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 面积核查工作方案
| 所在地区: | 辽宁-丹东-凤城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6日 |
按照《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丹东市2020年玉米和大豆、水稻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丹农发〔2020〕340号)、《丹东市财政局 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丹东市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丹财流〔2017〕255号)、《丹东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丹东市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丹财流〔2018〕41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核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程序
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采取“自主申报登记、统计汇总核查、实行村级公示、汇总备份上报、汇总抽查确认、动态信息管理”的工作流程,保证全市2020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信息准确,保护好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的切身利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今年将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承接运营的军队符合政策规定的播种面积纳入补贴范围。
(一)自主申报登记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分别填写玉米、大豆、稻谷《2020年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包括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同时登记惠农“一卡通”账号。
(二)统计汇总核查
自主申报结束后,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部署各村委会对全村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包括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等进行核查确认,填写玉米、大豆、稻谷《2019年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及玉米、大豆、稻谷《2019年生产者补贴面积村级汇总表》。确认表及汇总表必须由村小组长、村委会负责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
(三)实行村级公示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9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经手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情况要拍照存档。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如与事实不符应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四)汇总备份上报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委会经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分别填写玉米、大豆、稻谷《2019年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于9月4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种植业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并做好备份归档工作,以备核查。
(五)汇总抽查确认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核验全市补贴基本信息,并将汇总信息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
(六)动态信息管理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建立完善补贴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基本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真实完整。
二、工作阶段安排
2020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 组织动员阶段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丹东市工作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工作部署。
(二)工作实施阶段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本地区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各级部门和广大群众监督,要按进度要求,务于9月4日前高质量完成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面积核查确认及信息移交工作。
(三) 工作总结阶段
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完成后,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确保资料齐全,保管有序。
三、工作要求
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是落实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的关键环节,事关全市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委会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一)明确工作责任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和指导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组织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统计核实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对本辖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村委会对本村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填报当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二)加强学习培训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认真学习领会《丹东市财政局 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丹东市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丹财流〔2017〕255号)、《丹东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丹东市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丹财流〔2018〕4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建立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化理解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准确掌握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范围、对象、依据和标准,严格把握工作程序,按照要求完成每一项工作程序。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对村委会等负责人进行工作培训,消化理解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程序,切实提高落实补贴政策的精准性,确保面积核查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明白卡、宣传手册等媒体工具和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增强政策的透明度,确保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有效开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开展工作。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恶意填报虚假面积数据行为,将依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对各地面积核查工作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丹东市设立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政策咨询电话:12316。凤城市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122990,8157318。
联系人:张伟 电话:8157318
电子邮箱:fcwd19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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