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举报方式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24日 |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20]3号)及中共福鼎市纪委、监委关于印发《2020年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鼎纪办[2020]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从事住房租赁中介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
二、整治内容
(一)发布虚假委托、虚假状况、虚假价格的租赁住房房源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不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二)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三)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
(四)违规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五)对D级危房、违规装修改造房屋结构等存在建筑、消防隐患的房屋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六)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撮合住房租赁过程侵占、挪用承租人租金。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没有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
(七)通过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八)违规住房租金贷款业务,没有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没有做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3-7837339
举报来信:福鼎市玉龙北路住建局三楼房管所办公室,邮编:355200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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