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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风县河流、水库、泵站、陂塘、水闸、淤地坝、供水工程、灌区管理保护范围的公告

所在地区: 陕西-宝鸡-岐山县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7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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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扶风县6条河流、7座水库、27座泵站、3座陂塘、5座水闸、21座淤地坝、32处供水工程、1处灌区的管理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河流概况

1. 七星河是湋水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扶风境内乔山南麓杨家沟,由北向南流经岐山县京当镇、青化镇,于京当镇京当村与刘家村北边交界向南2公里处进入扶风境内,流经法门镇刘家村、庄白村、马家村、官务村,城关街道峪村村、后沟村、北街村,在扶风县城关街道扶东村汇入湋水河。七星河河道全长22.7km,流域面积176.2km2,其中扶风县河段长9km。左右岸线共长13.7km,其中有堤防岸线1.48km,无堤防岸线12.22km。

2. 西沙河是渭河右岸一级支流,由远门河、大黑峪河、小黑峪河、香山河等支流在峪口以下汇聚而成,主源为远门河,发源于眉县汤峪镇太白山北麓土地岭,流经眉县汤峪镇、槐芽镇,在槐芽镇权四滩村进入扶风境内,流经扶风县绛帐镇管家村汇入渭河。西沙河河道全长25.8 km,流域面积67.0 km2,其中扶风县河段长0.84km。左右岸线共长1.32km,其中有堤防岸线1.20km(左岸0.72km,右岸0.48km);无堤防岸线0.12km(位于左岸)。

3. 汤峪河在扶风境内又叫清水河,是渭河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秦岭北麓小岭梁,流经眉县汤峪镇的上王、阎家堡、屈刘堡和槐芽镇的红崖头、东柿林村,于横渠镇的张家滩村折向东进入扶风境内,流经扶风县绛帐镇罗家村、牛仓村和南仵村约3公里与东沙河汇合。汤峪河河道全长43.9km,流域面积385.8平方公里,其中扶风县河段长4.32km。左右岸线共长6.68km,其中有堤防岸线2.59km(左岸1.78km,右岸0.81km);无堤防岸线4.09km(左岸2.41km,右岸1.68km)。

4. 漆水河是渭河中游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宝鸡市麟游县招贤镇以北的斜梁,东流折南流,经麟游县,永寿县、乾县、扶风县,至武功县白石滩入渭河。漆水河河道全长151.2km,流域总面积3824km2。在扶风县河段长6.27km,流域面积27.3km2

5. 美阳河是湋水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扶风县北部乔山石槽涧,集水汇流,由西南而东,经黄堆、南阳、法门、建和与太川河合流,南至浪店入湋水河。美阳河河道全长23.6km,流域面积233.4km2

6. 太川河是美阳河左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召公镇吕宅村西悬崖下之泉水,涓流南下与美阳河合流。太川河河道全长6.3km,流域面积30km2

二、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1. 七星河:有堤防河道起点为后沟村与北街村交界处(坐标:X=3804071.688,Y=36488617.655),终点为扶风县城关街道扶东村汇入湋水河处(坐标:X=3803380.882,Y=36488763.972),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从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10米;无堤防段以白家窑水库为界分成两部分,其中白家窑水库以上,河道管理范围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m;白家窑水库以下,河道管理范围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米。

2. 西沙河:有堤防段河道,左岸起点为管家村最南边与眉县交界处向北120米处(坐标:X=3789182.398,Y=36487503.898)至汇入渭河处(坐标:X=3789743.175,Y=36488030.753),右岸起点为管家村与眉县交界处(坐标:X=3789464.927,Y=36487702.595)至汇入渭河处(坐标:X=3789743.175,Y=36488030.753)。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从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20米;其余无堤防段河道管理范围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米。

3. 汤峪河(清水河):汤峪河左岸(坐标点X=3788555.753,Y=36497004.866至X=3788750.493,Y=36498378.853)及右岸(坐标点X=3787531.009,Y=36493401.161至X=3788266.756,Y=36496558.071)段河道为有堤防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从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20米;无堤防段河道管理范围参照《陕西省水利厅关于眉县汤峪河重点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1〕237号)文件,设计汤峪河河宽80米、堤防路宽4米划定堤防背水侧堤脚线,管理范围以设计的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10米。

