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蒲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腾退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在地区: 陕西-渭南-蒲城县 发布日期: 2019年6月21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为了加强公租房管理,规范腾退公租房重新分配,确保公租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其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的;

(四)骗取保障性住房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隶属保障中心的各小区管理办公室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不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送达腾退通知,限期腾退住房。并报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备案。

腾退期限一般为3个月,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退出的,承租人应书面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延期腾退申请由承租人向小区管理办公室提出,小区管理办公室审核无误并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保障房服务大厅备案。延期腾退的承租人要一次性缴清延退期租金。

腾退期满没有申请延期腾退的或者延期腾退期满的,应在期满之日起三日内结清租金和物业费等,交回房屋。逾期,由各小区管理办公室上报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审核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腾退房源重新分配对象应从轮候对象或当年租赁补贴保障家庭中确定轮候,优先保障城镇低保家庭、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

腾退房源数量如超过20户,应进行集中抽号(摇号)分配;对于零星的腾退房源可由住房保障服务大厅从轮候对象或当年租赁补贴对象中进行集中调查,提出意见,提交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

重新分配确定的承租人应在接到租赁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接房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租住权利。

2019年6月1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