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李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江西-萍乡-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10日 |
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区属各单位,各社会工作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李新华同志任区公共政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
陈刚同志任萍乡市高铁北站广场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聘任戴志忠同志为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何琪同志为区信息中心主任(内设正科级),免去其区党政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职务;
聘任李路同志为区接待处副处长(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张磊同志为区党群工作部党建科科长;
聘任袁浩同志为区文明办副主任;
邬思峰同志任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内设正科级),解聘其区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李丽同志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内设正科级);
聘任刘新森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冶金、机械、汽车及零配件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周仙婷同志为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驻区经济发展局纪检组组长(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易丁希同志为区招商局招商二部主任(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龙莎同志为区内设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玉芳同志为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驻区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区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区纪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聘任黄涛同志为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驻区建设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区财政局党支部委员、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聘任刘玉峰同志为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组长(内设正科级),免去其区纪委驻区委党群工作部纪检组组长职务;
聘任颜菁菁同志为区机关党委综合科科长(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黄东海同志为区社区管理局副局长,解聘其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聘任徐丹同志为区公共政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钟小乐同志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建跃同志为区总工会内设副科级干部,解聘其区冶金、机械、汽车及零配件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谢国林同志为萍乡市高铁北站广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内设正科级),免去其萍乡市高铁北站广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聘任张晓琳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免去其区公共政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职务;
聘任邓绍许同志为区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纪委(监察局)财务审计处处长职务;
聘任罗静同志为区审计局副局长(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罗素莉同志为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杰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聘任刘薛玲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社会工作管理三局城市建设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聘任曾令鹏同志为区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副主任(内设正科级),免去其区接待处副处长职务;
聘任张洪亮同志为区政法委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区政法办副主任、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聘任谢娜同志为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姿同志为区信访督查专员(内设正科级),免去其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聘任刘远斌同志为区信访局副局长(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巫洲同志为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区总工会综合部部长职务;
聘任杨陈雁同志为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聘任钟杰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绍萍同志任区测绘院党支部书记、聘任为区测绘院院长,免去其区监察(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军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刘鑫同志为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谢治明同志为区生物医药、非金属材料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李勇同志为区数字经济产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副主任职务;
聘任彭白琳同志为区数字经济产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冶金、机械、汽车及零配件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朱蓉同志为区数字经济产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电子商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聘任杨亮友同志为区数字经济产业办公室副主任(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卢小强同志兼任江西汇恒控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江西汇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世春同志兼任江西汇恒控股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免去其江西汇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姚信海同志兼任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区财政局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张攀同志兼任江西汇恒控股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江西汇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聘任邹南飞同志为区社会工作管理一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区社会工作管理四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聘任姚超同志为区社会工作管理一局综合办公室主任(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伟同志为区社会工作管理二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聘任肖杰同志为区内设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聘任张轲同志为区社会工作管理三局城市建设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姚齐伟同志为区内设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聘任陈绵玖同志为区社会工作管理四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区社会工作管理二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聘任曾刚同志为区社会工作管理四局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内设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刘志刚同志为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内设正科级),免去其区生物医药、非金属材料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叶国栋同志为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区建设局党支部委员、区纪委驻区建设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钟蔷薇同志享受区内设正科级干部待遇,解聘其区社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利、彭世国、王赛君同志享受区内设正科级干部待遇;
李香锋、魏红英、姚灿林、姚秋萍、钟运来、李健萍、董育明、刘建萍、肖华胜、郑桂萍同志享受区内设副科级干部待遇;
免去:
易战文同志的区纪委(监察局)工程审计处处长职务;
陈立新同志的区安商局副局长职务;
易文兰同志的区经贸科技发改局副局长、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徐忠文同志的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李建华同志的区教研室主任职务;
李亮同志的区公共政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段家安同志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中共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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