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贫困人口30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贵州-毕节地-毕节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纳雍县农村贫困人口30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纳雍县农村贫困人口30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扩大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10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扩大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100号)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30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一步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即确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定单病种付费、定联动报销比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我县农村贫困人口罹患30种大病患者能够得到救治及规范管理。
三、增加专项救治病种
在原国家规定的25种大病病种基础上新增5种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现集中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累计为30种,即:儿童先天性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新增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
四、大病专项救治对象
(一)罹患上述疾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罹患上述疾病的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
五、大病专项救治重点工作
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管理,按照“应治尽治”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一)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台账和档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根据前期下发的工作表格建立完善救治工作台账和档案。
县级定点医院:按照“收治一例,建档一例”的原则,建立完善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档案。获救治人员的档案资料应包含个性化诊疗方案表、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小结)、住院结账收据等。乡镇卫生院:“一人一档”应包含纳雍县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核查个案表、患者就医诊断的相关依据、县医保局或乡镇(街道)合管办打印的报销凭证、家庭医生服务记录表、大病专项救治随访表、劝医记录、放弃救治承诺书(只针对放弃救治的患者)等;死亡人员的档案资料需公安部门或者所在村居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明确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为提高救治管理水平,确保罹患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得到更加及时有效救治,进一步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就医负担,按照“分级分类、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定点医疗机构,结合我县实际,指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纳雍新立医院为农村贫困人口30种大病(除重性精神疾病)专项救治县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指定纳雍利民精神病院、纳雍富愈精神病院为重性精神疾病的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负责县域内贫困人口罹患30种大病的救治及双向转诊工作,需制定本院农村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管理方案、成立“农村贫困患者大病专项救治办公室”,建立大病转诊“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制定诊疗方案?
1.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相关专业行业组织印发的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技术操作规程等,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按相应病种的临床路径选择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根据本院有能力救治的病种制定具体的临床路径和诊疗管理方案。对本院收治的农村贫困患者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及时开展专项救治工作。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组建本机构有能力救治病种的“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对急、危重大病专项救治患者要组织专家组会诊。
(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1.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专项救治各技术专家组负责对医院内疑难急危重症患者诊疗工作进行指导,现场指导医院患者的诊断、治疗、手术、转诊。要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展开救治工作。要发挥好质控作用,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完善落实质控指标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控制和评价,不断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力争达到条件后及时按程序向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其他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同时应充分利用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立疑难、重症病例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
3.优化30种大病专项救治“双向转诊流程”。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无能力救治的30种大病患者,应当按照就近及患者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及时通过“绿色通道”将患者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上级医疗机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无能力救治的病种,在征求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由管床医生填写转诊介绍单,经科主任和医疗机构大病专项救治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将患者转入有救治能力的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对病情危重的患者,转诊医疗机构需主动为患者提供转诊帮助,由医护人员护送患者至上级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患者在转诊途中安全。
(五)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便民措施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不收取病人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落实“一站式”结算服务。
(六)加强大病专项救治管理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星期上报在本院救治的大病患者到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将信息反馈至相关乡镇(街道)卫生院建立台账。乡镇(街道)卫生院及时核实患者信息,纳入大病专项救治管理定期随访,向患者提供康复意见或健康指导,并及时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六、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及其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
(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根据新增的5种大病病种,结合实际调整本级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向扶贫部门报送患者信息,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确保罹患大病的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督促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各类指定大病病种的救治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治和救治信息报送,对治愈患者及时进行销账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符合条件的救治对象建立台账,并定期将台账数据反馈至同级扶贫部门。
(二)县民政局:负责核实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名单,及时将信息提供给县卫生健康局。
(三)县扶贫办:负责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筛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罹患大病属性的家庭信息,并于每月第一周将有关信息报反馈至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数据比对,实现信息共享,确保精准施策。对患者及其家庭在兑现救治政策上提供必要的帮助,建立有效的帮扶措施。?(四)县医保局:定期查询大病患者相关住院信息,及时反馈至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台账管理、救治档案、系统录入等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医疗保障政策规定,落实新增大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报销工作。?(五)定点医院: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按相应的临床路径为罹患大病病种的贫困患者选择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在严格控制费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诊疗方案,及时开展救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大病救治专职管理人员责任,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时直接沟通,及时协调大病救治患者的收治、转诊等工作。
(六)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馈的台账及信息,对不愿意到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患者,责成结对帮扶责任人进行动员救治,确保应治尽治。
(七)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患有30种大病的贫困患者管理,建立辖区内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台账,组织追踪随访,根据县医保局提供的贫困患者补偿数据,维护“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信息,规范收集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宣传30种大病专项救治相关政策,对不愿意到定点医院救治的患者,要进行动员和劝医,同时将信息反馈给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七、其他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推进并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精准扶贫,确保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从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按照各级关于扶贫开发和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有效开展。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分别负责协调、指导及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贫困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
(三)细化方案,加强督导。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
(四)广泛宣传,总结提升。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事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联 系 人:何 ?洁(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57-3531606
联 系 人:李绍学(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15286533231
联 系 人:苏远光(县扶贫办)?
