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沂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东-临沂-兰山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29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9日
临沂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临沂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制定临沂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概况。截止到2019年底,我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91处,以小型为主,其中崩塌隐患点224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57%;采空塌陷70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18%;岩溶塌陷27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7%;滑坡28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7%;不稳定斜坡22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6%;泥石流19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5%;地裂缝有1处。地灾隐患点分布较多的县区为蒙阴县、沂水县、平邑县、费县和沂南县,分别占地质灾害总数的17%、16%、13%、12%、11%,其次为罗庄区、兰陵县、兰山区、莒南县和临沭县,郯城县、河东区没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2019年,全市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3起,险情1起,其中崩塌1起、岩溶塌陷1起、采空塌陷2起,均为小型,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二)地质灾害形成原因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的环境因素较多,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表植被等是地质灾害发生的物质基础因素;大气降水、地下水开采、人类工程活动和地震等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从2019年我市发生的地质灾害来看,主要与水情有关。7月20日的平邑县卞桥镇左庄村北美银石膏矿地面塌陷与12月28日的兰陵县兰陵镇草湖村东远发石膏矿地面塌陷,均为石膏矿长期关停后,地表水长期渗漏积存,采空区地下水水位抬升,导致采空区积水,房柱受地下水浸泡,近期地下水水位又突然下降,在埋深浅、采空高、水浸泡等三个方面因素叠加作用下,顶板冒落从而导致地面产生裂缝、地面塌陷。8月9日至10日“利奇马”台风过境临沂,费县新庄镇大泉村小型崩塌隐患点遭受持续强降水,使得本已风化严重、裂隙极其发育的母体岩石,大量脱离母体,沿山坡滑动,形成小型倾倒式崩塌。
二、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治对策
据调查和预测,2020年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将仍以崩塌和地面塌陷及伴生地裂缝为主。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发展现状、2020年短期气候趋势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的特点分析,预测2020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矿山、交通设施、村庄仍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
(一)崩塌
崩塌主要发生6-10月。主要分布于蒙阴县岱崮镇、旧寨镇、野店镇、垛庄镇、平邑县临涧镇、白彦镇、柏林镇、卞桥镇、地方镇、沂水县的高庄镇、泉庄镇、夏蔚镇、崔家峪镇、费县的梁邱镇、朱田镇、薛庄镇等中低山丘陵区。
防治对策:1、由隐患点所在乡镇政府落实群测群防制度,汛期专人监测和预警,并设立警示标志;2、对破碎危岩体进行清理,人工除险;3、对危岩体临空面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加固;4、在崩塌点下方修建挡石墙拦截坠石;5、强降雨期间,对受威胁的群众实施应急避险。
(二)滑坡
滑坡主要发生在7-9月,主要分布在北部沂水县马站镇、沙沟镇、圈里乡、院东头镇、蒙阴县岱崮镇等地,及铁路、公路、水渠及其他工程建设中未得到有效治理的切坡区域。
防治对策:1、由隐患点所在乡镇政府落实群测群防制度,汛期专人监测和预警,并设立警示标志;2、在滑坡体周围设置隔离网,禁止人员进入;3、用降低坡高或放缓坡脚方式提高滑坡体稳定性,禁止对滑坡体下缘进行开挖;4、在滑坡体下缘修建挡土墙,提高抗滑力;5、强降雨期间,对受威胁的群众实施应急避险。
(三)泥石流
泥石流受短时间强降雨影响较大,主要发生在7月底至8月初降水相对集中期间,台风过境或影响期间需重点防范。主要分布在费县大田庄乡、梁邱镇、蒙阴县的垛庄镇、平邑县柏林镇、莒南县十字路镇等乡镇的汇水面相对集中的山区。
防治对策:1、由隐患点所在乡镇政府落实群测群防制度,汛期专人监测和预警,并设立警示标志;2、在泥石流沟口周围设置隔离网,禁止人员进入;3、清理泥石流沟松散物质,使泥石流顺畅下排;4、在中上游设置拦挡坝,拦截泥石流固体物;5、在泥石流出口处设置停淤场,避免堵塞河道;6、强降雨期间,对受威胁的群众实施应急避险。
(四)岩溶塌陷
岩溶塌陷主要发生在5月-9月。主要分布在城区西部、沂南双堠-孙祖-铜井-界湖、平邑铜石镇的隐伏岩溶发育区,近年来政府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岩溶塌陷发生的概率降低,但是受降水或地下水短期超量开采的影响,岩溶塌陷隐患仍有发生,主要表现为点状。
防治对策:1、由隐患点所在乡镇、街道办政府落实群测群防制度,汛期专人监测和预警,并设立警示标志;2、兰山区、沂南县要完善岩溶塌陷区地下水监测网,做好危险区内地下水水位长期动态观测(重点关注长期干旱后或强降雨后的地下水水位波动);3、做好区内人工取水、基坑排水的巡查工作,汛期严禁短期内大量抽取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水位急速波动;4、采用清除充填或灌浆充填岩溶空洞等工程措施提高上部土体稳定性;5、强降雨期间,对受威胁的群众实施应急避险。
(五)采空塌陷
采空塌陷受降雨、爆破、矿山开采等影响,全年都有可能发生。主要分布于兰山区义堂镇、平邑县仲村镇和罗庄区高都街道办、册山街道办、褚墩镇,兰陵县兰陵镇,平邑县保太镇、柏林镇,莒南县坪上镇,沂水县杨庄镇,和沂南县铜井镇等地下矿山采空区影响范围内。
防治对策:1、由隐患点所在乡镇、街道办落实群测群防制度,对采空区、塌陷区派专人监测和预警,并在塌陷区周围、路口设置明显警示标志;2、对采空区、塌陷区通过修建隔离墙、防护网等措施,禁止车辆、人员等直接进入采空塌陷影响区域;3、逐步建立地面变形长期观测预警预报系统;4、对塌陷区影响范围内群众实施搬迁避让;5、强降雨期间,对受威胁的群众实施应急避险。
