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拟销号公示(第五批)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20日 |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下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6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西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电话:029—86787814
邮箱:xahbdcb@126.com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情况 |
| 1 |
?周至县翠峰镇农林污水处理站、长安区王莽街办清北村污水处理站、临潼区栎阳污水处理站等乡镇污水处理站(含农村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也不同程度存在配套管网不完善、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水收集率低等问题。 |
?周至县对翠峰镇农林污水处理站管网进行了改造提升,农林污水处理站目前运行正常;长安区对王莽街办清北村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维修,清北村污水处理站目前运行正常;临潼区对栎阳污水处理站电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并聘请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栎阳污水处理站目前运行正常。 |
| 2 |
?大气污染治理存在薄弱环节。西安市2016年空气质量出现下滑,优良天数较2015年减少59天,PM2.5和PM10分别较2015年上升8.7%和22.4%,排名再次落入全国“后十”,2016年PM10年均值与国家“大气十条”考核要求差距较大,大气环境治理形势严峻。督察发现,西安市虽然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制定了很多措施,但在具体落实中仍不到位,施工工地、机动车尾气排放、燃煤锅炉拆改、散煤治理等缺乏有效监管。 |
?我市将铁腕治霾列为补齐“十大短板”的重要内容,坚持“六定原则”,狠抓月度工作推进,严格督查考核问责,确保施工工地、机动车尾气排放、燃煤锅炉拆改、散煤治理等得到有效监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我市优良天数225天,PM2.5年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96微克/立方米,完成了秋冬季PM2.5改善任务,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首次退出后20名。 |
| 3 |
?水污染治理力度还需加大。2016年,渭河干流新丰镇大桥、天江人渡等断面与2015年相比水质下降,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上升,渭河支流部分断面水质恶化严重。其中,新丰镇大桥(出境)水质类别由Ⅳ类下降至Ⅴ类;涝河入渭水质由Ⅲ类恶化至劣Ⅴ类;新丰镇大桥、天江人渡、新河入渭、临河入渭、涝河入渭化学需氧量年均值分别上升34.2%、12.2%、20.6%、71.5%、42.9%;新丰镇大桥、新河入渭、临河入渭、涝河入渭总磷年均值分别上升20.8%、16.2%、22.5%、264.2%;涝河入渭氨氮年均值上升79.2%。2017年一季度,渭河西安段干支流16个监测断面中有9个为劣Ⅴ类,占56.3%。 |
?我市开展了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市政管网、污泥处置厂等治污工程建设,严格执法监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渭河新丰镇大桥断面水质由地表水Ⅳ类好转至Ш类;涝河入渭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新丰镇大桥、天江人渡、新河入渭、临河入渭、涝河入渭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全部达到考核要求;新丰镇大桥、新河入渭、临河入渭、涝河入渭总磷断面浓度全部达到考核要求;涝河入渭断面氨氮浓度达到考核要求。渭河西安段15个监测断面中有3个暂为劣Ⅴ类,占20%。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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