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龙凤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清远-佛冈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14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佛冈县龙凤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佛冈县龙凤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30天,2019年8月14日--2019年9月13日
4、审批、公告单位: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
5、公示地点:佛冈政务网、清远日报佛冈新闻版、住建局大堂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
6、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县规划办。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告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住建局大楼704室,规划设计室
联系电话:0763-4275078
规划成果简介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佛冈奥园,南至潖江北岸,西至北山公园,北至北环公路,总面积约为5平方公里。
2、土地利用规划现状:
(1)现状建设较少,基地发展处于起步阶段。
规划区现状以非建设用地为主,建设用地较少,仅占总用地的10.3%,其中还包括大量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区属半丘陵半山区地形,山水资源丰富,景观资源优越。南部紧邻潖江,中部有数条季节性小型河流及若干鱼塘,规划区整体生态环境较好。
(2)交通区位良好,地块跨江通道不足。
规划区与京珠高速(G6)、106国道及252省道的均可直接联通,对外交通条件良好。但规划区南侧受潖江阻隔,现状全线3KM岸线仅有两座桥梁,且均为双向两车道,跨江交通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现状研究范围内潖江共有5座桥梁,但集中于西部,基底范围内仅有两桥且相距2.5KM)。
(3)现状地形较为复杂,可直接利用的土地相对有限。
规划区现状山体众多,地形复杂,部分区域高程或坡度过大,不利于城市开发。经对高程、坡度、坡向、水系、基本农田及高压线等因子进行赋权叠加分析,仅有一半的土地可以直接利用(约占52%),规划须结合现状地形进行合理的竖向设计,减少填挖方量,增加可利用土地规模。
(4)城市缺少配套设施,地块活力严重不足。
现状佛冈县城缺少大型服务全县的文化体育及商业设施,城市商业网点分布零散、档次低,缺乏大型、集中、服务范围大的县级商业街区和网点、商业中心,尚未形成城市综合性的中心,城市集中建设区的地位不突出;现状主要商业、公服配套设施集中于潖江西段南侧老城区内以及潖江东段森林公园度假区,基地所在的潖江中段缺少相应商业及公服配套,活力严重不足。
3、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范围内形成“一轴二廊两心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现代功能活力轴,沿规划龙凤大道,形成1条城市发展骨架;
二廊:沿基地南部潖江、中部九龙山保留山体,形成水体生态廊道、山体生态廊道2条生态廊道;
两心:商业商务中心,位于规划区南部滨水布置,包含企业服务、商务办公、公共服务、配套商业等功能;文化体育中心,位于规划区南部沿山布置,包含文化、体育、配套商业等功能;
三组团:包括商业服务组团、高品质居住组团、生态涵养组团3处组团。
4、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总用地517.6公顷,包括城镇建设用地364.8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0.8公顷、非建设用地152.8公顷。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4.8公顷、农林用地148公顷。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及广场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六大类。
5、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道路系统由省道、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组成。
规划形成“三横三纵”的干路网结构。“三横”分别为环城北路、力竹路、沿江东路,“三纵”分别为塘二路、龙凤大道、文兴路。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
规划社区服务中心2处、派出所2处,分别结合2处居住组团设置;规划社区居委会/警务室10处,垃圾收集站10处,结合各居住小区设置;公共厕所12处,结合绿地设置。
(2)社区文化设施
落实总规要求,规划市级文化中心1处,用地面积4.9公顷,位于市区级服务中心区内。
规划文化活动中心2处,用地面积均为0.2公顷,分别结合2处居住组团中心设置。
规划文化室10处,结合基层社区设置。
(3)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30班初中(佛冈县城北中学)1处,用地面积2.9公顷,位于山南居住组团。
另规划24班初中1处,用地面积2.1公顷,位于山南居住组团。
规划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用地面积为3.00公顷,位于山北居住组团。
规划30班小学、36班小学各1处,用地面积分别为1.8公顷、2.1公顷,其中1处36班小学位于山北居住组团,1处30班小学位于山南居住组团。
规划18班幼儿园5处,结合基层社区设置。
(4)社区体育设施
落实总规要求,规划市级体育中心1处,用地面积4.3公顷,位于市区级服务中心区内。
规划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2处,用地面积分别为1.1公顷、0.9公顷,分别结合2处居住组团中心设置。
规划居民健身场所12处,结合公园用地、体育用地以及社区居委会等设施布局。
(5)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用地面积均为0.3公顷,分别结合2处居住组团中心设置。
规划社区卫生站3处,结合居住组团和综合服务中心布局。
(6)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老年人中心2处,用地面积均为0.3公顷,分别结合2处居住组团中心设置。
规划托老所3处,结合居住组团和综合服务中心布局。
(7)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肉菜市场2处,结合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布局。
7、开发强度
规划地块容积率控制在满足《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进行赋值,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控制如下:
(1)居住用地
北部居住组团用地容积率控制为2.0-3.0;南部居住组团用地容积率控制为1.0-2.5。
(2)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为3.0,宾馆酒店容积率控制为3.5
(3)商务用地
主要是滨水商务办公区,容积率控制为4.5。
(4)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容积率为0---0.8。
8、建筑高度控制
遵循“山水互望”的高度控制原则,为保证视线通廊不被遮挡,与视线通廊相交地块的建筑高度不应超过眺望点与被眺望点的绝对高度;视线通廊周边建筑高度应遵循V型增长,以强调视线通廊关系。各种用地具体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如下:
规划区划分的4个高度分区:
建筑高度24米以下,主要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配套地块;
建筑高度24至60米,主要为滨江一线滨水居住及部分沿山居住区;
建筑高度60至100米,主要为滨江二线居住用地、龙凤大道两侧商业及商住用地;
建筑高度100米以上,主要为滨水标志性商业、商务用地。
9、城市设计方案
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
二0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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