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稿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达州-万源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26日 |
广大市民:
为保障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安置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我中心根据近两年来贯彻执行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标准的情况,拟对《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助补偿暂行办法》(万府办法〔2018〕86号)提出修订意见并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审批。
鉴于该文件涉及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为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按照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举行《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暂行办法(万府办法〔2018〕86号修订稿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我中心拟订的《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暂行办法(万府办法〔2018〕86号修订稿草案)》内容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待定。
三、参加听证人员
(一)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市级部门、镇乡分管领导,工作经验丰富的房屋征收工作人员。
(二)居民代表10人。
四、听证人员的确定
(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委派。相关市级部门、镇乡由分管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领导参加,从事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由征储中心指派。
(二)居民代表的产生。居民代表以自荐为主,按以下程序产生。若按以下程序不能达到计划数,则由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在所辖社区指派社区工作人员参加或相应调减代表数。
1. 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万源市城乡居民,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万源市征储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当详细登记本人的姓名、年龄、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报名
2. 资格审查。自荐人有以下情形,取消代表候选资格:
(1)由司法机关确定为失信人员的;
(2)发表不当言论受到公安机关约谈或处理的;
(3)由司法机关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4)正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正受到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犯罪嫌疑人;
(6)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代表确定。我中心将按自荐登记顺序及资格审查情况择优选取,名额选满为止。若报名人数不足,将相应调减代表人数。
4. 公示。自荐代表选取后,由征储中心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为代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举行听证会时,参加听证的代表应表明对《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稿草案)的基本观点并说明主要理由,也可在听证会后3日内形成书面材料提交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政策法规股。
联 系 人:王 曦
联系电话: 0818-8602191
特此公告
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0年8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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