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民政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所在地区: | 湖南-长沙-宁乡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月14日 |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1、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积极助力“三无城市”创建,通过“无证明城市”系统出具电子证明20600余份,其中婚姻登记窗口为群众申请出具夫妻关系电子证明2600余份,殡仪馆窗口为群众线上出具火化证明18000余份;持续做好政务大厅“三印”免费服务,实行婚姻登记证件复印、照相免费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腿次数。二是强力推进重点改革事项。8个民生服务事项实现基层政务“一门式”办理,其中“高龄津贴”事项实现“主动办”,共计发放3324人次;在审改办指导下,牵头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8月中旬在全省率先落地实施,自10月份开始全市推开实施以来,线上申报共计2091件,各联办事项正在有序办理之中。三是积极邀请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为推动行业发展,方便业主办事,规范市场,按照企业代办服务中心相关要求,积极宣传,涉及本部门业务的现有7家会计师事务所入驻宁乡中介超市。
(二)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们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为树立民政系统的行业新形象,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把提高干部素质作为重点,着力加强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作风建设,杜绝了“四难”和衙门作风。遵照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服务方针,热情为基层群众办事,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措施,实行办事时限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觉员干部廉政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依法作出行政许可。
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身份公开,落实执法人员须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在工作场所做到岗位职责公开,办事流程图、科室(单位)职能、人员职责一律上墙;执法依据公开,依照《行政许可法》,对所执行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制度等,采取政务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诸于众。开展案卷评估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了2020年案卷评估工作,全面排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通过约谈、执法监察、现场抽检等监管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方式,规范社会组织行为。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加现场年检,针对组织运营及财务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共计下达整改通知书41份,督促限时整改。适时公布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动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行政执法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设施设备,添置了录音笔4支和执法记录仪10台,无人机1架,执法车2台,夜视照相机2台,设置了听证室。
2、坚持严格依法行政
(一)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市司法局要求,我局于8月、9月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及开展宁乡市政府合同清理工作,政府合同法务计分为97分。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完善法律顾问与法制专员的工作机制,设置法制联络员,聘请河清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我局日常法律事务,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及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事项中的参谋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费50000元;代理诉讼案件费用36000元。
? (三)依法接受行政监督
我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今年以来,我局无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件发生。
1.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在依照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本着精简、便民的原则,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填报、发布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共计120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104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同时公示发布民政权责清单90项。填报率和发布率均为100%。
2.加强民政政务公开和诚信建设。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梳理和发布工作,其中养老服务领域公开13条,社会救助领域公开21条;“信用宁乡”平台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10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9条。
3.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采集。完成3条检查实施清单填报;完成12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
3、切实保障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民政窗口共计结婚登记7103对,离婚登记3570对,补结婚登记2474对,补离婚登记238;办理收养登记2例。全市依法成立登记社会组织576家(社会团体2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55家),其中2020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29家(其中社团16家,民非13家),办理变更登记60家(其中社团31家,民非29家),办理注销登记44家(其中社团25家,民非19家)。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做好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好“宪法宣传月”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00余份,制作各类宣传栏20余块。聘请专家教授开展《民法典》学习。《民法典》的实施涉及婚姻登记业务调整,通过本地媒体、窗口政务公开栏进行广泛宣传,便于群众及时知晓新政策。全系统干职工参加了全省民政系统行业学法考试或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为100%。3人申报参加了湖南省行政执法证考试。
三是组织依法行政进行培训。一是组织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业务科室,学习行政审批、行政确认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二是举办了多次民政工作培训班,邀请了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培训讲座,印发了民政业务工作政策有关文件,普及民政相关法规。全市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村(社区)主任业务培训会,组织到外地学习交流经验;举办了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班,对社会工作站社工每年举行两次培训和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
四是规范程序,推进依法行政
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积极参与案卷评查,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结合案卷评查的结果,围绕《行政许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对于每一个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在受理申请材料之后,派出至少两名执法工作者上门进行现场核查,亮证执法,现场核查记录如实填写,当场由见证人和执法工作者签名,其记录作为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其它事项
我局在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没有出现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未依法处置重特大突发事故、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未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等情形。按期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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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民政局
?2021年1月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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