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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历镇党委关于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12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4月28日,县委交叉巡察组对大历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19日,县委交叉巡察向大历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大历镇党委在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后,高度重视,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求通过认真剖析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进行一次长期彻底的顽固杂症清理工作力求达到正本求源的效果。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有效地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落实整改。镇党委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存在的不足,诚恳地接受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端正态度、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召开了6次巡察整改专题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将巡察反馈问题摆出来、理清楚。党委安排部署相关人员,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陈景川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将顺昌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大历镇情况反馈会上领导发言在全镇各党支部范围内进行通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镇两委领导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的思想认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两委领导逐条进行讨论,反思反省,从思想上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将51个具体问题明确分工落实到各位分管领导手上,再由分管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以文件形式下发《中共大历镇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县委交叉巡察组对大历镇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历委〔2019〕66号),对51个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整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范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全程跟进督导,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度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陈景川同志在每次整改专题会上都会认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同时对整改工作任务提出新要求、作好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照规定如期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针对镇重大事项主要以两委会的形式进行研究决定,非党委委员参与表决的问题。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党委议事规则,组织党委委员进行学习,使党委会议事更加规范。二是明确规定镇里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要由党委会进行研究决定。三是规定非党委委员列席党委会只能发表意见,不得参与表决,完善党委会记录,设定专门记录人。

2.关于党委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针对镇党委传达市、县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及落实的少,未按要求一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一是切实落实党委一年召开2次专题党建工作会,使开展党建工作会更加规范,2020年4月已召开一次专题党建工作会,计划下半年再召开一次。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书记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各级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精准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强化精准扶贫主体责任,2019年9月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96户315人,其中省定4户14人,2018年已实现全镇贫困人口脱贫,基本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未有一人返贫。二是2019年7月镇分管领导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医疗大病救助、就学教育补助、产业帮扶、小额信贷、造福工程等精准脱贫相关政策。三是镇纪委于2017年12月对精准识别不到位的大历村、立墩村、秀吴村等5位村主干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非在编人员挂钩帮扶贫困户问题。对龙头村、下坑村、秀吴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挂钩帮扶责任人为非在编人员的,调整为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帮扶。

(3)关于挂钩帮扶手册更新不及时问题。一是要求帮扶责任人每季度入户一次,帮助贫困户落实帮扶项目和帮扶措施;入户走访时及时更新手册信息,提高贫困户对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二是镇扶贫办每个季度核对《扶贫手册》和《挂钩帮扶手册》内容一次,对缺项漏项的提醒帮扶人进行完善补充。贫困户张某某的帮扶责任人已整改更新帮扶手册,已将原有家庭人口数3人改为1人,并在家庭人口信息表中备注死亡时间和迁出时间。三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作为贫困户张某某帮扶责任人的一名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两违”监管整治不够有力问题。2019年以来大历镇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以森铁小区、中心村一期工程为重点,对违规占用巷道问题进行整治。2019年11月大历镇对主街道进行立面改造,整治大历镇主街道沿街商户民房违规占道经营及违章搭盖30余宗,投入资金13.8万元。大历镇已成立打击“两违”行动小组,以“控新治旧”为主线,加强动态巡查,对新增“两违”实行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遏制新违章搭盖、占道经营等情况发生。

针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我镇在原先大摸排的基础上,重新对2015年以来村(居)干部进行摸排;共摸排20人,其中大历居委会3人,下店村3人、立墩村2人、龙头村2人、大历村3人、前洋村3人、田后村2人、下坑村1人、秀吴村1人。针对原居委会主任祝本闽,大历镇已于2018年对其进行摸排,针对其融资欠款问题,大历镇扫黑办已作为线索情况在2018年9月上报至县扫黑办备案处理。大历镇实行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重点人员专班式稳控,镇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内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工作,去年共进行摸排工作37次,累计摸排重点人群存在具体安全隐患2件,重点问题存在具体安全隐患3件,均已全部化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未与时倶进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制定了《2020年大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并及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内容。

2.关于党员干部理论知识掌握不足的问题

针对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牢问题。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进位”等平台,通过书面印发、微信群发应知应会知识等方式,加强全体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对“四风问题”“四个意识”“六项纪律” 等理论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目前,已组织各类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2次,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知识》,涵盖了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党规等方面应知应会知识。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牢的一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概念混淆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党委成员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防止概念混淆;二是严把材料关。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对不符合规范的材料及时退回修改。

