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赴高新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 所在地区: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6日 |
7月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炳华率检查组一行对吴中高新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吴中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顾强、人大工委、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原党校地块(苏地2012-G-129号地块),顾主任介绍了该地块的情况,该地占地约13500平方米,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为龙西化工厂,九十年底停止生产后建设为吴中党校,2015年拆迁并上市拍卖。前期已对该地块分两阶段开展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包括:-11米至-18米深度范围污染土壤实施原位修复,已于2016年2月完成并经专家评审验收;±0至-12米深度范围污染土壤实施原位修复,2017年6月完成并经专家评审验收。
张炳华主任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第一部指导、规范土壤防治的法律,要深刻认识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净土保卫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三大战役之一,土壤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工作,对于保护土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吴中高新区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下阶段人大工委要加强监督,督促政府和企业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地方政府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采取全过程全方位的管控措施,依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观念,强化土壤环境管理责任意识、企业自律意识和公众环保意识。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防治措施,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法有效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态需求。
顾主任要求相关部门及项目开发商要全力推进该地块土壤污染处理工作,对开挖和土壤外运进行全程监督和污染防治。环保部门要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加强土壤治理修复,消除土壤污染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力争本项目能够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并顺利通过效果评估,为建设高新区“强富美高”奠定更加坚实的生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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