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鹰潭-月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4日 |
鹰府文〔2021〕16号
市委: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2020年我市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强化治理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谱写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的鹰潭篇章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优化政府职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组建鹰潭市行政审批局,6月16日挂牌运行,23个部门346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全部划转到位,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打造“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高效、一站办结”审批服务模式。
率先在市、区(市)两级同步推开 “一业一证、以照含证、集约办理”审批制度改革,将各项许可证、登记证信息集成加载入营业执照中的二维码,实现“一照多能”。自改革全面推行以来,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73910户,同比增长12.25%。
2.加强政府立法。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制定《鹰潭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方案》,草拟《鹰潭市大上清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法规草案, 开展《鹰潭市政务信息共享开放条例》《鹰潭市步行街管理条例》等法规项目调研论证,完成《鹰潭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鹰潭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审查。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开展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布《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市191件文件进行清理,拟废止3件,修改19件,区(市)拟废止10件,拟修改4件。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开展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公告首批30个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执法人员线上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629人,其中市本级588人。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各地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和抽取检查。目前,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60%,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达标率达77%。三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抽选市直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案卷评查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调取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四是动态调整“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印发《2020年度鹰潭市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市本级共涉及41个部门 935个事项。五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确定内设机构具体负责“两法衔接”工作,保证案件移送接收规范有序。2020年,公安机关共接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起,其中5起已立案侦查,2起已移送起诉。
4.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五公开”,一是推进会议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65场2020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全市性工作会议信息,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多受益”。二是推进决策预公开。重大决策在出台之前,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决策草案及依据、背景等,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三是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公开。四是推进建议提案公开。2020年,市政府办理了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4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5件,均予以公开。五是推进依申请公开。有关部门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依申请信息予以公开或答复。
5.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行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由政府统一行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2020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2件(含市公安局23件,贵溪市4件,余江区11件,月湖区5件),主要涉及土地权属、食品安全、工伤认定、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等方面。通过合理运用复议意见书与复议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鹰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行政复议窗口,方便群众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
6.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召开全市行政应诉推进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2020年鹰潭市政府及部门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93件,出庭应诉率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7.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规定,向省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23件,做到有件必备、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报备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坚持依法防控,着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加强法治保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依法加大公共卫生环境治理力度。
2.强化执法力度。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药店、诊所等单位开展防疫防控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查处哄抬口罩价格、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案件31起,罚没金额144万余元。公安机关办理涉疫情行政案件81起,处罚127人,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3起。
3.注重舆情引导。一是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及时准确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我市确诊病例在全省最晚出现,36天实现全省首批“清零”确诊病例。二是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及时发布10宗哄抬物价、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造谣传谣等典型违法案件。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文化宣传,在全省防控疫情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中,上报法治文化优秀作品30余部,共获美术类等9个奖项,微动漫《小帅游历记》被优选在江西普法网展播。
4.优化法律服务。加强基层矛盾排调化解,重点做好涉疫纠纷调解工作。印发《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利用手机、QQ群、微信等方式,通过运用电话调解、在线调解等方式做好涉疫纠纷的排查化解。2020年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员共排查纠纷3500余起,其中涉疫纠纷3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6.2%。开辟疫情防控绿色通道,推行网上服务、线上服务、预约服务,推行“12348热线延时值班服务”。
(三)持续深化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赣服通”功能应用,接入政务服务事项789项,各类电子证照95种,注册用户近65万,累计访问量达300万人次。开辟综合服务、无证办理、不见面审批、企业专窗、特色服务“五大板块”,实现龙虎山旅游、公交卡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及医院检查报告、门诊费用查询网上办理,满足企业群众的个性化需求。二是全面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分类压缩审批时间。推行“六多合一”改革,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快速审批机制,实行全流程容缺受理、实质审查与诚信监管互动的审批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在全省率先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综合办理,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率先推行“一照含证、一链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等开办流程时长由原来21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36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督察通报、宣传推介等三项推进机制。二是聚焦“政策最优”发力,为企业发展松绑。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引领政策资金集中发力,将我市打造成政策的洼地,投资的福地。三是建立驻企特派员制度,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向全市661家工业企业派驻218名特派员。四是开展市场流通、金融放贷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五是成立市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开通967788维权热线和邮箱,完善与公检法司对口工作联系机制,为非公企业解答政策咨询及维权诉求。六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信用鹰潭”网站共公示承诺书342份。出台《鹰潭市失信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范全市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失信记录的信用修复工作,为江西省龙虎山天师林文化旅游开发公司等127家企业消除失信行为的不良影响。