针对新理论知识学习掌握不及时问题。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委成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同时每天督促全镇干部利用学习强国进行新知识的学习,掌握新理论知识。二是严把材料关。镇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述责述廉报告,对不符合规范的材料及时退回修改。三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一名2016 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仍使用《廉政准则》提法的党委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针对宣传委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包括宣传委员在内的党委成员,必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由党委书记严格把关。二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宣传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研究干部任免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党委成员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在研究干部人事事项时,党委成员必须逐个对人选发表意见;二是进一步规范书记办公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参会人员的讨论发言情况,做到完整清晰地反映会议讨论研究整个过程和结果。

针对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党委成员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和有关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拟任人选不得作为工作人员参与相关工作事宜,确保今后干部选任程序、要求规范履行到位。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针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和支委作用发挥弱化问题。一是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确保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且支部书记必须作为主持人参加会议;二是下发《关于严肃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支部委员带头发言,并做好相关记录,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三是调整充实机关支部委员;四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一名原任机关支部书记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从严从实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加强材料管理,对每一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建立台账,资料及时归档。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明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有关要求,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集中会审的通知》,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基层党建工作集中会审,督促“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时学习《南平市“三会一课”学习辅导材料》,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针对党支部会议记录补造问题。一是统一使用《党支部记录本》和《党小组活动记录本》,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二是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建业务能力;三是明确支部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每一次支部会议、活动时间及内容要严肃严谨及时做好记录;四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一名原任机关支部书记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发展党员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针对发展党员存在程序不规范,补造会议记录等问题。一是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下发发展党员程序表、工作规范性材料模板以及党支部发展党员记录等规范性材料;三是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自纠,对存在相关材料不完善问题进行整改;四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的秀吴村党支部书记余功兴进行批评教育,对秀吴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雷仁林进行诫勉谈话。

针对部分党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一是坚持“控总量、优结构,严程序、强责任”的总要求,要求各支部在每年年初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二是确保发展党员计划落到实处,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前洋村、龙头村党员发展问题,前洋村2018年、2019年每年发展1名党员,2020年培养发展1名党员;龙头村2019年发展2名党员,2020年培养发展一名党员。

5.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党费审定测算不准确,部分党员党费缴纳不足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2016年以来全镇党费收缴工作自查自纠,对收缴不到位的督促做好整改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审定工作,确保每位党员党费足额及时主动上缴;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目前,通过核查大历镇各村的党费收缴审定表,各村的党费已足额收缴;针对机关党支部党费审定表采用四舍五入方式测算的问题,机关支部已规范并重新审定机关党支部各党员党费金额,补缴2017年至2019年党费106.3元,现已足额上缴。

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形式化,部分党支部未开展民主评议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程序等有关要求,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进一步规范;二是各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要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并且明确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6.关于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指导不足的问题

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各村挂村领导抓好党建指导工作;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定期组织召开党委党建专题会议、书记联席会议及各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推动党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

针对村财务管理不严,白条支出严重,工程管理混乱问题。制定出台《大历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历政[2019]65号)文件,同时组织镇村财务人员进行学习,严禁白条入账,严格规范财务报账制度,严禁白条支出。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及有关站所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的管理,在预算、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等项目节点进行指导、把关。

针对未对村干部津补贴发放做出明确规定,津补贴发放随意问题。大历镇督促各村规范津补贴、基本报酬发放标准,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一是对2013年6月以来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二是完善财务制度,严格入账审批,对违规购买土特产支出一律不予入账;三是根据交叉巡察组提供的明细表并经核对后,劳动保障所2017年一笔2640元实际购买入账时间为2014年,乡建站2014年一笔540元实际购买入账时间为2017年。镇政府已清退21250元,乡建站、兽医站、劳动保障所违规购买土特产相关人员已将款项4660元清退到位,对其他未清退到位人员发出催缴通知。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乡建站分管领导及兽医站工作人员张富平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违规购买香烟问题。严格入账审批,对购买香烟等违规支出一律不予入账。镇政府11375元,兽医站450元已将款项清退到位。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兽医站工作人员张富平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一是对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要求相关人员应退尽退;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个人费用一律不予入账报销。原办公室主任、原民政办主任、原经发办主任、兽医站负责人报销个人费用已清退到位,合计8545.63元,对其他未清退到位人员发出催缴通知。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兽医站工作人员张富平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一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要求相关人员应退尽退。巡察反馈意见中违规发放津补贴642031元实际包含已清退部分,2013至2015年度烟叶奖共发放550216元,其中镇包村干部、镇相关站所干部、条管站所负责人共发放171346元,2018年底已清退150316元,尚有1人8030元尚未清退,另有两人离世计13000元未退,剩余款项发放对象为村干部、烟技员及镇临聘人员。截止目前全镇违规津补贴已清退81人共计472811元;二是以镇党委名义正式发函给原武装部长,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退款,如未进行退款则上报县纪委,对其他未清退到位人员发出催缴通知;三是大历居委会支部书记系劳务派遣非正式在编人员,对其领取补贴逐一核实,对违规发放部分3560元已清退;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实施范围。

