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陕西-西安-高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12日 |
蒲安委发〔2020〕21号
蒲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
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渭安委〔2020〕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工作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监管执法,提升应急能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动思想认识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提升,实现安全监管的“五个转变”(即: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治理转变,从单一安全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从传统监管方式向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转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蒲城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完善学习制度,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研究分析1次推进落实情况,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汇报会,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会。2022年底,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接受1次系统学习培训。各镇办和县级各部门要邀请专家进行学习辅导,集中对安全监管干部进行轮训;组织部门要开设领导干部学习专修班;各企业要制定学习教育计划,通过专家讲、领导讲、员工讲、事故亲历者讲等方式,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往心里走、往实处抓。二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镇办、各部门要组织集中观看,安排专题学习,认真开展讨论,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各企业要组织员工集中观看,并开展讨论,归纳梳理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落实。各镇办、各部门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策划,认真落实;宣传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广泛宣传;各企业要以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常识、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传、主题演讲、板报图解、广播宣传等方式,深化学习。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式管理模式;县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全面开展成员单位述职评议,严格落实讲评、考核奖惩制度;各企业要全面推行全员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是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步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三项制度”,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每年至少开展1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进行对标检查。六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人才、专项培训、举办“应急大讲堂”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补充完善县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生产专家组,为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县安委会牵头,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各部门组织落实)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三岗人员”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推行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2021年底,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均应完成“一岗一清单”制定工作,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评估。二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要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实施“零死亡”任务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投入、责任保险、外包工程、应急救援和信息报告等制度,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和安全文化创建。2020年底,重点企业全部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底,各重点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成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三是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风险管控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形成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点清单。2021年底,各类企业全面建立“一图两清单”,完善风险管控,制定企业安全风险公告栏和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四是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2020年底,企业要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落实“一隐患一方案”,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双报告”。2021年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0年6月底,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安全承诺,其它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承诺制度。(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各部门组织落实)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实施意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制定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开展隐患排查,完成“一图三清单”;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制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在高新产业园区,按规范建设专用停车场防范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三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一律停止使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四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落实从业人员学历要求,达不到学历要求和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全县重点企业应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六是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投用,贯彻落实《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办法,建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指挥调度体系。七是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2022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保持在15家以内,2022年底,10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全面完成经营批发企业直接布点零售店(点),消除烟花爆竹零售点乱、差、多等问题,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和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落实就地封存,妥善科学组织销毁、处置。(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整理、修订工作,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力度不放松;制定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抓好落实。二是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2020年底,淘汰60万吨/年以下矿井,严格监管保留的60万吨/年和整合改造、技术改造项目的煤矿,逐矿明确开采范围、开采时限、改造完成日期并向社会公告。严格准入门槛,规范技改项目管理,规范产能核定工作。三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12种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1年底,煤炭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成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0年底,配齐采、掘、机、运、通、安全监控等专业的监管执法人员。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各产煤镇党委政府要健全煤矿安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至少半年研究一次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实行监管部门及其领导包联指导制度,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五是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等相关重大灾害治理机构、队伍建设。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对受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要科学规划瓦斯治理路线,坚持“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推动水害治理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底,各类煤矿要组织全面勘查,查清矿井水害情况。六是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2021年底,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基本达到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七是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020年实现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监测系统数据接入省级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全面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八是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加快实施监管信息化建设。(县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法规标准规章,推进“一库一策”。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明确各自直接监管企业,确保每个企业都有一个监管主体,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大整顿关闭力度,2020年全部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三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2020年底,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2022年6月底,所有非金属矿山企业健全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强制边坡超过200米的矿山、排土场实施边坡监测;严格实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化铲装,严禁一面坡开采或掏采。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整治11种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2020年底,完成新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标识化管理,2021年底,完成60%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达到100%。2021年底,对老旧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有效解决小区消防通道占堵问题。二是集中开展七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加强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0年全面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开展安全达标创建活动,2020年底,大型商业综合体至少建立1个标杆示范单位。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0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部达标。加强学校及周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加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专(兼)职消防队,2020年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三是对老旧小区等突出风险,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四是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0年解决乡村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2021年建立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机制,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完成问题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打造标杆示范单位。六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2022年建成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个消防主题公园。八是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应急体系,建立火灾事故联合调查制度。(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季度开展1次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大检查;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及时发布“四色预警”和高风险隐患源,加强动态分级管控;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许可生产的车型,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三是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工作。四是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五是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0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校车使用许可,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公交车安全监管。六是净化道路运输秩序。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清查“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七是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速限载标志。(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邮政、铁路、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双报告制以及全员全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邮政、铁路、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二是落实风险隐患预防机制。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铁路与公路水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和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开展水上运输安全治理,加强乡镇渡口渡船监管,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四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教育。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县级城市安全平台体系,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加强城市安全各方面工作。二是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行为,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为学校、体育馆、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严查“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三是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四是摸清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底数,完善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依托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提升突发事件响应能力。