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基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22日 |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南京市基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南京市基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
二、项目编号: QDZC-2020-140
三、项目概况、研究内容及工作周期
(一)项目概况
“十四五”是南京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南京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南京市军民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融办发[2020]8号)要求,南京市军民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主要形成“1+6”工作成果,即1个主规划和6个子规划,其中《南京市基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编制。
(二)研究范围及内容:
规划范围: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6587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2020年-2025年。
(1)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通过调研与资料收集,分析南京市铁路、公路、过江通道、港口水运、航空等基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南京“十四五”基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需求和面临的形势。
(2)发展定位与主要目标
结合军民融合发展的需求和形势,提出“十四五”基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及主要目标。
(3)重点领域、主要任务、重点项目
结合南京市综合交通规划方案,提出“十四五”基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布局方案,从铁路、公路、过江通道、港口水运及航空等方面明确“十四五”的主要任务,以项目库的形式明确“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
(4)保障机制
结合基础领域项目建设要求,从组织保障、规划保障、资源保障、财税保障、政策保障及机制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及建议。
(三)工作周期:
配合主规划时间要求,具体随省市规划编制情况调整。
1、2020年6月初前,完成交通各系统与军方各层级需求对接,形成军地一致认可的规划编制提纲;
2、2020年7月底前,开展规划纲要结构设置,完成规划框架构置和军地审定;
3、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
4、2020年12月底前,报市军民融合领导小组,省战备办审核,根据意见修改完善规划;
5、2021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规划编制任务。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9.9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本项目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4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4日14: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20楼2011会议室
八、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6月4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20楼2011会议室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13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5-83194219
采购代理: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5-84719909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二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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