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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美云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制品技术开发及加工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所在地区: 江西-南昌-南昌县 发布日期: 2021年1月27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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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江西美云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制品技术开发及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江西美云塑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南昌绿晟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厂址位于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08′57″、北纬28°16′41″),占地面积约6100m2。项目属新建工程,项目设置4条湿式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其中PE湿式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2条、PP湿式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2条),以外购未清洗的PE、PP废旧塑料为原料经人工清理、湿法破碎、清洗、脱水、熔融、造粒等工序,形成年产13000吨PE再生塑料粒子、14000tPP再生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设置6条干式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其中PE干式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3条、PP干式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3条),以外购已清洗干燥的PE、PP废旧塑料为原料经熔融、造粒等工序,生产PE、PP再生塑料颗粒;建设2条PVC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以外购已清洗的PVC废旧塑料为原料经人工清理、旋转融化、破碎、熔融、造粒等工序生产PVC再生塑料颗粒;建设塑料制品生产线1条,以自产PVC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经熔融挤出、背胶、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PVC塑料制品,最终形成年产13000吨PE再生塑料粒子、14000tPP再生塑料粒子、3000tPVC再生塑料颗粒(其中295t/a自用,2705t/a外售)、300tPVC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62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有清洗废水、水洗废水、喷淋废水、冷却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絮凝沉淀+砂滤工艺处理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和贵溪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部分水回用,剩余部分与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贵溪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融废气、PVC废气、热风炉废气和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熔融废气、PVC废气及破碎粉尘。项目PE生产线产生的熔融废气、PP生产线产生熔融废气、PVC废气(包含PVC熔融废气、旋转结块废气、挤出废气、涂胶废气和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3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1#、2#、3#)排放,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投料和熔融)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要求,HCl和氯乙烯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破碎粉尘收集后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4#)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5#)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要求, SO2、NOx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通过加强通风,尽量保持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捕集效率,有效控制无组织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中HCl、氯乙烯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TVOC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标准。项目生产车间周边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摇床、破碎机等设备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声源的平面布置,采用隔声、消声及吸声措施,以及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等措施,项目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UV灯管、油水混合物、浮渣、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原料夹杂物、污泥、废包装袋、废滤网、废料、收集粉尘、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废包装袋、废布袋、废料和收集粉尘定期出售利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原料夹杂物、污泥和废滤网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30m2)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50m2)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项目物料及废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等要求。项目原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得设置露天堆场。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必须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定期进行检修,确保各设施的正常运行;若出现故障造成环保设施无法运行,须停产,杜绝污染物直排现象,待修复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在生产车间北面设置1座200m3事故池(兼做初期雨水池),正常情况下保持空置状态,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及时收集泄漏的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放。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总量控制。根据《江西美云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制品技术开发及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项目投产后应满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21吨/年,氨氮为0.03吨/年,二氧化硫为0.221吨/年,氮氧化物为0.33吨/年。     

8、清洁生产要求。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对生产线物料的处理、输送、装卸、贮存等过程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跑、冒、滴、漏”。     

9、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10、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无投诉。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不全的图片附件请到网址中查看http://sthjj.yingtan.gov.cn/art/2021/1/27/art_2631_611730.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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