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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在地区: 江苏--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6日
建设快讯正文
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的委托,就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项目(JCDL(2019)-2012)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CDL(2019)-2012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经营保险业务的相关证明,必须具有中国保监会《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的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安全责任保险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只允许以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中心支公司中任何一个名义参加投标,不允许一个保险公司同时委派2个及以上的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 不接受 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五、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5楼509室);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其他相关事项: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5月21日14:00至14: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

响应文件接收人:现场工作人员;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5月21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

七、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安滔            

联系电话025—83613027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俞俊           

联系电话:025-86711868

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2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九、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 收取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 元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转帐支票、电汇。

(二)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龙蟠路支行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00时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到至指定帐户(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投标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答复)。

(四)投标保证金如是以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确认手续,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财务收据为准,须将到账凭证(财务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五)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财务收据原件移交招标代理机构(用于保证金退还,收据背面需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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