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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秭归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湖北-宜昌-秭归县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27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有关规定和县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现将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常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整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及时组织学习巡察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全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整改工作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于5月1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于当天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5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领会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县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系、请示汇报,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落实整改;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股室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系统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检查、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反馈问题进行研究剖析,制定了《中共秭归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梳理归类,逐项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局党组通过旬调度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各整改事项的责任人立行立改、有序推进,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对账销号,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强化督查、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法治秭归建设推进不充分、不平衡

      ⑴针对“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转换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转变职能,印发了2020年全县普法工作要点和各协调小组的工作规则,积极谋划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二是精心谋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机构改革后的司法局职能,结合“幸福小区”创建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三是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建设要求,及时启动了信息化建设。

      ⑵针对“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力度不大、办法不多,大普法格局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将法治秭归建设纳入到秭归县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氛围。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殡葬制度改革等重点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县开展了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专题法治培训。三是与融媒体中心合作,推出了法治秭归、云上秭归法治专块栏目,已经推出了老年人赡养、野生动物保护、殡葬改革等十二期法治专题讲座;做好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⑶针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措施不力,各单位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执法单位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验收,同时对各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督促整改到位。二是谋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计划三年内完成全县1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法制轮训。三是督促少数单位对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四是督促各执法单位对法律顾问“有聘有用”,要求在执法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

      ⑷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短板,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差距大。”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村级法律顾问配置。对部分乡镇2020年度的村级法律顾问进行了调整,确保每名法律工作者担任的顾问村在10个以下。二是加强对村级法律顾问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要求村级法律顾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三是开展村(居)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广泛征求村(居)意见和建议,精准开展法律服务。四是就村级法律顾问等级化考核与各乡镇进行沟通,并要求从2020年开始严格执行《秭归县村级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五是强化单位法律顾问监管。针对法律顾问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情况,印制《法律顾问工作手册》,做到“有聘有用。

      2.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纾解痛点力度不大,化解难点办法不多”的问题

      ⑴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欠缺、监督薄弱、责任不实、保障不足,不稳定因素较多,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配齐工作队伍。2020年,对领导班子分工重新调整,调配3工作人员名充实社矫局工作力量。为11个司法所配备了司法辅警。二是建立职责清单,明确权责边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清单,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及流程。三是加强指导督导,保障基层工作。四是建设信息化体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于6月底完成全县“司法e通”平台全覆盖,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四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每月重点工作督查清单,规范“一人一档”,责任落实到人。

      ⑵针对“人民调解指导不力,创新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工作指导。指导各乡镇运用法律顾问讲授法治课、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强化日常培训力度。统一编印了《村居法务工作手册》发放到各村。二是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将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兑现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综治考核内容,推动各乡镇严格落实《秭归县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三是切实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利用海报、视频彩铃等方式发动和引导群众充分利用人民调解依法维权。

      3.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仍有差距”的问题

      ⑴针对“班子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提高班子凝聚力。二是着力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细化操作流程及执行标准,推动重大事项研究决定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班子执行力。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⑵针对“对司法所工作指导不够、人文关怀不到位。”

      整改情况:开展“走基层抓落实促发展”活动,以“老带少、一帮一”和“我当见习所长”形式为载体,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机关中层干部,每月到司法所开展不少于2天的调研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以老带新“传帮带”的作用,把“传道、授业、解惑”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司法所干部理清工作思路、指明工作方向。

      ⑶针对“律师行业监管措施不硬。对律师队伍的监管存在着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章程,以党建带动所建,在律师行业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律师亮明身份执业。在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讲规矩、强管理、防风险、树形象”警示教育活动,规范律师执业活动。二是建章立制。对律师代理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统一编印成册,人手一本,以制度促进行业自律。三是强化检查。深入到全县5家律师事务所就律所统一受案、统一收费等内部管理制度、扫黑除恶案件代理制度等工作开展实地检查督导。四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召开全县律师管理工作会议,邀请市律协副会长张建华专门做《律师行业发展和风险防范》辅导,提升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思想建设抓的不紧不深”的问题

        ⑴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印发《县司法局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二是强化学习研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在线学习平台广泛开展自学。三是强化学用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⑵针对“学习贯彻上级法律法规不及时。”

        整改情况: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专题学习,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⑶针对“机关学习表面化、形式化,实效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引领。修订县司法局机关学习制度,制定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相结合的方法,提升学习效率。二是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开展微党课、青年干部讲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方式,搭建学习平台,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⑷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为抓手,采取集中研讨、讲座、党课等形式推进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问题检视力度,要求局党组成员认真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和党组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到见人见事、落细落实。

        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虚化”的问题

        ⑴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做到会前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查找问题;会后督导整改。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

        ⑵针对“基本制度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三会一课”等党的基本制度学习。增强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二是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从目标要求、内容、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来确保“三会一课”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开展。三是切实增强党员对工作手册记录的责任感,强化学习指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规范支部工作手册记录。

        ⑶针对“对党建基本概念不清、把握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认识。印发《县司法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学习。通过线上线下、自学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持之以恒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三是创新方式。进一步做精“道德讲堂”,做实“书记党课”,开展党员党的知识“月月讲”活动,坚持领导带头、以讲促学,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⑷针对“总支委员补选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上级关于支部换届文件的有关规定,增强做好支部换届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做好支部换届工作,认真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县直单位基层党组织班子换届的通知》精神,于2020年9月支部届满时,严格换届程序,明确换届要求,确保支部换届工作按程序及时有序进行。

        6.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文处理制度。修订完善《公文处理制度》。二是加强所有材料的审核把关,凡上报的材料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做到工作严谨、发文规范。三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眼力、脑力、笔力。三是强化检查督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通报问责力度,通报见事见人,凡有“四风”问题被通报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四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由“宽松软虚”走向“严紧硬实”。

        7.关于“制度建设华而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以来局机关相关制度和方案进行了清理比对,废止了相关文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试行)》。二是重新编印服务指南。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能,由各股室处局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服务指南进行重新整理,将服务指南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重要内容,确保制度及指南行之有效。三是建立机关公文处理制度。明确机关文书发文、收文、转办、归档等程序,对所有发文的合法性、专业性和实效性进行审核。四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的检查督办,4月份以来共印发通报三期,对司法所和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8.关于“局系统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层层传导压力不到位”的问题

        ⑴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明确分管职责,压实“一岗双责”,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紧盯司法行政工作关键环节,建立每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制定《县司法局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履责内容及履责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每月结合工作重点,制定调研工作清单,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司法所开展至少2天以上的调研指导,指出问题见人见事,强化整改落实落地,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司法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促进责任落实。二是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司法所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所干部个人“1+12+X”廉政档案,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落实重大事项月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拉紧作风建设红线。

        ⑶针对“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松散缺位,存在好人主义,动真碰硬不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风险点,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和重点防范环节认真进行了梳理,建立风险防控清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点,建立谈心交心制度,开展针对性的廉政教育,严肃制度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中注重安排党纪党规、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的相关内容,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司法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审批程序,完善报销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把关环节。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财务室对票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的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县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程序,严格采购纪律,执行报账要求。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除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和支部换届根据全县统一安排于9月份开展以外,其他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阶段,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引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需要整改的重点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确保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顺利推进。

          二是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成效。

          三是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确保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提升,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工作作风向“严紧硬实”转变,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7-2886054

          邮政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

          电子邮箱:hbzgsfj@163.com

          中共秭归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7月1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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