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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休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安徽-马鞍山-和县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9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机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各自承担负责的整改事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狠抓整改落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将4个方面21个问题分解细化为37个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要求全体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和自我批评。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建立和完善了14项制度,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转化,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系统”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委干部职工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钻劲,学习形式和手段单一,大多采取集中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力度欠缺,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握精髓要义方面做得不够”问题。一是3月11日,修订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制定了2020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微课堂”平台,有计划安排集中学习和自学。二是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研讨会、领导干部上党课等方式开展学习。截止7月底,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机关集中学习18次;委机关在职人员15人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其中3人达2万分以上;8名干部均已完成本年度干部在线学习任务。三是部署开展2020年《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一”活动,利用“法治课堂”平台进行专题学习。4月8日,组织政法单位、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开展全县政法宣传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政法队伍宣传能力水平。

(2)针对“专题学习研讨不深入”问题。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共17人次,进一步压实专题学习教育的责任。二是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对专题研讨不深入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三是按照《中共休宁县委政法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在集中学习会上安排班子成员研讨发言6人次。

2.关于“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有不足”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自查,2019年以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述德、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中。二是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三是制定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全县政法工作要点》,纳入干部目标管理,与政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邪教活动,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在重大敏感事件舆情应对中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2)针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加强学习,3月20日,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3月25日,召开全县政法系统宣传工作会议,重点学习传达了全市创新政法网军建设文件精神。二是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对材料把关不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三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不严谨”问题。一是确定专人对“休宁长安网”“休宁政法”微信公众号等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制定了《政法信息宣传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休宁长安网”“休宁政法”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召开全县政法宣传专题培训会议,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委机关17名干部职工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承诺书》,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感。

(2)针对“委机关会议室的宣传展板的不规范表述”问题。一是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部署会议3次。二是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表述不规范情况。1月19日,对委机关会议室不规范表述进行了更正,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是举办了全县政法宣传培训会议,邀请市委讲师团作关于如何加强政法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专题授课。

4.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班子成员未以‘双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问题。一是巡察期间,认真立行立改。领导班子及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月21日,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进行了谈心交流和廉政谈话。三是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2)针对“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今年以来,主要领导带队到溪口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9次,其他班子成员及帮扶干部结合每月走访要求,认真开展扶贫帮扶工作。二是4月1日,召开委机关扶贫工作专题部署会议,针对联系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落实整改任务。三是4月12日,委机关支部组织10余名“平安休宁”党员志愿者到溪口镇中和村,开展“党建引领助贫——春茶采摘行动”主题党日活动;5月21日,委机关党员自发购买价值1千余元的书包及书籍等学习用品,看望慰问10名困难留守儿童;6月30日,全体党员干部自带食材和劳动工具到溪口镇贫困户家中开展“六个一”帮扶活动。

5.关于“推动机构改革、队伍及时调整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休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岗位设置方案》要求,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配备人员工作。二是2020年1月,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申报了2020年公开招考2名工作人员的用人计划,确保中心工作能正常运转。三是今年3月,按照程序已完成从乡镇比选1名工作人员到县综治工作中心工作。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乡镇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社会领域重大风险月排查、月会商、月研判、月报告制度,督促各乡镇防范化解风险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不定期带队到重点乡镇开展信访维稳专项督查,指导各乡镇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县委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在重要时间节点,实行“4+X”维稳工作机制,每日对稳定形势进行会商分析和研判。三是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对乡镇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2)针对“乡镇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评估面窄,重大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对有关项目未作出重大风险防控评估问题,已责令相关乡镇作出情况说明,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管理,并做好后续重大风险防控评估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二是4月1日,印发通知,对2020年度稳评工作进行部署,督促乡镇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机制。截至7月底,全县共组织实施稳评事项41件。三是自4月份起,创新建立12类核心指标为基础的“平安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全县信访形势、突发事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情况,目前共发布4期;认真落实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社会稳定信息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截止7月底,突发事件处置共13起。

(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识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7日,在书记办公(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及《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研究讨论《2020年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部署委机关202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出台了《2020年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20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人,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理论武装,与政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分管领导对具体科室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于9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

8.关于“班子成员未把自己摆进去,落实‘一岗双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立行立改,认真总结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经分管领导审核行文报县纪委监委。二是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明确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对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工作总结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三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书记办公(扩大)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巡察期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交流和廉政谈话35人次,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9.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财务人员对菜品超标、陪同人员超标、公务接待“四单合一”、车辆运行、维修支出等问题进行核查,支出情况属实,存在经费报销程序不规范问题。5月22日,经办人已对单个菜品超标8元清退至纪委账户。二是通过自查,发现原公务用车遗留的3张公务加油卡未注销,且有剩余油款,2019年12月26日,该油款已由中石化休宁分公司转入我委往来账户。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典型案例等内容,并对财务人员、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和纪律意识。四是修订完善《公务接待暂行规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明确用餐费用审批报销实行“四单合一”报帐、公务卡结算制度。