4. 漆水河:河道为无堤防无规划河道,管理范围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为设计洪水水面外边线向外15米。

5. 美阳河:河道为无堤防无规划河道,管理范围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为设计洪水水面外边线向外10米。

6. 太川河:河道为无堤防无规划河道,管理范围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为设计洪水水面外边线向外10米。

(二)保护范围

1. 七星河:有堤防河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50米,无堤防河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米。

2. 西沙河:有堤防河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0米,无堤防河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米。

3. 汤峪河(清水河):有堤防河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0m,无堤防河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米。

4. 漆水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20米。

5. 美阳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米。

6. 太川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米。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三、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 官务水库为小(Ⅰ)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615.06米)以下的水域、沙洲、滩地,因为官务水库为水源保护地,库区周边已经埋设围栏,所以本次水库管理范围以围栏为边缘线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50米,下游从坝脚向下游200米,左右岸从坝端向外50米;溢洪道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米,消力池以下100米。

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大坝为管理范围边界线上、下游外延100m,左右岸外延50米;溢洪道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米。

2. 白家窑水库为小(Ⅰ)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561.34米)以下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00米,下游从坝脚向下游200米,左右岸从坝端向外50m;溢洪道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米。

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大坝为管理范围边界线上、下游各外延100米,左右岸各外延50米;溢洪道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米。

3. 云龙水库为小(I)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595.6米)以下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50米,下游从坝脚向下游200米,左右岸从坝端各向外50米。

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大坝为管理范围边界线上、下游各外延100米,左右岸各外延50米。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米。

4. 太川水库为小(Ⅰ)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566.30米)以下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00米,下游从坝脚向下游200米,左右岸从坝端各向外50米;溢洪道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米。

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大坝为管理范围边界线上、下游各外延100米,左右岸各外延50米;溢洪道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米。

5. 五郡沟水库为小(Ⅰ)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552.06米)以下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00米,下游从坝脚向下游200米,左右岸从坝端各向外50米;溢洪道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米。

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大坝为管理范围边界线上、下游各外延100米,左右岸各外延50米;溢洪道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米。

6. 蔡刘水库为小(Ⅱ)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503.34米)以下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50米,下游从坝脚向下游100米,左右岸从坝端各向外30米。

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大坝为管理范围边界线上、下游各外延100米,左右岸各外延50米。

7. 田家河水库为小(Ⅱ)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558.18)以下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从坝脚向下游100m,左右岸从坝端各向外30m。溢洪道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m。

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大坝为管理范围边界线上、下游各外延100m,左右岸各外延50m;溢洪道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0m。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四、泵站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 泵站工程情况:扶风县境内共有信邑抽一级站、万杨抽水站、东塬抽一级站、白家窑南抽水站、北五抽一级站、北五抽三级站、北五抽四级站、东作塬南抽水站、官务抽水站、古水村一组抽二级站、七一抽水站、信邑东抽一级站、祝卜李抽水站、信邑东抽二级站、银豆抽水站、良峪村齐家抽水站、北四抽一级站、北四抽二级站、北四抽三级站、杨继岭抽一级站、太川东站一级抽水站、太川东站二级抽水站、三驾抽水站、小留村赵家抽水站、太川西站一级抽水站、太川西站二级抽水站、西王抽水站27座泵站工程,其中中型泵站1座、为北五抽一级站,其余均为小型泵站。

2. 管理范围:泵站管理范围包括引渠、前池及排水池、厂房、出水管道、出水池、管理房、供电设施、专用道路等及其边界外延一定区域,中型泵站外延8米,小型泵站外延5米。

3. 保护范围:中型泵站从管理范围线向外延10米,小型泵站从管理范围线向外延5米。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五、陂塘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 洼里陂塘:管理范围为陂塘水体、塘盆、水流出入口,塘堤、水流出入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根据陂塘面积及其影响程度取50m。

2. 银豆陂塘:管理范围为陂塘水体、塘盆、水流出入口,塘堤、水流出入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根据陂塘面积及其影响程度取50m。

3. 齐村陂塘:管理范围为陂塘水体、塘盆、水流出入口,塘堤、水流出入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根据陂塘面积及其影响程度取50m。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六、水闸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 水闸工程情况:扶风县境内共有白家窑水库灌区-放水闸、浪店拦河闸、扶风县七星河生态治理工程—一米橡皮坝、团结渠—进水闸、官务水库灌区—放水闸5座水闸工程,均为小型水闸。