根据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和重要隐患点的威胁程度,和气象部门对今年汛期降雨预测,确定2020年度市级重点防范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7处。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纳入《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2019-2021)行动方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县要明确责任单位,落实专项经费,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工程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2020年底前,完成沂南双堠镇黑山安村,蒙阴县岱崮镇井旺庄村,费县探沂镇柴埠庄村,沂水县夏蔚镇下桃峪村、麦坡村、水源坪村和院东头镇崮墩村、圈里乡上考洼村、崔家峪镇上龙口村等1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与详查
根据全国、全省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地质灾害任务较重的罗庄、蒙阴、沂水、平邑、费县、沂南、兰陵等县部署开展1:1万地质灾害调查,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威胁状况,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制定治理计划,逐步开展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同步开展市、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
(三)灾后损毁土地评价与整理
因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损毁而无法利用的土地,及时部署开展调查,查明损毁土地类型、数量、权属、分布和损毁成因等信息,划分损毁等级。以调查评价结果为基础,根据灾毁土地复垦潜力分析,积极开展灾毁土地整理,逐步恢复土地功能。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问题,要明确地方政府治理主体责任,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移民避险搬迁等有效措施防治;因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治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作,齐心协力推进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三定”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中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核;财政部门要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房屋建筑开挖引起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水利部门要加强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教育、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正在生产的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及时充填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气象资料信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驻临沂地勘单位要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资料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治理等工作。
(三)坚持群专结合,增强地灾防御能力。要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积极推广地质灾害“管理支撑层次化、监测手段多样化、数据采集智能化、预警预报及时化、信息服务一体化”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五化”模式。要充分发挥驻地勘单位技术支撑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地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排查、核查,划定危险区,制定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监测责任人“五级联防”,健全以村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对群测群防员要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进行事前培训,提高基层监测人员的辨灾、避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庄、重大工程、交通干线及其他重要设施,要布设专业监测仪器,实施自动化监测。
(四)加强会商联动,提升预警预报水平。各县(区)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强化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等部门之间的联防联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要保持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及时向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当地乡镇(街道)、村、单位、群测群防员以及受威胁人民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最大限度给出提前量。
(五)落实防治经费,加快推进地灾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各县(区)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巡查、值班、宣传、地灾防治知识培训、群测群防补助、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作。前期项目未完成治理的相关县区要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实施完成;对已完成的项目要逐户核查造册、建立档案。对危险性较大、一时不能完成搬迁避让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要采取临时避让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各县区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纪念日认真开展宣传活动。要会同技术支撑单位,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增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识灾、避灾、防灾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骨干和群测群防员的应急防治技术培训。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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