(四)落实指标体系,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开展自查梳理,摸清法治政府建设底数,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我市推荐的法治政府示范综合创建项目贵溪市被评选为省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五)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鹰潭力量。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印发《鹰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9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均不符合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索赔条件。编制印发《鹰潭市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鹰潭市信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根据《鹰潭市审计局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对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书记毛建华同志、主任雷纪文同志、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原局长陈强同志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6月2日至7月31日,鹰潭市审计局配合江西省审计厅审计组,对于秀明同志担任鹰潭市市长期间(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六)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加快推动“雪亮工程”和“智慧大脑”建设。持续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完善优化信息化警务勤务运行机制改革,推动科技手段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前瞻预警、远程监测、动态防控、精准打击。强化现有平台实战应用,围绕打防管控治等各项任务需求,加强对各类要素的主动管控、各类风险的敏锐感知、各类案事件的精准刻画,实现警务工作从被动感知向主动预警转变、从单一数据使用向综合运用转变,全警预测预警、精确打击和动态管控能力显著提高。
2.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方案》,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完成年度培养目标。今年以来,累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38000余人,骨干“法律明白人”12000余人。共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集中讲座辅导、旁听庭审等活动70余场(次),印发有关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手册、知识读本等资料5万余份。全市建成12个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普遍开展了“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舆论宣传和阵地建设效果突出。
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出台《鹰潭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有效融合运行,截止12月底,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办理各类法律诉求12490余件。二是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推进仲裁制度创新,积极推动公证体制改革,健全规范司法鉴定行为监管,以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平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截止12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1件,法律咨询12700余人次,办理仲裁案件40件,办理公证3446件,办理司法鉴定1033件。
4.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推进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加强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得到合理合法处理。二是印发《关于推进市本级十大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重点推动物业服务、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十大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组建市医调委,扎实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在有力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同时,依法维护了患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全市共受理 206 件医疗纠纷,着手调解107 件,成功 104 件,成功率达到 97.2 %,赔付总额达768.5万元。三是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切实推动“诉调对接”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通知》,市司法局联合市中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委托、委派人民调解补助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激励保障机制,大大增强了联动调解的可操作性。
5.强化法治宣传。全面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督导,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成功申报第六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2个。建成法治长廊8个,法治小公园、小广场3个,综合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1个,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着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制定《“践五型、促十进”活动实施方案》,以“五型”政府建设促进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试点落地落实。制定《市“五型”政府建设“三示范”创建活动方案》,打造区(市)2个、市直部门7个和乡(镇、街道)6个市级示范点。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出台《鹰潭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作审核流程图,规范我市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市政府常务会及市长办公会所有议题均需合法性审查后才能上会审议,市司法局负责人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长办公会。2020年,市司法局共审查市政府常务会及市长办公会上会议案、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区(市)政府请示报告、政府治理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突发事件、维稳事项、招商引资合同等涉法事物及决策事项227件。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审核。召开我市第三届法律顾问聘任会议,为市政府聘请27名法律专家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2020年共指派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论证24次。
4.强化督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今年9月,依法治市办对余江区、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开展了全面依法治市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良莠不齐,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现象,还需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法治队伍建设不能满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求。机构改革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加重、法治建设职能增加,但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法律专业人员明显不足,不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下对法律专业工作的要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职制度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一)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2020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重点安排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等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政府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年度报告制度。2020年3月,市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及市人大报送《鹰潭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020年4月,市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鹰潭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推进鹰潭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基础、指明方向。《工作要点》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7个方面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设定了22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任务目标。
(四)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以政府办名义印发领导小组调整名单,调整了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积极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2020年9月30日,市政府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会议强调要大力支持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案,构建科学规范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要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杜绝简单、粗暴和随意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五)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2020年11月,印发《鹰潭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开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一)制定我市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分工方案,制定我市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自查自纠,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积极开展2021年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力度,促进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贯彻《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五)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借助“府院通”应诉平台,构建政府与法院无障碍沟通的多维立体网络,通过府院良性互动常态化机制的互联网平台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将普法融入执法,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通过具体违法案件的查处,教育群众,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着力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2021年,我市将更加注重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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