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异地接待的要求相关人员退款,镇政府异地接待5005元、文化站异地接待3300元、计生办异地接待875元、镇人大异地接待1700元已清退到位,对其他未清退到位人员发出催缴通知;二是依据《顺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件,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要求公务接待一律附有公函,本镇工作人员开会不得安排会议用餐;三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对异地接待,无公函接待等一律不予入帐。2019年11月由镇党委书记对党政办主任侯凯无公函接待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私车公养问题。一是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清退,目前,原办公室主任100元、文化站个人报销燃料费2631元、原民政办主任个人报销燃料费1196元、烟草办个人报销燃料费1260.13元已清退,并已对其他未清退到位人员发出催缴通知;二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对私车公养的不予入账;三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农技站报销个人燃油费的工作人员汪文栋、农技站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违规列支赞助款的问题

针对违规列支赞助款问题。规范工作经费支出,对赞助费等款项不得列支。前洋村已将3000元赞助款退回。

3.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针对文件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进一步改进干部的学风、会风、文风,贯彻落实精文减会要求,推动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学、思、用相结合,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杜绝照搬照抄现象。大历镇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并结合大历镇中心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2020年大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大历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搞形式主义,截止2020年5月份,已组织2020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5次。

针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抄袭问题。一是深入查摆剖析巡视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从严从实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工作,按照要求认真、亲自撰写好个人发言材料,呈请党委书记对材料进行把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抄袭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的一名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存在雷同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好个人发言材料,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相关呈请镇党委主要领导严把材料关,对不合规范的材料及时退回修改;三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存在雷同的2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另2名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日常廉政提醒谈话不规范问题。一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领导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的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一次。今年1—5月,党委书记已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二是谈话内容突出以“廉”为主,要针对政治、思想、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不得以工作谈话代替廉政谈话;三是指定专人负责谈话的准备、联络、记录等工作,用专门记录簿做好记录并经谈话对象核实签字。

(2)针对抓早抓小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树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识,增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紧盯“四风”问题,加大对公务接待、项目招标、扶贫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有关当事人约谈函询。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组织建设要求,配备专职纪检专干一名;二是把好选人用人关,把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的干部作为镇纪委副书记预备人选,并根据“两个为主”的原则由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提名、考察。

(2)针对对扶贫工作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把信访“四访”活动与扶贫领域入户访查工作相结合。2019年走访贫困户26户,着力发现和查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落实扶贫攻坚主体责任、贯彻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四风”和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加强案后整改。对于田后村发生干部不正确履行低保审核评定职责的案件发出“一案一整改”工作建议书,旨在加强村级干部思想建设,完善和执行好低保评议、公开、监督制度,堵塞漏洞,变事后问责为事前监督。

(3)针对未结合已发现问题开展教育,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镇纪委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党纪党规;二是通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做到“警钟”常响;三是经核实,立墩村用餐问题实际为参与528国道征地、防汛值班、林地调查等工作的有关镇、村、组工作人员用餐,非个人无事由吃请。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针对执行资产租赁合同不严,存在租金欠缴或未及时收缴等情况问题。严格执行资产租赁合同,确保集体资产收益不受损失。原下坑化工厂资产2020年已按合同约定交租金。

