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 所在地区: | 福建-漳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31日 |
建设快讯正文
|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 设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办理指南 |
| 1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 | 1.分公司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207;2.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403;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406;4.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603;5.公司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203;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507;7.合伙企业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503;8.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707;9.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703;10.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310;11.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004113088XK00303。 | 1.《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文件,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2.《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税务部门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
| 2 | 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确认文件 |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004113088XK00313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文件,(二)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下同)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债权银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 |
| 3 | 产权证明 | 1.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73359730XXK00501;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73359730XXK00507;3.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换发73359730XK00502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不动产部门、街道、乡、镇政府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发区、科技园区的,由开发区、科技园区管委会等 | 营业场所和仓储用房的合法使用证明(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 |
| 4 | 产权证明 |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73359730XFK00102;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办73359730XFK00101;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73359730XXK00406;4.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73359730XXK00404;5.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73359730XXK00402 | 福建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细则 第十九条 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库房应具有符合规定的房屋产权证及租用证明: (一)属于自有房产的,应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二)租赁(借用)房屋的,应有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借用)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属于转租(借)的,还应当提交产权人同意转租(借)的文件;(三)租用军队房产的,应有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和《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应提交下列证明产权归属及房屋设计用途的文件之一:(一)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二)街道、乡、镇政府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三)属开发区、科技园区的,由开发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出具产权归属证明。 第二十七条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符合本细则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 |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不动产部门、街道、乡、镇政府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发区、科技园区的,由开发区、科技园区管委会等 | 企业经营地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应提交下列证明产权归属及房屋设计用途的文件之一:(一)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二)街道、乡、镇政府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 (三)属开发区、科技园区的,由开发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出具产权归属证明。)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