2. 水闸管理范围:从建筑物外边界水闸上、下游延河道各外延30米,水闸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米。

3. 水闸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线向外,水闸上、下游延河道各外延100米,左右两侧各外延50米。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七、淤地坝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 淤地坝工程情况:扶风县境内共有搭嗒沟、水湾沟、连儿沟、建子沟、莲花河、李家桥、端山沟、过套窑、闫马、巩头、召李、韩家窑、南后峪、南坡、韦川、孙家山、南咀、沟塬、田西、窑白、赵家沟21座淤地坝工程,其中搭嗒沟淤地坝、水湾沟淤地坝为骨干坝,连儿沟淤地坝、建子沟淤地坝、莲花河淤地坝为中型淤地坝,其余均为小型淤地坝。

2. 淤地坝管理范围:骨干坝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100m;中型坝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50m;小型坝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20m。

3. 淤地坝保护范围:骨干坝工程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50m;中型坝为工程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0m;小型坝为工程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10m。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八、供水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 供水工程情况:扶风县境内共有大官村供水工程、作里村供水工程、官道村供水工程、强家沟村供水工程、牛蹄村供水工程、段家自来水厂、天度镇区供水工程、晁留集中村供水工、召公供水站、西张水厂、法门水站、长命寺村供水工程、瓦罐岭供水工程、龙渠寺村供水工程、召公村供水工程、北街村供水工程、南宫村供水工程、杏林村供水工程、小寨村供水工程、午井村供水工程、新店村供水工程、龙泉村供水工程、邓家村供水工程、卢家村供水工程、绛帐水站、春光村供水工程、营中村供水工程、牛仓村供水工程、西街村供水工程、罗家村供水工程、召宅村供水工程、扶风县城关街道新店集中供水工程32座供水工程。

2. 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

(1)输配管涵:地埋输配水管涵不划定管理范围,其保护范围为输配水管涵覆盖面两侧分别向外延伸5米区域;露天输配水管涵管理范围为管道支墩边线向外2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米;输配水管涵检查井、通气孔及各种阀井等附属建筑物管理范围为建筑物外边线2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米。

(2)水厂:水厂管理范围按征地范围划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米;单独布设的水塔、水池等管理范围为建筑物边线向外5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米。

(3)水源工程:机井工程管理范围为工程自身及周边外延5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米。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 灌区工程情况:扶风县有太川水库灌区一个,太川灌区以太川水库为水源,属中型灌区,为抽水灌区。灌区主要由水库枢纽,抽水站、总干渠及田间工程组成,辖3个独立抽水灌区,太川东站、太川西站、太川西站二级抽水站、信邑东抽一级站(太川南站)4座抽水站(均属小型泵站),总装机容量775千瓦。灌区分布在召公镇、法门镇的5个村,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现有效灌溉面积3500亩。渠道总长74.8公里,其中衬砌渠道28.8公里,各类建筑物97座。

2. 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

(1)抽水站:管理范围包括浮船、引渠、前池及排水池、厂房、出水管道、出水池、管理房、供电设施、专用道路等其边界外延5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5米。

(2)渠道:挖方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渠岸从渠口线外延一定区域,渠道设计流量小于5m3/s,渠岸宽度取1.5米;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线向外延2.5米。

填方渠道管理范围为两侧渠堤外坡脚线以内的区域;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线向外延2.5米。

塬边或傍山渠道渠岸从开挖线外延一定区域,渠道设计流量小于5m3/s,渠岸宽度取1.5米;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线向外延2.5米。

(3)渠系建筑物:分水闸、泄水闸、涵洞、桥梁等渠系建筑物,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同级渠道划定,渠岸宽度取1.5米;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线向外延2.5米。

倒虹吸管理范围为虹吸管及护管地,护管地宽度取1.5米;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线向河流(沟道)上游延伸100米,下游延伸300米。

渡槽、桥梁式倒虹吸管理范围自槽墩基础外延1.5米;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线向外延5米。

隧洞进出口管理范围为隧洞进出口两侧外延3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3米。洞身段管理范围为隧洞地面投影两侧轮廓线;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3米。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十、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十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扶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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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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