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建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7日 |
关于住建厅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
截止7月底,我厅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实施与协调
一是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厅局、盟市及企业意见并部署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视频培训会、政府专题会议及全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定期组织住建、发改、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等四家牵头单位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审改工作。二是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实施了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及时了解盟市方案制定、平台建设、配套文件及制度制定等各方面工作进度。要求盟市和相关厅局每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每月5日前向住建部报送改革工作情况。三是注重督促落实和培训宣传工作,制定了督导、调研、评估评价办法,明确了督导和评估评价主体、内容、时间等,到盟市进行了实地调研。截止目前,自治区本级及各盟市已累计培训1600多人次。自治区及包头市、通辽市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发布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二)制定实施方案和完善配套措施
制定出台并向住建部报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19〕43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住建厅制定出台16项配套制度措施,发改委制定出台了1项配套制度措施,政务服务局计划9月底前入驻政务大厅,其他有关厅局正在落实中。 目前,12个盟市均已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其中:呼和浩特市22项,包头市26项,兴安盟28项,通辽市27项,赤峰市4项,锡林郭勒盟19项,乌海市3项。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配套文件正在落实中。(三)统一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在自治区层面上明确为四个阶段,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其中,一、二阶段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三、四阶段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各盟市已参照自治区确定了审批阶段,大量精简了审批环节和事项。目前,全区已累计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83个。呼和浩特市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13项。包头市取消项目报建登记、安全监督注册登记等4项服务事项。兴安盟取消审批事项5项,合并审批事项3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调整审批时序4项,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盟直部门、单位和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等职责权限全部下放旗县。通辽市取消安全监督手续,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并行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联合审查。赤峰市在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方面积极整合建立数字化审图平台。锡林郭勒盟精简8项审批事项,并在政务服务大厅预留了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窗口。鄂尔多斯市设定的审批事项由原来的90多项精简到60多项,需要由建设单位提交的300余项材料初步精简至150余项。乌海市精简9项审批事项,对于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进行招投标。阿拉善盟取消6项行政备案类事项。乌兰察布、呼伦贝尔和巴彦淖尔市未上报相关情况。
(四)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自治区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并与国家系统对接。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研发了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并与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了对接。包头市已完成系统建设及政务外网部署,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并与国家、自治区系统进行了对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乌海市、阿拉善盟完成了数据上传工作。赤峰市正在将“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升级改造。锡林郭勒盟基于“云端锡林郭勒”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开发的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模块已基本建成,4个阶段主流程审批事项已具备在网上运行条件。乌兰察布市基本完成并开始进行局域网审批和“互联网+政务”管理系统并联试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入了招标阶段。鄂尔多斯市已完成系统功能开发、搭建和上线试运行,与国家、自治区系统进行了对接中。巴彦淖尔市对照审批流程图研发审批管理系统,已完成网上申报、统一受理、联合审批三个模块的研发,并将测试数据上传自治区系统。
(五)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积极推进,全区房地产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项目数据已汇总完成。呼和浩特市“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已完成初步设计,预计8月中旬正式启用。包头市已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初步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通辽市“多规合一”成果已获市政府批复,锡林郭勒盟要求各旗县市(区)整合现有具备法定效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叠加应用,初步实现利用“多规合一”形成的“一张蓝图”策划项目生成。乌兰察布市已完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工作。鄂尔多斯市编制了中心城区空间总体布局规划,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整合,作为下一步国土空间利用规划的底图。赤峰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已制定出台“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巴彦淖尔市正在推进“一张蓝图”建设。
盟市均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窗口”服务。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基本实现,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已制定“一个窗口”工作规程,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已完成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整合申报材料制作了各阶段的“一张表单”。除呼伦贝尔市外,其他盟市均已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
(六)统一监管方式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制定出台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了监管全覆盖。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制定出台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办法。赤峰市编制了标准化审批服务指南。兴安盟制定出台审批服务细则。兴安盟制定出台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和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通辽市制定出台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正在制定相关政策。二、优化公共服务环境情况
