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凤政办字〔2020〕4号凤山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
| 所在地区: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6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凤山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凤山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
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产量大、分布广,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但随着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秸秆遗弃和焚烧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开展秸秆露天禁烧暨综合利用,对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根据《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要求,结合河池市及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道路。以秸秆资源多元化利用为根本目标,拓宽秸秆利用渠道;以秸秆资源高效转化为基本途径,提高秸秆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形成秸秆收运储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综合利用的产业体系。到2021年,“重点管控区”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实现农村环境改善、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行动原则
(一)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坚持全域监管、依法打击露天焚烧。积极推动秸秆资源多元化利用,逐步提高利用率,最终实现全量资源化利用。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坚持把秸秆禁烧与大气质量改善相统一,率先以主城区、主干道等敏感地带作为“重点管控区”,加大工作力度并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向全域推进。
(三)社会协同、各方参与。通过舆论引导、罚烧奖用,在全市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政策支持,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行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引导建立收集、运输、储存、加工、利用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形成“农村更生态、农户可受益,市场有需求、企业获效益”的治理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组织体系。成立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县的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要按照“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原则,将相关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明确其在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方面的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以及联防联控协作方式。县、乡、村、组、户实行五级联防联控,确保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和农户。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户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研究出台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体系。贯彻落实上级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税收优惠、投融资政策,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积极招商引资,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项目落地效率。对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范围,降低秸秆初加工成本。
(三)制定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制度体系。根据我县农业生产特点,制定具体实用的秸秆机械还田技术规范,积极开展示范,完善技术体系,优化作业模式。针对农作物种类,制订发布秸秆机械化收获、留茬还田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实行乡(镇)累加补贴。研究制订秸秆综合利用产品和技术的行业标准,促进产品、工艺和设备的标准化,不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推进秸秆资源“五化”利用的产业体系。
一是发展秸秆燃料化利用。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减少一次性能源消耗和污染。积极引进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秸秆热解气化项目建设,发挥节能减排功效。根据秸秆资源种类和可利用资源量,合理规划产业布局。积极推进燃煤小锅炉能源革命,加快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
二是促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因地制宜确定还田方式,重点推广秸秆翻埋还田、碎混还田和免耕覆盖还田,建立科学合理的耕作制度。鼓励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铡草机、秸秆捡拾机、打捆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进行补贴,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农机与农艺融合。在“重点管控区”联合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切碎装置才能进田作业,实现秸秆粉碎就地还田,2021年全县水稻秸秆还田达到11000吨。鼓励引导农民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秸秆堆沤、生产有机肥,增加有机物料还田,2021年全县利用秸秆沤肥能力达到2000吨左右。
三是培育秸秆饲料化利用。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农作物饲料化利用的对接,创新探索秸秆饲料化应用新模式,支持种养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饲料化商品化生产,提高秸秆饲料化应用比例。大力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探索多种形式的秸秆贮存使用方式。积极培育秸秆饲料加工企业,促进秸秆饲料规模化利用,鼓励养殖户利用秸秆发展牛羊草食畜牧业生产。加大对养殖户利用秸秆加工机械的补贴力度,对重点企业收储秸秆的运输费用、贮存库房建设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力争到2021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到1000吨左右。
四是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充分利用我县的稻杆、玉米芯、荒地杂草等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栽培品种、设施类型和栽培模式,引导秸秆基料食用菌规模化生产,培育壮大秸秆基料食用菌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积极探索代料栽培技术,利用农作物秸秆部分代替木料栽培木腐菌。重点扶持建设秸秆机械自动一体化、基料化利用加工点,促进秸秆粉碎后的基料化或无土栽培的原料利用。
五是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企业开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鼓励秸秆纤维代木技术创新,推动制浆造纸、板材、活性炭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鼓励秸秆代粮生产酒精、木糖醇等。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延伸产业链。
(五)引导形成秸秆收储社会服务体系。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网络。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经济实用的农作物秸秆收储点。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农作物秸秆收储运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鼓励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购买农作物收获机械时,配备秸秆粉碎还田或捡拾打捆设备,促进秸秆应收尽收。切实发挥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的引导作用,培育壮大秸秆收集产业,确保秸秆收集和储运畅通。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考核体系。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纳入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乡镇(街道)、村委(社区)、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具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督导,对各乡(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分。实行信息上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上报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达产达效的进行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对秸秆露天焚烧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禁烧舆论氛围;县绩效办负责对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考核;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依法处理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秸秆禁烧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利用;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指导,争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指导企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按规定筹措资金和指导有关部门管理使用资金;县自然资源局加大秸秆贮存和综合利用用地支持力度;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收储运暨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理拒绝或妨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通过天网天眼加强秸秆焚烧火点监控;县林业局负责督促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区范围树枝、落叶、荒地杂草禁止焚烧监督执法;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城区秸秆、落叶、生活废弃物等垃圾禁烧工作,加大管控执法力度;县投资促进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商的规划,信息发布,并组织开展相关招商引资活动;县气象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相关气象信息发布,做好人工增雨降雨工作;县科技局负责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推动成果转移转化。
(三)强化技术支撑、严格标准体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技术,促进技术普及应用,在“重点管控区”采取必要的强制标准。加快建立秸秆、产品标准、质量检测标准体系,实现生产设备标准化、产品标准化和工艺操作标准化。深入推进秸秆压块技术示范工作,集成创新一批通用型和实用性技术装备,分类型、分地域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技术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乡村对接秸秆利用技术和装备,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应用。
(四)形成舆论氛围、实现群防群治。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全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和秸秆禁烧各项规定,对违规焚烧的敢于曝光露丑,对综合利用显著的予以公开褒扬,形成禁烧秸秆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民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各级有关部门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附件:凤山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凤山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陆 嵘 县长
副组长:钟建兵 副县长
刘志鹏 副县长
成 员:罗金波 国有凤山林场场长、县发改局局长
杨昌敏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政府督查室主任
宋艳群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 斌 县委编办(绩效办)主任
张 婧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世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邓贵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德志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罗邦永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韦 佳 县教育局局长
杨秀富 县林业局局长
王国斌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姚 秋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胡泽滨 县气象局局长
罗 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祥程 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廖克信 凤城镇镇长
罗明稳 三门海镇镇长
罗继新 砦牙乡乡长
罗昌敏 长洲镇镇长
冉启聪 乔音乡乡长
覃德贤 金牙瑶族乡乡长
韦 海 中亭乡乡长
侯俐周 平乐瑶族乡乡长
韦正波 江洲瑶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教育局、公安局、林业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投资促进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工作人员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配合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秸秆禁烧管控(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和五化综合利用(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联动、区域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印发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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