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被列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
| 所在地区: | 福建-宁德-福安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31日 |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福安市入选。
根据《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在自主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推选了110个县(市、区)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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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核心内涵? ?
近年来,农产品电商特别是生鲜农产品连续多年以高于电商整体增速快速增长,成为电子商务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助力农民脱贫增收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但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还较低,农产品电商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与农民发展生产、市民消费升级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实现优质优价带动农民增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一项重大举措。
评选“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的要求? ? ?
一、切实按照《指导意见》《试点方案》部署要求,及时印发省级实施方案,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不跑偏不走样。
二、指导试点县进一步细化实化试点工作计划,建立试点工作台账和跨部门推进机制,加快组建县级产业化运营主体,集聚相关政策和资源,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预期实效。
三、指导试点县做好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按时保质上传相关数据。
四、指导试点县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各省份、各试点县每季度报送一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各省份、试点县分别明确一名试点工作联络员,并于9月30日前报送第1期试点工作简报。
五、为进一步支持试点县做好试点工作,农业农村部会争取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金融服务机构、电商服务企业等作为试点支撑企业,对试点工作提供专项政策支持。各省份、各试点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与相关单位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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