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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人大机关党总支关于落实七届区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罗湖区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1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十五组)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24日,对区人大机关党总支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机关党总支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关于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地认识到巡察组提出的明确具体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中肯深刻、切中要害,机关党总支虚心接受,深刻反思,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区人大机关长期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由每一位工委(办)主要负责同志根据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坚决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总支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一对照问题清单,列出责任清单,确定整改工作时间,制定印发了《区人大机关党总支关于认真做好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对问题逐条分解,逐项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按阶段深入推进。领导小组全程跟踪督导,坚决把整改要求全落实,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总支书记与总支委员分别进行了谈心交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省,对各部门负责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检讨,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巡察的基础上对工作中进行自查自纠,严肃剖析各自负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整出成效。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关党总支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围绕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廉政教育、行政人事、财务管理等方面,力求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服务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行职权存在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机关党总支会议的“第一议题”、党总支委学习的常设议题,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每月召开党总支委会议、支部委员会议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结合机关实际,进一步把“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依托“深圳智慧党建”平台、学习强国APP以及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平台,扎实推动线上学习培训;开展“业务讲堂”,组织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开设“业务讲堂”课程,依托“业务讲堂”专题授课,促进业务经验传授、学习交流,强化干部职工专业能力提升。三是进一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国史教育。党总支书记为机关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各党支部结合“数字党建”主题党日活动,创新人大代表直播履职活动,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四是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本部门党的政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机关党总支的重要工作原则,着力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区人大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到罗湖公安分局听取关于扫黑除恶的工作简报,已于2020年11月初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情况,形成初审意见。

  3.关于人大机关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启用履职登记小程序,方便代表查询履职记录,提醒、督促履职次数少的代表开展履职。二是按照巡察结果进行整改,规范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发放。

  (二)针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政治引领力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并向党组汇报。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人大宣传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集中约谈和个人谈心谈话活动,动态掌握机关工作人员思想动态。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常态化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人大工作实践,传播人大主流声音,通过《读特》、《见圳》、《罗湖人大代表活动季刊》、《罗湖人大简报》、《罗湖党建》等主流媒体,登载了100余篇次的正面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5.关于常态化、全覆盖的党内谈心谈话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人大机关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增加谈话人员频次,扩大谈话人员范围,坚持谈心谈话做到全员覆盖。二是机关党支部书记定期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纠偏,提醒教育,责令整改。三是机关党总支纪检委员及时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是各工委(办)负责人定期与本部门同志谈心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提醒关心。

  6.关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学习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紧扣大政方针、时事热点,结合实际设计代表培训课程,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应对疫情的影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代表培训。8-9月,选联任工委联合办公室、法工委共同举办了三期《民法典》代表培训学习,邀请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对《民法典》进行了专题授课;开展了《复学季·家长如何关注小学生心理健康》《初创企业的管理规划探讨》等多期人大代表大讲堂。

  (三)针对党的组织建设薄弱,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凝聚力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7.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机关一支部书记进行改选。机关一支部按改选流程,已于2020年12月15日前改选完毕。二是结合区党组织升格工作安排,对人大机关党总支进行升格,设立机关党委及纪委,对机关各党支部重新优化设置,目前正按程序进行中。三是定期跟进离退休党员理论学习、党费收缴、组织生活等情况,掌握离退休党员党内政治生活动向。

  8.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党总支按定期制定并下发工作计划表及内容指引,指导各支部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二是提升机关党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党总支将组织各支部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建基础知识,指导各总支部组织自查自纠,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完善《罗湖区人大机关党组织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和规则。三是提升党务工作者工作质量,督促各党支部充分做好活动记录,按要求使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如实、详细、规范记录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党总支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多年来未发展党员的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考评结果作为考核党支部书记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定期梳理非党员名单,由非党员所在工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党支部书记及党总支书记安排开展谈心谈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是树立发展党员责任意识,明确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组织员的主要职责是发展党员工作,是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10.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了《罗湖区人大机关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格按程序规定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二是坚持组织原则,严把选任关口,严守工作纪律,确保组织实施和每项程序都落实到位,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坚决,作风建设不扎实,日常监督执纪能力偏软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关于从严治党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主题党日、学习日教育落实到每名党员。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制定了《罗湖区人大机关党总支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将责任细化,明确到各支部、各工委(办)和责任人。三是优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党总支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议,谋划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重点加强对本单位人、财、物及新提任公职人员等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以及辅助性人员的廉政培训,确保纪律教育“全覆盖”。

  12.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思想懒散懈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发挥以上率下“头雁”作用,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8月水贝疫情防控期间,人大机关党总支成立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深入防控一线助力多个社区以及口岸进行抗疫工作,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建立健全干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扎实开展公职人员奖励工作,及时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职人员进行嘉奖奖励申报并给予经济奖励。(3)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制定《罗湖区人大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关心关爱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关心关爱,让广大公职人员安心安身安业,履职奉献。

  二是奉行“拿来主义”。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和破除“拿来主义”,要求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动真碰硬整治形式主义作风,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到位。选联任工委继续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的前提下,对机关各工委、各街道工委提交的数据严格把关、核实、汇总。

  三是工作敷衍应对。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机关办文办会等规范,实现工作规范化。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办公室关于办文办会的最新要求,工作流程全面留痕。(2)召开整改会议,责令责任人深刻检讨,吸取和总结教训,立行立改。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办公室关于健全AB角工作机制的要求,请假外出期间将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工作脱节,保持工作正常运转。

