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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在地区: 陕西--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12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2日

 

 

蓝田县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教发〔2020〕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部门联合审查、公办学校为主、严禁违规择校、分类统筹派位”的原则,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县教科局统筹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有学上。

二、入学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①非蓝田户籍并取得西安市蓝田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②蓝田非城区户籍离开户籍地到县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蓝田县接受义务教育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持“四证”办理入学。“四证”具体内容为:

(一)居住证明:申请人父母双方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外地户籍人员还应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蓝田县《居住证》。

1.自购房

有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的,提供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县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7)、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居住证明;有网签合同的,提供网签合同、县房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7)、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居住证明。

2.租住房:租住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上房屋(商品房、单位建房等)的,提供由房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租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5)及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租住证明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民用自建房、小产权房)的,提供租住合同及经镇街政府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租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6),及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租住证明。

(二)户籍证明: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三)务工证明:申请人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1.工商经营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签章的《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9)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务工:提供申请人父母双方与我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人社部门监制并备案的《劳动合同书》、人社部门审核签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8)、用工单位证照及法人证件(复印件)。

(四)无人监护流出证明: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复核备案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三、工作程序

蓝田县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统筹监管,联合审核,登记复核,协调派位”的工作程序进行。

(一)登记时间。

第一批次:8月1日—3日,蓝关街道、三里镇城区学校(东街小学、新城小学、大寨小学、三里镇中心校部、工业园区小学、马河小学、樊沟小学、文姬中学、尧山初中、李后初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蓝关街办、三里镇政府协同镇街中心学校(初中),统筹做好入学登记工作。(附件2)

第二批次:8月7日—8月9日,直属学校(北关小学、进校附小、北关小学分校、蓝田初中、滋水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协调派位。(附件3)

(二)学位登记。

1.非蓝田城区户籍在城区购房的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申请人持审核点盖章的《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C类意愿”》(以下简称“审核表”)、《报名条》及“四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申请学位登记。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县教育科技局(镇街中心学校)依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分流派位。若不满意派位学校,可回户籍地学校登记入学。

2.非蓝田城区户籍在城区租房的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在蓝关街道、三里镇辖区学校学区租房的务工人员子女,及蓝关街道、三里镇户籍在直属学校学区租房的务工人员子女,按照蓝关街办、三里镇政府协同镇街中心学校制定的招生入学细则要求,持《审核表》《报名条》及“四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对应学校进行审查登记。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蓝关街办、三里镇政府协同镇街中心学校、初中在本镇街城区学校统筹安排。若不满意派位学校,可回户籍地学校登记入学。

(2)非蓝关街道、三里镇户籍在直属学校学区租房的务工人员子女,持《审核表》《报名条》及“四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对应学校进行审查登记。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县教育科技局依据租住和务工信息,分类排序,分流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若不满意派位学校,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入学。

(三)复核派位。

由县教科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四证”复核工作组,通过实地调查、信息比对等方式对“四证”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派位,对弄虚作假者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各镇校要依据入学政策要求,在保证辖区房户一致新生学位的前提下,首先安排有合法稳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再结合务工经营、租住信息、学校分布等因素,安排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同时结合紧密型“名校+”教育联合体办学模式,在确保“+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联合体内统筹学生到“+校”入学。

(四)公布结果。

8月14日—16日,各镇校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名单。

(五)入学认定。

8月20日,发放《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学位认定手续。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如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个人不良信息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2.户籍认定以2020年6月18日学区公布之前为准。

3.凡已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登记。已在西安市其他区县进行信息审核的适龄学生,不得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申请蓝田县城区学校学位,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入学。

4.全县非城区学校均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初中参照本方案制定工作细则,自行组织实施。

四、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赵刚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孙崇博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管理局)、县住建局(房管所)等单位及各镇街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蓝田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导、协调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全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各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县纪委监委:负责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和违纪事件的处理。

县教科局:负责落实省、市相关招生入学政策,制定相关文件;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督导工作,印制《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统筹协调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负责指导相关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本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流程,严格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有学上。

县公安局:负责验证、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证明、居住证等相关证明;负责采集和统计外来务工人员的相关信息,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制度。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期间社会维稳工作,负责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县人社局:负责对用人单位进行督查、备案,审核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出具合同备案凭证及审核表,对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务工合同及出具虚假信息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负责汇总《蓝田县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2),并于8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县教育科技局。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者信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管理局): 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的审核备案(附件7)。负责汇总《蓝田县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居住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3),并于8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县教育科技局。

县住建局(房管所):负责网签合同审核(附件7)。按照“一户房产只能备案一人,严禁一房多用”的原则,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在国有土地及出让土地上房屋租住信息的审核备案(附件5)。负责汇总《蓝田县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居住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3),并于8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县教育科技局。

各镇街:监督并指导社区(村委会)对进城务工人员在集体土地上房屋租住情况进行查验并出具证明。按照“一户房产只能备案一人,严禁一房多用” 原则,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在集体土地上房屋租住信息的审核备案(附件6)。负责汇总《蓝田县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居住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3),并于8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县教育科技局。做好辖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监护情况的审查,确保无人监护证明的真实性。要将信息审核和“控辍保学”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审核流程,建立台账,掌握底数。要对辖区教育现状进行研判,加大支持力度,逐年减少生源外流;各流入地镇街负责安排相关村委会(社区)做好流入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信息的排查登记和入学政策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居(租)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协调办理相关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和审查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二)公开政策,做好宣传。《蓝田县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将于7月12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及县教育科技局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和办法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并引导其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全营造共同关心、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蓝田县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开展招生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各相关学校严格落实“一校一策、一校一预案、一校一专班”制度进行督查,科学制定登记办法,精心研判入学形势,切实做好资料审核、登记、值班、舆情处置等工作。

(四)规范秩序,杜绝“大班额”。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协同镇街中心学校(初中)共同做好辖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禁违规择校,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五)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各镇街、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履职,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责任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审批工作的随意性。县委、县政府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附件:1.蓝田县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第一批次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安排表

3.第二批次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安排表

4.2020年蓝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计表

5.务工人员租房备案信息审核表

6.务工人员租房备案信息审核表

7.务工人员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

8.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

9.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

10.无人监护流出证明

11.2020年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统计表

12.蓝田县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务工信息统计表

13.蓝田县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居住信息统计表

14.各单位受理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1-14:附件1-14.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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