联系电话:13765114050
联 系 人:李发万(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13765880533
附件:1.纳雍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2.纳雍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专家组名单
3.市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定点医院名单
附件1
纳雍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炼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彭云枫(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
张邦权(县扶贫办主任)
杨世新(县民政局局长)
杨 ?丹(县医保局局长)
李 ?季(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王瑞浜(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全(县疾控中心主任)
黄 ?踞(县中医院院长)
彭昌莲(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李发万(县医保局工作员)
苏远光(县扶贫办工作人员)
李启学(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黄文哲(纳雍新立医院院长)
各乡镇(街道)分管卫生健康工作负责人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由李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何洁、龙晓静同志具体负责全县农村贫困人口30种大病专项救治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纳雍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名单
召集人:李 ?季(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组 ?长:王瑞浜(县人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副组长:黄 ?踞(县中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
李 ?全(县疾控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
黄文哲(纳雍新立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
成 ?员:夏 ?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张少校(县中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朱应华(县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陈芙蓉(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主任医师)
刘安儒(县人民医院普通外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邓瑞芬(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小玲(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田景红(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主治医师)
刘奇利(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严 ?华(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主治医师)
龙 ?军(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 ?滕(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主治医师)
尚 ?民(县中医院耳眼喉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龚吉阳(县中医院外科主任、主治医师)
赵 ?敏(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卫东(县中医院内二科主任、主治医师)
刘正华(新立医院内科二病区主任、副主任医师)
石大洋(新立医院外科一病区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建军(新立医院放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丛旭滋(新立医院内科一病区主任、主任医师)
刘飞凤(新立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红秋(新立医院外科五病区主任、副主任医师)
廖毅超(新立医院内科四病区主任、副主任医师)
于瑞金(新立医院内科四病区主任、主治医师)
章 ?鹏(新立医院内科二病区主任、主治医师)
田 ?进(新立医院内科三病区、主任医师)
孙锦荣(新立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主治医师)
附件3
市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定点医院名单 | ||
序号 | 医疗机构 | 有能力救治病种 |
1 |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 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风湿性心脏病 |
2 |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 | 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乳腺癌、急性心肌梗死、神经母细胞瘤、骨肉瘤、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膀胱癌、卵巢癌、风湿性心脏病 |
3 |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 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尘肺、骨肉瘤、耐多药肺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非清真、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风湿性心脏病 |
4 | 毕节市中医院 | 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
5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乳腺癌、宫颈癌 |
6 | 毕节市精神病医院 | 重性精神疾病 |
7 | 纳雍县人民医院 | 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骨肉瘤、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 |
8 | 纳雍县中医院 | 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唇腭裂、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
9 | 纳雍新立医院 | 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
10 | 纳雍利民精神病院 | 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重型癫痫) |
11 | 纳雍富愈精神病院 | 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重型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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