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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在高陵成功启动

所在地区: 陕西-西安-高陵县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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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热潮,4月7日上午,西安市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安市高陵区昭慧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主办,高陵区人民政府承办,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启动仪式由高陵区副区长王小玲主持。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睿民宣布2021年西安市“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军对全市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高陵区区长解宁元宣读倡议书;高陵区医疗保障局、高陵区医院及众友健康大药房高陵分公司分别代表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作承诺发言。

启动仪式后,活动现场组织开展了医保知识宣传和政策解答、《条例》内容展览、播放打击欺诈骗保视频宣传片和动漫、发放宣传资料、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为群众义诊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互动活动。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范了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明确了各相关主体职责。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在4月份一个月的宣传期间,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向广大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医保基金监督管理良好氛围。

在下一步工作中,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部门部署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持续深入各定点医药机构、各街道、村社区广泛宣传《条例》,不断创新基金监管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守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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