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古湖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30日 |
为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项目责任分工方案》,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度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的通知》(厅办[2020]36号)文件精神,拟在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观湖社区开展“三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社区平台为依托、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创新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发展。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现将隆昌市古湖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事宜的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一、采购人:隆昌市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古湖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目标
①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②探索并践行“三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③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升社区居民参与感与获得感。
④引导社区文明行为,传承优良的家风家训、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
⑤营造良好文化和品质生活的社区氛围。
(二)服务内容
1.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
依托观湖社区居委会场所,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配置社会工作者2名,为居民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针对社区需求、社区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定制化设计服务项目内容,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2.搭建“三社联动”服务模式
坚持以群众需求导向,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所起的独特作用,逐步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互联、互动、互补”的服务方式。
3.组建社区自治组织,提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根据社区日常工作反馈的居民需求情况, 以自治组织为基础,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增强社区治理能力。通过社会工作小组工作方法,针对各自治组织进行培育和提升,帮助队伍形成稳定结构,协助队伍完成内部规则规范,达到良性新陈代谢目标。
①建立文明倡导自治组织,建立居民信用档案,倡导文明行为
建立居民信用档案,运用互联网工具,建立文明信用评分系统,对社区居民的文明行为作信用加分记录,对不文明行为作信用减分记录,通过手机小程序或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文明行为登记、加减分、信用查询等功能。将社区福利资源(如:社区活动室、练功房、社区活动名额等)优先向信用良好的社区居民开放提供。
建成社区文明倡导自治组织1支,拥有成员不少于10名,到小区、院落、街头,开展各类社区文明劝导、倡导活动,树立讲文明、树新风的社区氛围;
每两个月开展1次小组学习活动,全年开展6次,小组活动的内容围绕选举队伍带头人、学习建立信用档案、学习文明倡导文件、学习劝导技巧等开展。每年开展1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并给予相应精神奖励。
②建立健康养生自治组织,为居家老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全社区范围内选拔培育10名对健康养生感兴趣的社区居民组成队伍,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近医院建立合作关系,由医院指定医生每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含:血压测量、血糖测量、饮食健康指导、运动锻炼指导、健康档案记录等,全年培训6场。
健康养生自治组织的志愿者习得相关健康监测知识后,可在医生指导下分组分片对社区空巢、孤寡、高龄、独居老人开展健康监测和上门慰问工作,帮助老人进行健康管理,为健康状况差的老人提供就医转介服务,年服务人次600人次。
③建立文艺队,引导自主学习提升,自导自演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建立、整合社区文艺队,编排各类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分别在中秋+国庆节、重阳节、端午节、元旦节、元宵节、劳动节开展6场社区节日表演活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文艺队扩大范围在本街道辖区各社区开展巡演活动。
以小组工作的形式针对文艺队骨干力量进行培训提升,围绕活动组织、节目设计与编排、活动宣传、活动现场布置、活动经验总结提升等内容开展互助学习6次,提高队伍办活动的能力。
(三)项目成果指标
序号 | 指标 | 数量 |
1 | 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 | 1个 |
2 | 培养社区自治组织 | 6个 |
3 | 开展小组工作 | 6个(共36场次) |
4 | 重要节日开展社区活动 | 6场 |
5 | 预期受益人数量 | 1000人 |
6 | 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人数 | 24人次 |
7 | 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新注册志愿者数量 | 20人 |
8 | 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新注册志愿团体数量 | 1个 |
9 | 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新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数量 | 10个 |
10 | 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新增志愿服务时长 | 300小时 |
11 | 项目对外宣传稿件数量 | 12篇 |
六、对承接主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联系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隆昌市民政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镇大东街64号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832-3916173
特此公示。
隆昌市民政局
2020年7月3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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