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财政:十条红线强化财经纪律 六个统筹精细 财政管理
| 所在地区: | 湖南--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1日 |
近日,宁乡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2号),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和风险管控,确保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
一、严守财经纪律“十条红线”
一是严守预算管理红线。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不得在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支出事项,盲目扩大支出范围或先办支出后申报资金。
二是严守“三保”支出红线。严禁留有“三保”支出硬缺口,预算支出安排必须优先足额保障“三保”。不得在预算编制时留有“三保”缺口,不得将“三保”支出预算调整用于其他方面。
三是严守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红线。不得以公益性资产违规融资,不得挪用政府债券资金,不得将新增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非公益性资本支出和偿还政府性债务利息。
四是严守国库管理红线。严格按照先“三保”支出、后其他支出的库款拨付次序,全面做好“三保”支出的保障工作。
五是严守各级预算内投资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红线。严禁滞留应当下拨的各级预算内投资资金和专项资金;严禁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各级预算内投资资金和专项资金。
六是严守资金绩效管理红线。严禁低效无效使用财政资金,低效无效支出一律压减,非重点、非刚性和非当前必需的支出一律不得安排。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七是严守日常支出管理红线。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人员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使用财政资金超标准超规格举办节庆、论坛、赛事。
八是严守国有资产管理红线。未经批准,不得购置国有资产,严禁超标准购置。
九是严守政府采购管理红线。严格采购程序和采购标准,严禁随意采购,严禁通过肢解项目或其他方式规避法定政府采购方式。
十是严守政府投资项目支付红线。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建设开工条件的项目,不得支付工程款;严禁超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资金;严禁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个人;严禁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
二、落实财政管理“六个强化”
一是强化培源促收。加强财税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持之以恒拓财源,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和。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完善支出进度“季初监测、季中督导、季末通报”的管理机制,对未达到预算执行率要求的单位相应收回进度滞后的项目资金。
三是强化资金统筹。市直部门按政策应分配至乡镇(街道)的财政资金,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拨付到位;每年11月30日前收回未下达的公共项目资金;年底,各类结余资金严格按政策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四是强化争资保项。坚持更快捕捉信息、更优准备前期、更紧跟踪对接和更实推进项目,争取上级更大更多财政资金、政府债券和相关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节约意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暂不具备条件开展、非全市全局性和非完全必要的其他专项工作暂时搁置。
六是强化“三资”盘活。进一步摸清存量“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底数,促进低效利用土地、闲置厂房和僵尸企业的清理盘活。
三、建立财政工作“三项机制”
一是“一把手”负责制。压实各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和财政运行风险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财务人员和其他相关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终身负责。
二是增支事项审核机制。部门单位在提请财政资金增支事项审议前,应将支出事项的有关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核,重点说明增支需求、筹资渠道、绩效目标和资金来源等情况。
三是考核奖惩机制。将财务管理、风险管控、“三资”盘活、资金统筹等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