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所在地区: | 新疆-昌吉-木垒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月10日 |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情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区州部署要求,努力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有序推进。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统筹和表率示范作用,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好各阶段工作安排和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区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将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立法);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执法);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网信党工委书记(司法);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守法普法)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格局。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年内,县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次,组织召开绩效指标推进会3次,听取司法局专题汇报2次。四是建立党委、政府定期学法制度。县委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4次以上。五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6名律师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列席常委会,为其议题提供法律依据或进行合法性审查。年内,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非诉案件25件,提出审核意见25份,在党委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专题法治讲座4次,参加政府日常合同、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10次,研究论证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10次,指派律师现场服务10人次。六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0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年内,组织开展了全县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活动1次,收到自查报告60份,审核后发出工作提醒单60份,补充整改100多条。
(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测评。年内,对30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进行评查,并集中培训1次;因受疫情影响,组织10个单位131人开展网上培训考试1次,其中,64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对自治县30个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建立信息库。二是确认并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主体名单,初步确立30个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依据是法律193部、法规367部、规章567部、国家级规范性文件3件,形成了《木垒县县直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清单(第一批)》,9月已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三是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运行机制。由县委编办全面审核清理明确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编制完成了《自治县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梳理汇总35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2531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83项、行政处罚类1824项、行政强制类118项、行政征收类23项、行政给付类20项、行政检查类139项、行政确认类43项、行政奖励类权力30项、行政裁决类8项、其他权力类143项。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印发了《木垒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财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保密局、医保局等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率先在木垒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事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走在了全州前列。年内,7家(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卫健委、发改委、市监局、商信局)行政执法单位共在本系统公示执法案件243件、30个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400余套,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243件。五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落实《木垒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各部门执法行为的督导检查和问责,组织19个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行政执法协调会1次,对11个重要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件评查,现场案件评查42件,口头提出建议8件,书面整改意见2件,送达反馈单11件,收回11件,11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件均经过本单位集体讨论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对县委、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和项目引进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审查意见25件。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严格把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截至目前,已登记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清理规范性文件86件,其中继续有效的55件,废止19件,失效12件。清理结果已在政府网站公示并上报州政府备案。
(四)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司法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度,调整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运转效率,年内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结3件,有力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按要求持续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填报工作,截止目前,共上传行政复议案件3件。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年内,行政诉讼应诉案件6件,行政非诉案件25件,行政执法主体主要领导到庭应诉6件,调解行政非诉案件25件。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和办理等制度,推行律师与复议工作人员共同参加行政诉讼工作机制。全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非诉讼案件25件。
(五)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步伐,提高公众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完成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建设任务,11个乡镇、66个行政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达到全覆盖。二是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人民调解等现有人员统一调整至一楼办事大厅,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有2名以上常驻工作人员”的要求,轮流值班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基本实现了“前店后厂”“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三是加大“两网一线”等的宣传力度,统一制作了5000张印有中国法网、新疆法网、法治新疆二微码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法制宣传品,分发至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乡镇、村(社区),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的知晓率和运用。四是投资10余万元在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统一制作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版面和平台运行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投资4500元,完成实体平台办公桌椅、档案柜等的配置。年内,三级实体平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接待群众1200余人次,诉前调解纠纷550件,引导进入法律援助程序案件24件。
(六)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整合现有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深入各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同时,推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十项措施,对企业涉疫情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指导意见,确保企业和员工均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通过法律体检、信息研判、机制完善等举措防控企业法律风险、解决企业法律难题。
(七)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从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3家法律服务所中遴选13名优秀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面落实每月1次,全年不少于96小时法律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实现了村村都有法律顾问,人人享有法律服务的目标。2020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12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500多人次、规范修订经济合同20余件、为村(社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近30余件(次)、提供法律援助15件、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400多件(次)。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已是常见,参与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化解已成常事,参与集体决策、集体经济合同制定等已成法律顾问的常活。
(八)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利用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法治扶贫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在木垒县一中建立禁毒教育基地1个,在各中小学开设“法治课堂”,对授课教师进行指导,全县16所中小学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0余人,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普法手机短信平台进行日常法治宣传。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力度,目前,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东沟村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申报成功并公示。投资50余万元的法治文化园、法治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大院等法治文化阵地已投入使用,普法成效比较明显。完成“七五”普法末期验收档案整理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评1次,全面督导1次,实地核验1次。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县(市)工作中好的做法好举措,我县在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工作开展参差不齐,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对业务不是很熟悉,造成工作出现偏差。二是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合法性审查、报备不规范,没有完全按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完成,未做到及时报备。三是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没有按具体要求来完成,造成无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检查没有做到经常化,案卷评查工作相对滞后,不能及时发现执法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对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跟踪监督不到位。五是行政执法准入门坎过低,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六是执法单位普遍存在“三项制度”推行不到位、未制定自由裁量权制度、案件定性不准确等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将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0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党政领导责任意识。
二是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纳入到今后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检查中,第四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对涉疫情、复工复产有关企业进行行政检查”督导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三是对全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内容,督促制定自由裁量权制度,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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