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17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乐昌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昌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乐昌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韶关市乐昌市乐廊路旁(大木坵村小组猪屎峡)(E113.379051146°,N25.137445580°)
项目概况:乐昌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在韶关市乐昌市乐廊路旁(大木坵村小组猪屎峡)建设“乐昌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6148.8m2,总建筑面积618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屠宰厂房、隔离间、急宰间、动检室、一栋办公宿舍楼等相关配套设施,厂房内配套有检疫室、待宰栏、内脏加工间、分割间、肉检室、预冷间、锅炉房等。新建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处理能力550m3/d。
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30万头。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乐昌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树清 电话:13726666681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深圳市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电话:15914872087
E-mail:1394636042@qq.com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猪粪尿污水、屠宰废水、喷淋废水、车辆冲洗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待宰栏、屠宰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恶臭。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猪叫和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猪粪、猪毛、猪血、猪蹄壳、不可食用内脏、污水处理站污泥、病死猪、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搞好组织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建设一座550m3/d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隔油沉淀+气浮+A/O+沉淀+砂滤+消毒”,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的三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进入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屠宰车间配套设置一套“除臭剂喷洒装置”,对屠宰车间及待宰栏产生恶臭单元喷洒除臭剂,屠宰车间级待宰栏均设置为全封闭式,同时设置抽排风系统,废气经22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物质的构筑物实施全密闭,同时设置抽、排风系统,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要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在厂内存放量及存放时间;加强厂区内绿化,种植具有芳香气味的植物,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
给猪只提供充足的饲料和水,减少因饥饿发出突发性噪声;固定源设备噪声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移动源噪声通过保持路面平整、限速等措施降噪;加强场区内绿化,增强绿色植物的吸声作用。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牲畜粪便、肠胃内容物人工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农场做有机肥料。粪便及肠胃内容物应做到日产日清,转运及运输途中采取密闭运输,防止运输途中出现撒漏。
剥下的猪毛、蹄壳等外售加工企业做生产原料。
猪血收集后外售饲料加工企业生产高蛋白畜禽饲料,要求日产日清,转运及运输途中采取密闭运输,防止运输途中出现撒漏。
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后残肉及碎肉渣全部经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加工企业生产饲料。
污水处理站污泥包括隔渣和生化处理的剩余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清运填埋;隔油池废渣定期打捞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厂区统一收集。当地环卫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尤其是夏季,更应及时清运区内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不能随意丢弃,应集中管理、处置,临时堆积、储存场应采取避雨防渗漏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的规划要求;正常运行状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过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水平。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环境影响小,项目建成后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和建设期的环境管理与监理,实现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在建设单位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乐昌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乐昌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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