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旧电瓶卸车项目比价函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31日 |
建设快讯正文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旧电瓶卸车入库项目已具备比价条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组织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旧电瓶卸车项目
3、工作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工业项目区煤电化基地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4、工作量:约10-12万吨(受市场及各方面因素影响实际卸车量会上下浮动)
5、计划工期:约2020年8月10日~2021年8月9日
6、质量标准:满足旧电瓶卸车合同标准,保证入厂物料及时卸车入库,保证送检及时,保证卫生合格同时防止扬散及车辆带货出厂损失。
7、报价方式:
(1)填写报价单(附件三)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6) 拟派往本项目的车队管理人员身份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以行业要求为准)
以上六项加盖公章并整体打包(任何一项缺失则不参与最终评审)发送至邮件:XAYQXJZH@163.COM
8、递交截至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
二、招标内容:旧电瓶卸车,按不同类别电瓶挑选分别入库,协助甲方挑选样品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场地清理,当天卸货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卫生,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具有装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员工意外保险单复印件、特种车辆操作证)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好,经济实力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投标企业人员要求:年龄必须在25-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残疾及智力缺陷,综合素质高的员工,数量以满足工作为限,专业车队管理人员(证照齐全)。
4.设施要求:必须具备满足卸车条件的设备设施。
四、计价及结算
1、实际卸车重量以甲方质检部检斤泵单为准。
2、分拣与送检不单独报价,所需费用全部综合到卸车费用中。
3、甲方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装卸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规合法的装卸费发票,税款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
1、本次招标设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审,控制价见附件二。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一中的合同内容。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凯璇
联系电话:13080260056
本公告合法授权联系人仅为: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他联系人均为无效联系人 ,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一:再生资源公司废电池装卸合同
附件二:项目控制价明细表
附件三: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旧电瓶卸车项目报价单
一、工程概况
1、组织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旧电瓶卸车项目
3、工作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工业项目区煤电化基地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4、工作量:约10-12万吨(受市场及各方面因素影响实际卸车量会上下浮动)
5、计划工期:约2020年8月10日~2021年8月9日
6、质量标准:满足旧电瓶卸车合同标准,保证入厂物料及时卸车入库,保证送检及时,保证卫生合格同时防止扬散及车辆带货出厂损失。
7、报价方式:
(1)填写报价单(附件三)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6) 拟派往本项目的车队管理人员身份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以行业要求为准)
以上六项加盖公章并整体打包(任何一项缺失则不参与最终评审)发送至邮件:XAYQXJZH@163.COM
8、递交截至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
二、招标内容:旧电瓶卸车,按不同类别电瓶挑选分别入库,协助甲方挑选样品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场地清理,当天卸货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卫生,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具有装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员工意外保险单复印件、特种车辆操作证)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好,经济实力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投标企业人员要求:年龄必须在25-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残疾及智力缺陷,综合素质高的员工,数量以满足工作为限,专业车队管理人员(证照齐全)。
4.设施要求:必须具备满足卸车条件的设备设施。
四、计价及结算
1、实际卸车重量以甲方质检部检斤泵单为准。
2、分拣与送检不单独报价,所需费用全部综合到卸车费用中。
3、甲方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装卸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规合法的装卸费发票,税款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
1、本次招标设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审,控制价见附件二。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一中的合同内容。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凯璇
联系电话:13080260056
本公告合法授权联系人仅为: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他联系人均为无效联系人 ,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0年7月30日
附件一:再生资源公司废电池装卸合同
附件二:项目控制价明细表
附件三: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旧电瓶卸车项目报价单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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