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绵阳市游仙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四川-绵阳-游仙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7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游仙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二、地点: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场镇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游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游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投资6000万元,在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场镇建设“绵阳市游仙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为“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136.94㎡,主要修建业务综合楼1栋,共计7层,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占地面积1490.17㎡,规划总建筑面积11990.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99.68㎡,地下建筑面积2691.14㎡。业务综合楼内设置了检验科、放射科、住院部、产科、手术部并配套建设了停车位、电梯、中央供氧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编制床位146张(其中平疫结合病床120张)。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84.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附近已有公厕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部分外卖废品回收站,废建渣运往建设部门指定的回填工地倾倒。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密封结构,臭气经抽排风装置收集后经“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由排气筒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平时情况下医疗废气采用消毒剂每天对住院部、检验科等进行消毒,医院设置独立进出口,检验室须设置可自动关闭带锁的门,并配备高压灭菌区;检验废气通过设通风橱,挥发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综合楼楼顶排放;发电机废气经抽排风系统收集并通过发电机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预留烟道楼顶排放;汽车尾气合理控制进出车流量,加强车库的通风以及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疫情状况下医疗废气除按照平时状况下的消毒和防护措施外,同时要采取各楼层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排风口设置高效过滤装置等措施后排放;检验废气经过消毒过滤后排放;医疗垃圾暂存间臭气采取喷洒消毒剂,及时清运垃圾,抽排风系统的排气口处设置高效过滤装置等措施;关停地下停车场,仅保留地上车位,汽车尾气产生量小自由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须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平时状况下项目检验科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排入项目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疫情情况下项目检验科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预消毒+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排放限值,排入项目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优质设备,优化声源总图布置,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车辆禁止鸣笛,减少机动车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般情况下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处置;废分子筛不在院内暂存,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医疗药品废弃外包装及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交由四川康卫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医疗垃圾依托石马镇中心卫生院现有医疗垃圾暂存间暂存,医疗垃圾中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按感染性废物处置的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定期交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收运、处理,病理性废物交绵阳市殡仪馆收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的栅渣、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桶装密闭收集,作为感染性废物交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消毒处置后作为感染性废物交感染性废物交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处置。疫情状况下,修建临时医疗垃圾暂存间,医疗垃圾中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按感染性废物处置的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定期交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收运、处理;病理性废物交绵阳市殡仪馆收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的栅渣、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桶装密闭收集,作为感染性废物交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消毒处置后作为感染性废物交感染性废物交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作为感染性废物交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完善医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合理容积的应急事故池;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加强管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2020年11月20日-12月3日在游仙区政务网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已取得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绵阳市游仙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绵游发改法规[2020]52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项目选址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场镇,根据《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总体规划(2015-2030)》,项目拟建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0]68号),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规划用地面积4136.94平方米。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14646(综合股)
传真:0816-2297146
通讯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11号
邮编:621000
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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