2.关于未按合同收缴承包款的问题

针对大明、百丈际、下坑电站承包款拖欠问题。百丈际发电站承包方已按合同缴纳2015年8月11日至12月、2016、2018年承包款,共计7万元整。大明电站已交缴承包款20万元整,大历镇将加大对大明电站承包款追缴力度,确保未按协议交款的承包款足额缴纳,与大明电站承包方进行协商缴纳滞纳金,如协商未果则按协议内容走司法程序解决。根据镇村有关协议,镇政府每年从下坑电站承包款中以资源补偿款形式直接由承包方拨付3.2万元至下坑村,下坑电站承包款实际已足额缴纳。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白条入账现象严重问题。制定出台《大历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历政[2019]65号)文件,同时组织镇村财务人员进行学习,严禁白条入账。2019年11月由镇党委书记对财政所所长吴国顺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违规报销其他单位费用问题。严格财务报销制度,不得跨单位报销费用。大历居委会已退回劳保所平台建设经费6000元。

4.关于未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

针对镇政府及站所未经政府采购问题。一是转发《顺昌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未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入账。

5.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

针对镇政府出借财政资金给烟农从事烟叶生产问题。一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使用支出必须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申报、审批、核拨、使用制度。

6.关于招标工作开展不认真的问题

针对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招标办资料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资料管理;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开展招标工作,认真把关将招标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并对招标资料管理进行自查,防止出现错漏;三是严格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防止虚假招标、围标等风险。就存在虚假招标、围标风险的问题,镇纪委对镇招标办负责人洪杰开展函询,视情作出处理。

7.关于工程建设方面问题突出的问题

针对未按规定招标、项目管理缺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接受自然人投标且中标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顺昌县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规定,50万元以上工程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二是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核,自然人不得参与投标;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监理制,严格执行工程预决算制。

针对应招标未招标直接承包给个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招标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核,自然人不得参与投标。

针对多支付工程款问题。一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核,自然人不得参与投标;二是严把工程结算审核关,对多支付的工程款予以追回。垃圾中转站填方工程多支付工程款9978元已退回;三是2020年3月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工程款转账给个人问题。大历镇已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转账汇款,工程款只能转账到中标单位,不得向个人支付。

针对工程决算超中标价10%问题。严格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对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工程量的,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变更手续。

针对工程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问题。严格制定合同并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七)落实巡视整改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进行严肃问责;二是对具体问题深入整改,举一反三,建立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

针对招标管理不规范、违规收取资料费问题。大历镇招标办已停止收取的“招投标项目资料费”并对代理项目招标公司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执行招标代理制度,镇招标办对招标代理公司的招标程序进行监督。

针对落实移风易俗工作不力问题。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标语、滚动屏幕等形式,加大对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利用传统节假日以及“赶圩日”广泛宣传移风易俗,张贴了120张内容不同的移风易俗标语,并通过讲故事、举实例等方式宣传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文明殡葬等移风易俗精神理念入脑入心。二是树立先进典型,引领社会新风。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评定工作,把干部重视、群众支持的前洋村、龙头村作为试点示范村,带动其他村移风易俗工作向上向好发展。三是强化纪律约束,违反规定必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大历镇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大历镇移风易俗“1+N”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历委[2019]41号),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对党员干部操办、参加婚丧喜庆活动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要求。与各村(居)、本单位干部签订《大历镇党员干部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发挥干部带头作用,按照村规民约、红白喜事办理规定认真执行,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处理,让移风易俗成为弘扬时代新征程文明行为。对巡察期间仍存在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一名分管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大历镇纪委共计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5条,其中案管(2020)巡004号、案管(2020)巡020号、案管(2020)巡021号问题线索经研判后正在对4名干部(3人股级)作出谈话函询处理,其余问题线索经综合研判作暂存待查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两违”监管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由于相关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村民无视法律法规,只考虑个人利益,在没有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搭盖,整治难度较大。大历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已成立打击“两违”行动小组,以“控新治旧”为主线,加强动态巡查,对新增“两违”实行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遏制新违章搭盖、占道经营等情况发生。并对村民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普法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两违”现象的出现。预计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针对违规购买土特产、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接待不规范、私车公养等问题。部分问题相关责任人已调任其他单位,大历镇党委以电话、短信或正式发函等方式通知催促其办理退款事宜。预计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09月。

针对大明电站存在承包款拖欠问题。由于承包人资金流转与历史协议原因,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大历镇将加大追缴力度,确保未按协议交款的承包款足额缴纳,大历镇正与承包方进行协商缴纳滞纳金,如协商未果,则按协议内容走司法途径解决。预计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7663004;通信地址:大历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353202;电子邮箱:scdlzfb@163.com。


  

  中共顺昌县大历镇委员会

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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