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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所在地区: 福建-漳州-平和县 发布日期: 2021年1月13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三平风景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平和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县政府2020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平和县工业园区标准化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漳政办〔2020〕60号)精神,深入推进平和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为我县“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对标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要求,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方位推进园区生产、生活、生态均衡发展,有效发挥工业园区对产业的聚集、引导、辐射、带动作用,为我县全方位高质量超越提供有效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将福建平和工业园区培育为符合市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工业园区,工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工业投资40亿元;做大做强生态木业、新型建材与新材料加工、食品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机械装备产业,形成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有效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

1.开展标准化园区建设试点。推荐上报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作为市级标准化园区试点。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2.编制园区规划。结合“十四五”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以及区域评估要求,研究编制全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标准化园区试点按照“多规合一”要求,修订或编制本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和招商指导目录,推动产业链招商和专业化招商。

完成时限:2021年上半年前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产业支撑

3.开展产业招商。围绕新型建材与新材料加工、食品、机械制造、生态木业等支柱产业,发挥产业链在招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立足园区实际,策划生成和引进产业招商项目,做好产业链补齐、延伸工作。统筹推进“三维”招商工作和招商资源整合,推行第三方招商和公司化招商,扩大招商成效。工业园区完成年度招商项目总投资占全县年度招商任务的80%以上。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县工信局、发改局

4.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大企业和高成长领军企业引进产业链相关企业进驻工业园区,推动产业迭代升级和产业链延伸。提高企业规模化经营能力和集约化发展水平,培育龙头企业,发挥其在集聚发展、品牌辐射、技术示范中的带动作用,采取兼并、收购、联合、参股、增资扩产等方式发展壮大。到2022年,工业园区力争拥有产值超10亿元企业3家以上、产值超5亿元企业10家以上。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

5.强化协作配套。鼓励园区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相互采购,提高园区产业关联度和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着眼产业链中高端,重点引进专业水平高、技术产品新的生产或服务配套企业,补充和完善产业链,实现链式集聚、集群发展。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

(三)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6.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优先保障工业园区用地指标,原则上工业园区外不再供给工业用地指标。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规定,将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环保节能等准入指标以及监管措施、违约处理等条款列入招商协议,在项目落地时,由园区与土地竞得人签订产业准入标准及监管协议。强化项目效益、用地监管,由县工信局牵头发改、自然资源、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竣工核验和达产复核,对达不到要求的,按违约处理并督促整改。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7.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标准化厂房,作为“零地”招商、“腾笼换鸟”等重要载体。对适合标准厂房生产或用地不超过10亩的中小微项目,引导进驻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园区内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基础上,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地价。园区内工业企业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现有项目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建筑配套或附属设施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8.推进不动产权证补办和产权分割。健全补办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机制,积极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开辟绿色通道,最迟于2022年底前完成具备条件的、有补办不动产登记意愿的工业企业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积极开展工业厂房的产权分割登记工作,进一步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厂房,有效提高工业企业可抵押资产的利用率。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信局

(四)完善设施配套

9.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集中策划和建设一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气、通路、通信、场地平整),形成项目清单,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节点、推进主体,强化项目组织实施。通水、通电、通气、通信方面,能够保障园区内企业的基本需求;道路方面,园区内道路可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需求和交通安全,并形成闭环;安全方面,建立安全管理应急平台,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能够实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环保方面,建成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入园企业能够方便接入污水处理市政管网,且雨污分流,按规划要求建设完善危废、固废集中处理设施、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等;场地平整方面,可基本满足项目落地施工条件。2020年12月底前将建设项目清单报县工信局汇总。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10.完善生活配套。加大教育、医疗、住宿、商贸、文体、社区服务等方面投入,园区具有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具备科研、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建设功能,满足园区职工基本的就学、医疗、居住、消费等需求。工业园区形成生产生活配套项目清单,包括项目推进时间节点、推进主体等,2020年12月底前将建设项目清单报县工信局汇总。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11.构建创新平台。推进一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项目路演、创业辅导。依托龙头企业创建一批产业研究机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中试生产平台、检测服务平台等。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服务保障

12.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线上线下”全方位的投资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培训、融资、营销、财务、人力资源、技术对接等各类公共服务,指导企业便捷享受各类优惠政策。推动园区智能化管理应用,鼓励创建智慧园区。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13.创新体制机制。出台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调整管理体制,完善工业园区组织架构,配全领导班子,创新审批模式,优化政务服务。

完成时限:2020-2022年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平和县工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各方面资源,全力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动态管理。县统计局要建立工业园区常态化数据收集、分析和共享机制,工业园区按月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相关部门负责项目调度和运行分析。

(三)强化要素保障。整合涉企资金,优先支持标准化园区内企业技术改造、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招商、建设等。强化园区项目用地、用林、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向园区重点项目倾斜。

附件:1.平和县工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平和县工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平和县工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精神,统筹推进我县工业园区建设,推动优质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集聚,为我县“大抓工业、抓大工业”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平和县工业园区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工业园区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全县工业园区产业发展。

(二)统筹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园区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要素保障,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三)推动工业园区重大项目招商和对接,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的区域布局、产业政策、要素保障等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牵头单位为县工信局,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工信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体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人行平和县支行,平和供电公司,县委编办、军民融合办等单位组成。

根据议题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涉及议题的相关部门领导、各乡镇政府领导、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到会,共同研究、促进工作落实。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围绕平和县工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职责,落实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中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对联席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及时向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

(四)县工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负责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推动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开展平和县工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征集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提出会议议题、时间及形式,报召集人审定并由召集人、副召集人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负责督查落实。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参加联席会议、1个内设股室作为责任股室具体承办相关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和联席会议决议,定期或不定期主动研究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涉及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并及时向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2

平和县工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朱新丰 县政府副县长

召集人:黄深泉 县工信局局长

副召集人:张美松 县效能办四级主任科员

曾庆雄 县发改局副局长

赖志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赖江龙 县人社局副局长

? 石坤镇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国土空间规划中心主任

黄陆君 县住建局副局长

蔡少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吴文彬 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傅炎民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

蔡招林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林丽玉 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晓峰 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永松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聪勇 县文体旅局副局长

叶夏顺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

蔡小勇 县应急局副局长

     赖东泸 县统计局副局长

?游龙法 人行平和县支行副行长

?陈艺鑫 国网平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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