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2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 所在地区: | 辽宁-鞍山-铁东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18日 |
任重梅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公共停车用地变私有专用缓解停车难的建议》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局长程明予以高度重视,亲自批示,要求严格根据《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对该问题做出妥善处理,避免类似问题反复,对职权范围之内的问题,我们将竭诚服务百姓,对相关部门管辖的问题我们会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环境整治和美化工 作,让市民有一个温馨祥和的生活环境。
“市长热线”了解到,近几年,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停车难已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当前的公共停车位还是偏少,一些多年前提出新建公共停车场的计划,似乎并没有完全实行到位。还有车辆长时间占用路内停车位,小区门口被堵得严严实实,停车难题已是民生痛点。
我们执法局曾经建议,包括提高车位周转率,尽快启动城市路面停车收费工作;集中整治乱停乱放行为,使用摄像头查处违停;在小区、学校周边等时常发生拥堵的路段,设置按时段单向行驶等,但并不奏效。
现在鞍山的汽车与日俱增,市民都在抱怨开车难、停车难。为创造便利畅通的交通环境,相关部门在部分街道设置临时免费停车位,方便市民临时停车,提高车位的利用率,以缓解停车难问题。然而在很多主、次干道上,车辆长期占用临时免费停车位现象十分普遍。设置临时停车位本来是惠民便民的好事,却被车主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变成私人的专用车位。“公用私化”的背后,是一座城市公共空间屡屡被霸占和治理之间协调不平衡的体现。另一方面,在一些道路狭窄、通行条件有限的道路上,长期将临时停车位据为己有的“僵尸车”霸占了不少道路空间,来往车辆会车不易。如果不及时将这些“僵尸车”拖走,可能会造成交通拥堵,更是影响道路的消防安全。
针对市区机动车数量猛增,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车主的意识也亟需转变,“要知道,停车位是公共资源,不是私家车位。”城市管理、交通管理也需主动应对变化,提质升级,形成长效管控机制。“没有违法成本,很多车主就选择乱停乱放;交通警力有限,就无法及时做到有序管理。这些,可以通过停车收费和违章处罚来引导和解决。
针对僵尸车长期占用临时停车位的乱象,交警部门当加大对道路“僵尸车”的清理力度,对于无人认领、妨碍道路通行的违法车辆采取强制拖移并依法处罚。其次,尤其是在医院、图书馆等停车位十分有限的大型公共场所,相关部门可以做好前期调研和评估,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全面开放附近非机动车道和次干道的道路临时停车位,但如何做好临时停车位的流动率是重头工作,比如在相关道路安装摄像头,给予超时停车者一定处罚。而作为市民,当发现有占用公共车位的情况时可积极向相关部门、媒体等举报投诉。
铁东区综合执法局对区内政府规划泊车位私占用情况多次进行大力整治,执法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占用车位问题马上清理,对人流集中、商业集中位置占用车位情况,更是每天多次巡视。目前处理公共停车位占用依据是市容方面规定:1、《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有下列行为:(五)其他有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2、1996年《鞍山市“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包公共秩序责任区内车辆停放有序,无乱摆摊设点。没有明确违法行为性质,当事人对执法依据不理解、不信服,疑义大,占用车位当事人还采取停放手推车、自行车等手段,执法人员无法可依。
为此,对上述代表建议,我们只能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整体配合,待政府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以便有法可依,提高违法成本,切实将公共资源管理好,服务于群众。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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