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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 福建--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14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我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机制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18〕43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保联控机制的通知》(闽教基〔2020〕14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的通知》(漳教综〔2019〕166 号)、《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漳教办中〔2019〕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提升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的孩子和孤儿、残障儿童等为重点,通过教育精准扶贫,保障这些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好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一)各镇街:负责抓好本辖区的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本辖区义务教育水平。

1.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到“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白“不送子女入学违法”的法律规定,树立起“企业雇佣未成年人违法”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3.负责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每年开学前,要负责做好入户调查,摸清辖区内达到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少年底数,高效率、高质量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并通知家长(监护人)按时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开学后,要了解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入学情况,跟踪督促未入学对象及时入学。对拒不送应入学子女(被监护人)入学的家长(监护人),要依法采取措施,确保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

4.负责辍学对象劝返。接到学校关于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做好动员复学工作。对动员无效的,要依法采取措施,责令家长(或监护人)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复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返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区教育局

1.切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要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实行学生辍学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学生辍学动态。期初、期末中学以学校、小学以单列校或中心校为单位向区教育局上报学生人数,中教股、初教股在期初、期末进行人数认定。

2.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3.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教师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学校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和休学。

4.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广大教师要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学生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留住易辍生。 

5.督促学校完善学生上学情况报告制度。学生无故一天不到校上学的,教师必须于当天向学校报告,并向家长(监护人)了解情况。发现学生辍学,教师应及时上门动员返校。经说服动员后 3 个工作日内仍无故未返校的,学校应书面向当地镇街报告,并协助做好劝返工作。

6.配合镇街接收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教学校、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或组织教师送教上门,确保有学习能力必须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三)区公安分局

1.配合镇街、教育部门做好查找核实失踪失联、出境、户籍信息错误、死亡等原因辍学儿童的工作。

2.每年要及时向教育部门和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的镇街提供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相关信息。

(四)区财政局: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

(五)区人社局: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个人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为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依法吊销机构许可证。

(六)区民政局:落实好国家帮扶资助政策,加大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对象的扶持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七)区扶贫办: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据的统计和更新,将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一项精准扶贫的重要工作内容,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贫困家庭学生控辍保学工作。

(八)区残联: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每年8月,向教育部门提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花名册;协助卫健部门对残疾失能的儿童少年进行医学鉴定。

(九)区卫健局:加强学校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残疾失能少年、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

(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人社局(劳动部门)的抄告,配合有关部门对招用未成年人市场主体进行检查,依法依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周边从事有毒有害等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处理。配合文化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在校门200米半径内设置电子游戏机和网吧营业点。禁止对在校门前设置营业性集贸市场及停车场给予准入登记。

(十一)区文体旅游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禁止游艺娱乐场所内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处罚;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治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查处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出版物、文化娱乐项目和活动场所,优化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十二)区司法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指导各镇街、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宣传队伍,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十三)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组织开展志愿和关爱服务行动,促进少年儿童的良好品行培养;积极组织实施关爱留守儿童等结对帮扶工作,促进儿童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优化儿童少年的成长环境。

(十四)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镇街、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梳理各镇(街)、各单位在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职责,积极发挥单位作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二)跟踪问效,促进工作目标落实。区政府督查室要根据职责进行常规督查,加大对镇街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辍学率、巩固率等指标的监控力度,及时掌握“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对工作进展不利的单位给予问责。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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