照国家要求,统筹国家政策、群众意愿、社会发展等要素,山东出台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了搬迁的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在资金、土地、后续发展和融资方面都作了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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