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容市监处〔2020〕282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玉林-容县 | 发布日期: | 2020年9月16日 |
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容市监处〔2020〕282号
当事人:容县胜利(东莞)烟花炮竹厂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21729748259H
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小龙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据桂市监【2020】520号文《2020年烟花炮竹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于2020年4月23日对容县胜利(东莞)烟花炮竹厂生产的万利来牌650响/卷规格型号的万利来特红炮(生产日期:2019年11月)进行抽样检验,共抽样12卷,《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No Q20-T00379)显示该样品标志、部件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10631-2013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容县胜利(东莞)烟花炮竹厂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炮竹,为了查清案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决定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收集现场检查照片,提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收集检验报告、抽样检验的抽样单,对当事人询问等调查,已查清案情。
经查明,当事人取得字号名称为容县胜利(东莞)烟花炮竹厂营业执照,并在所核准的经营地址容县容州镇平坡村从事C级爆竹类(单个产品装药量在0.5克以下的爆竹)生产、销售。2019年11月1日开始,当事人在其厂内的生产车间以每卷4.5元的成本价生产出规格为650响/卷的万利来特红炮240卷,并在其厂内以每卷9元的销售价销售给一些到厂里购买炮竹的顾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No Q20-T00379)显示:当事人于2019年11月生产的规格为650响/卷规格型号的万利来特红炮,该产品标志、部件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10631-2013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该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15日未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对上述检验结果予以确认。至2020年7月22日止,当事人除去抽样用去的12卷样品外,已将上述规格型号的万利来特红炮全部销售完毕,获取违法所得1026元。以上万利来特红炮的货值是216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彭小龙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笔录、彭小龙询问调查笔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编号:GXJD20200872)、《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No Q20-T00379)。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局于2020年9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容市监案〔2020〕28-10号,告知当事人本局拟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具有陈述、申辩权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自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炮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026元;
二、罚款2160元;
合计罚没款共3186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携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容县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容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534312010101216739)缴交以上罚没款,然后持缴款回单到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股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6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附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