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哈拉沟煤矿1600万吨/年产能核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告
| 所在地区: | 陕西-西安-雁塔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24日 |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哈拉沟煤矿1000万吨/年至1600万吨/年产能核增项目。
项目概况:哈拉沟煤矿位于陕西省神木县北部,陕蒙两省(区)交界处的乌兰木伦河东侧,行政区划属神木县大柳塔镇所辖。井田南北长8.4km,东西宽8.5km,井田面积72.1308km2。
哈拉沟煤矿现有工程于2005年7月投产,哈拉沟煤矿原设计生产能力为10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选煤厂。矿井采用斜井—平硐联合开拓方式,采用走向长壁大采高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原煤开采后直接送至煤矿配套洗煤厂进行洗选。矿井主、副井工业场地建有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矿井水、生活污水首选回用与矿井生产、生活用水,其余外排至乌兰木伦河。矿井主、副井及进风井场地锅炉房燃煤锅炉均设脱硫除尘设施;矿井生产期洗选矸石、锅炉灰渣、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
2005年11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5]883号文对环评进行了批复。2006年10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验[2006]145号文出具了验收意见函。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函[2015]13号文出具了哈拉沟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哈拉沟煤矿核定矿井具备了1600万吨/年的生产条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哈拉沟煤矿生产能力从1000万吨/年核增至1600万吨/年,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评价确定该项目目前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补充评价项目新增污染源环保措施,指导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为此,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委托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环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运营期煤矿生产对井田内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对项目运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布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柳塔镇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690489502
邮箱:7092153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7879091
邮箱:1750808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2020年6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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