(一)推进了房屋交易与纳税和不动产登记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协同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推进了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管理、税收征缴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统一设置受理窗口,统一申请要件,后台并行办理,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二是围绕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召开全区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座谈会,协调推进全区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税收征缴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有关工作。三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在去年和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了全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协商推进的基础上,就搭建的“信息共享中间库”和最终实现数据实时传输自动交互形成了共识。今年,我厅进一步完善了全区房地产信息共享工作。
持续推进房屋交易与不动产有序衔接。选择通辽市作为试点地区,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权限下移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办理,既方便了老百姓办事,也提高了管理部门工作效率,房屋交易与不动产衔接更加顺畅。试点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为全区全面推广奠定了基础。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各盟市正在将“气、暖”的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纳入项目本体工程业务办理。目前,呼和浩特市、赤峰市气、暖工程的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已纳入项目本体工程一并办理; 兴安盟仅乌兰浩特市已纳入,其他旗县正在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中。乌海市、阿拉善盟目前还未能纳入一并办理。锡盟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施工时带有水气暖工程的可纳入项目一并办理,没有申请的则不一并办理;包头市用户申请气、暖报装的直接和企业自行协商签约,不存在行政审批,目的正在起草具体方案;鄂尔多斯市已将该项审批监管职能移交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了《关于各盟市行业主管部门将燃气、热力单位入住政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通知》,实施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供水管理情况,目前各盟市进一步优化了流程、上门服务,滞后收费、缩短了时间,一般为7—15个工作日以内。
(三)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情况。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要求,我厅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27项审批、18项电子证照实施数据对接,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其中,11项统建系统、9项国建系统及18项电子证照已完成数据对接,7项自建系统因技术推送与政务服务平台冲突,现正完善自建系统技术尽快与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互联网+监管系统已完成相关的事项认领及完善实施清单。
三、“红顶中介”整治情况
(一)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在继去年完成3家协会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和党建等事项分离的基础上,推动了行业协会市场化,今年继续开展第三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将与自治区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自治区城镇燃气供热协会、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自治区勘察设计协会、自治区建筑节能协会、内蒙古建设教育和劳动协会等7家单位脱钩。制定了《自治区住建厅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列出了时间表和任务图,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划分了工作职责和具体分工,预计八月底完成脱钩工作。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脱钩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自治区本级施工图审查机构脱钩工作情况。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转企改革工作方案,已于2019年1月31日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印发实施。目前,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资产处置方案财政厅已经批复,人员安置已经完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已在住建厅系统公开选拔聘用完成,公司设立已经自治区国资委审核,目前正在进行转制公司工商注册工作,转制基本到位。二是各盟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脱钩工作快速推进。在去年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整改工作方案》后,于2019年1月15日至25日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2019年4月29日印发《关于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脱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盟市住建局5月10日前上报各自所属施工图审查机构脱钩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已经完成脱钩工作;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方案已经批复,正在组织实施;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方案已报盟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审核批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在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方面,未开展前期工作的盟市年初没有系统建设预算,各盟市系统建设方式和运行模式各不相同,多平台融合有困难。二是在审批时限方面,目前大部分项目三、四阶段的审批时限可以达到要求,一、二阶段往往是在几年前取得的用地上续建,部分审批事项内容互为前置,判断是否在审批时限内有难度。三是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方面,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编制,2020年底前完成市编制,与工改时间节点要求不一致。四是在工作协调机制方面,改革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审批事项多、法律法规多,部门间的协调工作量大、难度大。大部分审批事项下放集中到旗县,旗县承接能力有限。
(二)厅系统内部信息化建设平台老旧,改造升级滞后。各业务系统分散、上传数据效率低、时效性差,不能够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需要。目前正在整合现有业务信息资源,破除信息孤岛,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思路,加大力度推进建设住建“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面、资源共享的住建大数据应用平台,统筹推进"智慧住建"的发展。
2019年8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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