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 所在地区: | 安徽-合肥-包河区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规定,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进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请关心本规划的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安徽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
2、单位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规划内容:在做好环保、选址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在地级城市及人口密集、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稳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优先支持跨行政区域的县(市、区)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60%以上,县城处理能力占比大幅度提高。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技术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4、规划期限: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
近期:2018-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5、首次公示情况:2019年9月2日,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净化处理后的焚烧烟气,根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够满足相关评价标准。规划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对其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贡献值均较小,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周边的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规划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坑及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站、飞灰填埋场非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一般情况对这些区域均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等措施,渗漏进入地下水的可能性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主要声源为汽轮机、锅炉、冷却塔、风机及各类泵等运行噪声,对外部环境有一定影响。对主要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可满足厂界噪声达标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飞灰。
生活垃圾经高温焚烧后残渣中的矿物成份以硅、铝氧化物为主,为一般固废。炉渣可进行综合利用(如作为建筑原料进行综合利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固化物浸出液检验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要求后,可进行填埋处置或协同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项目占地对生物量会有一定的损失,但损失量较小。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会对项目区道路两侧及空地绿化,能够补偿一定的生物损失量。从对区域生物量的影响来说,规划项目的影响不大。
垃圾焚烧厂二噁英的排放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处于不同地理位置、采用不同烟气控制技术的垃圾焚烧炉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各不相同;规划项目采用先进污染控制技术的垃圾焚烧厂几乎不会对附近的大气及土壤、植被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三)环保对策与建议
规划中各项目选用炉排炉作为垃圾焚烧炉型;对垃圾焚烧设施烟气中酸性气体(HCl、SO2等)、NOX、颗粒物、有机物及重金属等进行控制;采用密闭式压缩车进行运输,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等采用密闭设计,垃圾贮存池和垃圾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方式,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等方式防止恶臭;规划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周边的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对厂区不同的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从项目厂址的选择、厂区平面布置的优化、设备选型优化及隔声、减振等方面减小对声环境的影响;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按照循环再利用的原则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炉渣进行综合利用,焚烧飞灰采取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应进行特性监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可进行填埋处置或协同处置。
(四)评价结论
《安徽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其他相关规划、指导性纲要、环境保护政策等具有良好的协调性和一致性。《规划》整体定位明确,空间结构布局和规模选择合理,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注意事项
1、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主要事项
(1)对本次规划有何意见?
(2)认为本次规划实施后主要导致何种环境影响?
(3)认为该规划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应采取的环保措施?
(4)对本次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规划单位情况
规划单位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51-6260183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2、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与包河大道交口中辰未来港B1座21层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551-63468242
电子邮箱:272964995@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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