  13.关于推动人大代表监督职能落实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人大代表河长上报的各项河道问题进行梳理、分类,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委指导和督促各街道人大工委做好登记工作,并进行跟踪监督。二是对前一年的人大代表河长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准,对巡河数据进行重新核实,每月一报,按街道排名,街道人大工委督促水务局、治河办等部门落实问题整改,目前除两处等讯期结束再清沙淤外(区水务局已立项),其他己按要求整改完毕。

  14.关于警示教育工作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人大机关发生的违规违纪案件,不管大小,及时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等形式,使党员干部揽镜自照、见鉴自省,避免重蹈覆辙。二是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用好区廉政教育阵地,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守纪守法的自觉性。

  15.关于机关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请假报告制度。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无论是因公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告手续,不得以口头请假代替OA请假审批。(2)完善请销假报告流程。办公室及各工委主任外出或休假,须向常委会主任请(销)假,并及时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及各工委其他处级领导外出或休假,须经OA请休假模块报所在委(办)主任同意后,报分管常委会领导审批。处级以下干部职工外出或休假,须经OA请休假模块报所在委(办)主任、副主任同意。(3)健全AB角制度。请假外出人员要安排好外出期间的工作,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工作脱节,保持工作正常运转。(4)督查遵守请销假制度情况。办公室不定期通报请销假执行情况,未按规定报告或报告未获批准外出的以及未按时请(销)假的,造成工作损失及错误,由干部职工本人负全责。

  二是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1)规范审批。干部因私出国(境)应提前申请,按我区相关规定程序在OA系统“请休假”模块按程序进行审批。不得以请假审批代替因私出国(境)审批,不得以因私出国(境)审批代替请休假审批。(2)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人大机关因私出国(境)及请休假管理的通知》(罗人常办[2020]11号),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暴露的请休假和因私出国(境)管理漏洞进行了全面的封堵。

  三是出国(境)证照管理不规范,证照使用完后没有及时上交保管。

  整改落实情况:(1)指定专人负责收缴、保管因私出国(境)证照,并做好证件登记造册等工作。证件专管人员变动时,及时办理有关工作的交接手续。(2)规范领用。制作了《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注意事项告知书》,凭有效批件签领证件。(3)限期上交。因私出国(境)的干部,要按照规定在回国(境)后10天内,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将有效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组织部或办公室集中保管。(4)因遗失等原因无法上交的,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单位,并及时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凭证送办公室存档备案。

  四是办公用品申领、采购、分配管理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机关制度建设,重新修订《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物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办公室成立机关财物管理专班。(2)规范机关财物管理,办公文具和日常消耗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明确管理人,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取有凭证。

  五是培训活动管理不严,存在参训人员扩大化、外出培训公款吃喝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罗湖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罗组通〔2018〕37 号)规定,指导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审批备案手续。(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参训人员范围,杜绝与培训业务无关人员参训,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 10 人。(3)规范培训费用报销手续,培训餐费应列出明细清单。办公室财务对培训费用报销手续进行了完善,要求在报销培训餐费时,提供明细清单。

  (五)针对规矩意识不强,内控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较高的整改落实情况。

  16.关于财务报销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大量存在小额资金报销资料不齐全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罗湖区国库支付中心关于误餐费开支的有关要求,完善误餐费报销手续,加班用餐应事先审批,原则上使用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二是“化整为零”,分拆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核及严格核实物资领用情况,防止重复领用物资,避免分拆报销情况发生。完善了误餐费报销手续,加班用餐应事先审批,原则上使用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三是大量提取备用金。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备用金使用,严格执行《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17.关于人大代表履职经费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超范围发放。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罗湖区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完善了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申请、发放流程,各工委在申请、发放人大代表履职经费须工委主要领导先行审批。(2)办公室财务对代表履职经费发放名单进行审核,对超范围发放的补贴不予报账。

  二是发放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罗湖区人大代表河长履职补贴发放办法》,并己按新规定执行。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委加强监管,不定时进行随机抽查。

  18.关于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台帐管理制度,根据深财行〔2018〕86号文件和罗财函〔2018〕2059号文件要求,重新梳理机关完善公务油卡及公车维修管理台账。二是实行内部公示制度,于2020年9月7日将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今后将每季度定期公示公务车辆使用及费用情况。三是常态化对公务车使用及费用报销的监督检查,严格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等现象。

  19.关于固定资产报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对区人大机关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梳理登记,并张贴固定资产标签,对2018年5月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废的20台空气净化器全数予以追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财物管理,根据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物管理制度》。

  20.关于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应邀外出授课、交流经验,收取报酬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罗湖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讲学规定》,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外出授课行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财务人员对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并提醒其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如实填报授课收入情况。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下一阶段,将继续按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照整改方案,持续深入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谋划、部署、检查、考核同步实施,利用人大代表进社区、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积极推进党建与人大当前各项工作有效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围绕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机关各工委和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作用,围绕推进“双区”建设、围绕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围绕罗湖构建“一主两区三带”发展新格局、“十四五规划”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为我区全面发展出谋划策,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的具体工作中。

  (二)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坚。对完成整改的,要保持和优化,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

  (三)推进常态化机制建设。一是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将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抓好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提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升机关干部精神状态和能力作风。三是不断完善人大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梳理廉政防控风险点,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罗湖区人大机关党总支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55-22185081

  邮政信箱: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3A室,邮政编码:518007

  罗湖区人大机关党总支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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