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2020年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及改善对策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7日 |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编制《2020年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及改善对策研究》项目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编制《2020年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及改善对策研究》项目
二、项目编号: QDZC-2020-111
三、项目概况、研究内容及研究周期
(一)项目概况
本次《2020年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评价及改善对策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依托《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评价指标研究》项目成果,立足于南京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现状特征与居民出行需求发展趋势,以规范共享单车运营秩序,改善城市交通服务为目标,从经营管理、部门评价、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在我市经营共享单车企业开展经营服务综合评价,并通过综合评价与分析研究,把握南京市共享单车发展形势及面临的问题,提出南京市规范与引导共享单车发展的相应对策。
(二)研究内容:
1、收集企业经营服务资料和政府部门监管资料,分析把握南京市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的基本情况;
2、制定科学合理的社会调查方案,开展实地调查(半年一次,每次调查样本问卷数量不少于8000份,实现南京各区全覆盖),并进行相应数据分析;通过调查分析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3、对各共享单车公司的经营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与对比分析,研究南京市共享单车发展特点和形势,并提出规范与引导南京市共享单车发展的对策措施。
(三)研究周期:
2020年6月中旬,完成2020年上半年共享单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及改善对策研究工作。
2020年12月中旬,完成2020年下半年共享单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及改善对策研究工作。
2020年12底,形成《2020年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评价报告》成果。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9.5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已经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备案信息已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或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设计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高等院校(211或985)。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本项目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20日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20楼2011会议室。
八、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4月20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20楼2011会议室。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21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5-83194180
采购代理: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5-84719909
二0二0年四月七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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