五是完善燃气、渣土收纳场监管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整治燃气市场无证经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健全城市建筑垃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快修订市政公用领域各行业应急预案,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六是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工程安全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安全责任,打击违法建设、非法施工,无相关资质承揽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监管执法力量;提高引进项目的安全门槛,高标准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设施,对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有效提升园区进驻企业本质安全。二是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明确园区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有序开展园区扩区、调区等工作,实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等项目建设的合理布局。2020年底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禁外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落户我县。三是建立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通过聘请专家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安全中介机构对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登记,建立相关档案、台账,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快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对确需进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要全部安装监控终端,实施统一监控管理。四是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着力深化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加快安全产业及示范园建设。五是务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进行“一企一档”管理,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十一)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危险废物产废、处置单位信息,建立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集中开展法律培训。三是深入开展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中安全隐患,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督促企业落实产废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鉴别。四是落实考核制度,对全县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其他产废单位分行业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产废单位总数较少的镇(办)考核应做到全覆盖。五是建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六是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建设(焚烧、填埋方式)。提升医疗废物处置方式,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2022年底,建成全县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监控系统。七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医疗卫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一院一清单”管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医疗废物监管。文化和旅游: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强化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文化娱乐市场、网吧、演出市场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各类景点、旅游包车、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压力管道、气瓶、老旧住宅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推广“保险+服务”模式,提升电梯、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查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校园安全: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安全宣传活动,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校车管理,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落实电力和长输管道全寿命周期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健全管道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责任,修订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排查电力生产、运营和管道建设施工、日常使用和维修安全隐患。商贸和成品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突出成品油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中型商业综合体、重大商务活动、餐饮领域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民爆物品:完善企业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涉爆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风险统计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淘汰,提升安防科技应用水平。农林牧渔业领域:厘清农林牧渔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防控体系,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排查农机、农业设施、涉农企业、渔业和农药销售安全隐患,加强森林草原火源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县医疗卫生、旅游、特种设备、校园、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农林牧渔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环境等17个专项工作落实方案由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包括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实施落实。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县安委办会同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1+2+9+8”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方案,组织做好市级专家在蒲专题宣讲工作,并启动全县三年行动工作。各镇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标市、县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全面组织实施。县安委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镇办和标杆企业经验等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各项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要归纳整理各镇办、各部门经验做法,并借鉴其他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要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全县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镇办、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开展情况、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将两个专题和各自组织实施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季度进行总结,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12月5日前报年度工作情况;2022年11月上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设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渭川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王辉、副县长屈建宁、政府办主任苏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宏伟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并设立技术服务指导组,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工作专班通过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季调度会、联络员会和定期会商、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办、各专业委员会、各行业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必要时要邀请技术人员参与,统筹推动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和落实。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落地见效。县级各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行业整治工作,配合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宁可抓重,不可抓漏,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对涉及多部门、多地方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进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重点问题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广泛参与、监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过程中,加强各执法单位的统筹协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门要将安全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对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技术服务指导给予支持。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镇办、各部门要把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五)严肃责任追究。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评估、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开制,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附件:1.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工作落实方案
2.全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工作落实方案
附件1
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工作落实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工作作风问题和实际管理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的原则,坚持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原则,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正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核心要义、内涵精髓和实践要求。自觉对照责任清单,自查自纠,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人民安居乐业和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主动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使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一是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教育活动。要细化学习方案,建立学习制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每季度召开1次分析会,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汇报会,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会,推进学习活动有序开展。2022年底,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接受1次系统学习培训。二是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邀请专家进行学习辅导,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每年至少1次,干部参训率100%。三是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开设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专修班,每年至少1次,每名领导干部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谈如何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四是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集中对安全监管干部进行轮训,提升安全监管干部的安全意识、工作态度和专业技能,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人员短缺、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参训率100%。五是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并通过专家讲、领导讲、员工讲、事故亲历者讲等方式,用本单位的事故、身边的事故和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故,深入剖析,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往心里走、往实处抓。
(二)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一是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集中观看,认真开展讨论,达到思想共识。二是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部门集中观看,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特点,自我剖析,形成问题清单,自查自纠,自觉做好安全发展、严守红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和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的教育引导。三是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观看,并以“我要安全”为主题组织讨论,归纳梳理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四是通过网站、“双微(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对有关安全生产的优秀微视频、书画作品及文艺创作精品进行推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落实。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策划,认真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县安委办要在蒲城电视台开设专栏,以各镇(街道)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访谈的形式谈心得体会或发表署名文章。三是县级媒体、以及各级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加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报道,树立一批典型的人和事,以典型的人引导人,以典型的事教育人,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推向高潮。四是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公众安全教育,以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常识、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贯、主题演讲、板报图解、广播宣传等方式深化学习。五是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小分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重点岗位和场所进行宣传,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式管理模式,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全面开展成员单位述职评议,严格落实讲评、考核奖惩制度。四是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特别是明确共用场所的安全责任。五是各企业要建立健全过程管理、精细化管理和安全文化创建,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责任,推动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评估和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一是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二是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加快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步伐,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预测、分析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三是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三项制度”落实,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现代化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五是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按期完成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筑牢安全防线。六是每年至少开展1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并随机抽查企业,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充实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县乡两级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二是通过公务员遴选、招录、聘任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细化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做到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四是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举办“应急大讲堂”,采取专家讲、领导带、干部谈的方式,组织开展大培训,鼓励监管干部到重大事故灾害和应急救援一线历练,在实践中经受考验,强能力、补短板,熟练掌握应急管理基本知识、监管执法基本要领、应急救援基本技能。五是补充完善县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生产专家组,为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学习讨论,集中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县安委办对学习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围绕学习任务,逐项进行落实,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学习工作负责,要精心组织安排,纳入重要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在我县深入开展。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述职评议“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考核重要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县安委办要组成督查组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大力宣传推动。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安全生产“五进”、普法宣传、科教文化“三下乡”等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省市县、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四)加强总结评估。各镇(街道)和部门每年要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总结评估,补足短板和弱项,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进学习工作往深处走、向实处走。