10.关于“财务审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落实整改,对用车票报销退休干部征订报刊费120元的费用,报销人已清退至纪委账户;暂借支付的工程款1万元和委机关干部职工意外伤害险费用已全额转入委机关往来账户。二是安排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开展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委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三是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作自我批评。四是巡察期间,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分管领导分别对财务人员、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规范制度执行。

11.关于“现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年度内各月末库存金额均在万元以上”问题。一是经核查,该账面余额为维稳经费及“七一”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的暂存现金。从2020年开始,安排办公室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对单位账户库存现金进行清查,进一步规范机关资金管理。二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机关财务管理。三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2)针对“日常大额现金支出较频繁”问题。一是经核实,现金支出为补助和慰问费用,支出情况属实。二是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对日常大额现金支出较频繁问题作了自我批评。三是制定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了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形,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须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修订完善《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涉及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12.关于“‘形式主义’作风偶有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多个年度高度雷同情况的3名同志作个人检查说明,分管领导分别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3月18日—3月20日,县委政法委组织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21个乡镇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进行考核;县直各评分单位对照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公平公正评分。三是县委政法委成立评审组,于4月8日组织召开2019年度乡镇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述职会议,随机抽取7个乡镇党委政法委员进行述职,其他乡镇作书面述职。评审组根据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对21个乡镇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进行评分。

1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不同的档案材料中出现同一次会议记录,内容只有少许添加,存在会议记录不实、不规范”问题。一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议,对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及安排部署,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三是巡察期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

(2)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督促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县扫黑办对2019年自行登记移转的线索进行梳理,对超期核查的单位进行电话催办和书面督办。截止7月底,2019年县扫黑办自行登记移转的线索,已核查完结137条,正在核查5条。二是今年以来,成立工作专班,加大核查力度,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线索办理工作,特别是高效完成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移交线索。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于疑难、复杂线索,相关部门及时提请县扫黑办会商,不断提升线索办理质量和效果。四是完善线索办理机制。不断规范线索办理流程,充分运用好“六关一单”工作制度。

(三)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4.关于“‘民主评议’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在委机关支委会、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巡察期间,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前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委机关支部召开了民主评议党员会议,邀请县直机关工委领导全程参与评议会议。三是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讨论2019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和评议程序工作,进一步规范完成2019年公务员考核评优工作。

15.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漫、编排小品和广场舞支出情况属实,未发现个人谋取私利情况。二是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对“三重一大”等事项进一步明确由会议集体决策的相关要求。三是制定出台《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变更)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

16.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班子成员开展干部谈心谈话15人次,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二是结合县委政法委机构改革,设立5个内设机构,新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结合岗位职责对2名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和任用。三是按照干部交流轮岗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机关干部交流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计划地进行人员调整,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实效。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巡察期间,在委机关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之间相互提出了批评意见,经梳理归类共38条。三是制定了《2020年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

18.关于“基层党务管理手册内容缺漏项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支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支部书记上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党员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收集资料归档,规范填写《基层党务工作管理手册》《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薄》。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四是支部书记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9.关于“干部担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得不够”问题。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工作,今年1-6月班子成员共走访调研171次,其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25次。二是结合扶贫工作,委机关党员干部每月至少一次到贫困户家中进行帮扶走访,先后组织委机关党员开展茶季“党建引领助贫包户”、看望慰问困难留守儿童和“六个一”贫困帮扶等活动。三是巡察期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干部责任担当意识。

(2)针对“班子成员缺乏团结协作精神和主动担当意识”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0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学习,提升班子成员政治理论素养。二是巡察反馈以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同事之间的团结协作,统筹推进政法工作的开展。三是制定《关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通知》,统筹协调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四)领导班子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20.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度中央第十一巡视组信访举报件及省委第八巡视组涉法涉诉信访件进行认真核查,存在档案未及时归档问题。二是明确队建宣教室(执法监督室)专人负责落实,已于3月底之前整理归档。三是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作了自我批评。

21.关于“持续督办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及县委巡察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于存在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通过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落实整改。二是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对督办整改不彻底问题作了自我批评。三是巡察期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间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三、立足长远长效,持续巩固巡察成果

下一步,我委将在现有整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巩固成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制度落实。紧盯整改任务不放松,切实以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体现巡察整改成果。

(一)立足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目标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

(二)立足整改成效,坚持跟踪督促检查。坚持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跟踪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再落实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再次产生。

(三)立足长远促发展,提升政法工作实效。坚定不移保长效,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推动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创新、作风改进,以工作实绩、良好形象促进巡察整改效果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7512878;电子邮箱:zfw@xiuning.gov.cn;

邮寄地址:休宁县委政法委,邮编:245400。

中共休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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