附件2
全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工作落实方案
为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督促企业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以“三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以加大安全投入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以风险分级管控为重点,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控制体系;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引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三大转变”(即: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全面推行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中省市加强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意见,以规模以上高危企业为重点,实施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估,推动企业建立覆盖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到2021年底,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均应完成“一岗一清单”制定工作,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评估。
2.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检查安全,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双报告”制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落实第一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制度和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岗位工作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等为重点,随机抽查个人安全知识情况,对不符合安全准入条件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发挥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保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评价和晋升管理制度,保持安全管理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更替有序。小微企业要配备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2021年底,各重点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1.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安委会工作规则,安委会主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企业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重要分支机构负责人组成。安委会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安全制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评估。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020年底前重点企业全部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企业应当建立班前会、周安全生产调度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例检制度。企业要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提出要求,检查处置结果要登记建档。落实企业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汛期及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车间(工段)周安全生产检查等安全检查制度。车间(工段)要落实生产岗位日检查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抓好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和巡查。
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企业要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实施“零死亡”任务管理。根据岗位职责,建立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安全责任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检查、考核。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评比中的占比,落实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5.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方式和使用范围,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定期对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专款专用。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加大“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应建立覆盖全岗位的教育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和自救的方式方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将临时用工、劳务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纳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健全职工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加强对第三方组织的教育培训情况监督,确保教育培训有效实施。高危行业企业要依托第三方机构或协作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利用中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2022年底,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7.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安全文化创建工作,要以“精、严、细、实”为标准,从工艺流程、现场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运行和人的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科学、严谨、细致、精准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推广“手指口述”、“岗位双述”等安全示范岗,推行过程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2022年底,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达标和省级安全文化创建工作。
8.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落实工艺设备准入。严格落实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实物料准入。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物料,具有火灾风险的部位和场所严禁使用易燃物料。落实人员准入。高危行业企业要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9.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企业应认真记录生产经营全过程岗位安全责任履行情况,明确安全责任追溯的管理部门,对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可追溯。企业不定期以“倒查”的方式检验安全责任追溯制度运行情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根据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查找和确定事故原因,追溯相关人员责任。
10.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2020年4月起,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为从业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1.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对本企业内从事作业的外包工队和作业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应制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企业对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得将外包工程发包或承租给不具备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
12.应急救援和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经评审后,主动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接受检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上报事故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企业要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风险辨识方法,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对企业生产过程各环节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红、橙、黄、蓝”四类风险等级,形成岗位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风险点清单,建立风险“一张图”。2021年底,各类企业全面建立“一张图”,未建立的企业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2.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的管控责任,形成安全风险“两清单”,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根据风险状况,修订完善岗位安全操作制度。2021年底,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明确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和管控工作情况,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2021年底,各类企业要制定完成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职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2020年底,各类企业要制定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严格对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管控重大隐患,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一隐患一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施闭环管理,实行整改情况“双报告”。对县级以上挂牌督办和检查交办的重大隐患、重点问题,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力量迅速实施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2021年底,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2022年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县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整改督办单位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要按照《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明确各个层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承诺事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履行情况检查,并依法向社会做出承诺。2020年6月底,中省属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落实;2022年6月底,中小企业全面推行。对县级有关部门对直接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年度检查要达到100%。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的,隐瞒不报、谎报、迟报事故等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陕西”平台,加强失信联合惩戒。2021年底,制定出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县安委办牵头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随机抽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和技术报告,对报告存在严重错误和严重照抄照搬的列入区域“黑名单”。2021年6月底,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2021年底,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镇办、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各企业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各企业要对照本方案重点任务,认真梳理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指导督促,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持续深入、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盯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等重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总结一批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要将本专题方案与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安全七项攻坚行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及省安委会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评估规定相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专班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检查工作落实、亲自督办重要任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专题在企业落实的第一负责人,建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把专题确定的各项任务细化为具体的行动措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调度、会商研判、工作报告、监督检查、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鼓励;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严格监管执法。整治期间,县安委会每年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执法行动,组织新闻媒体和专家参与跟踪行业部门执法行动,公开检查结果,依法惩处违法企业,各镇办、各单位也要定期组织执法检查。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针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企业全员共同参与,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县安委会每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点评本专题落实情况。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及时总结,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专题工作,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选取2-3家企业开展责任清单式管理试点。县安委办将在县级媒体开设专栏,推广经验做法,曝光问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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