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 施工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松北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月25日 |
招 标 文 件
〔项目专用本〕
招标项目编号:LJHY20201025-HL005
招标人: | 虎林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二○二○年十月
目 录
第 一 卷
第 二 卷
第 三 卷
第 四 卷
附件3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办事指南 93
使用说明
一、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施工文件(以下简称《项目专用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范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7年第10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17〕142号),结合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
二、《项目专用本》引用了《范本》的“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通用合同条款”,其内容详见《范本》。
三、《项目专用本》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分别对“投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正文进行了补充、细化,前附表未对正文进行补充、细化的,以正文为准。
四、《项目专用本》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和约定。“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五、《项目专用本》第七章“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范本》的“技术规范”,其内容详见《范本》(第二册)。
六、《项目专用本》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直接引用了《范本》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其内容详见《范本》(第三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对“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进行了补充。
七、投标人应按《项目专用本》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项目专用本》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
八、《项目专用本》未尽事宜可参考《范本》。《范本》由投标人自备。
注: 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施工公告
项目编号:LJHY20201025-HL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施工,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配套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虎林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施工
2.2建设地点:虎林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皖峰林场,终点位于索伦农场,全长6.22km。路线完全按照旧路线形布设平面线位主要利用现有林业道路,本项目采用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全线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 20km/h。(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09日3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9项目预算金额:53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且满足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
(1)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②项目总工: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③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3)信誉要求
①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黑龙江”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之日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跃进佳园小区二期14号楼25号),确认时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因疫情原因外地投标单位也可发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邮箱605703396@qq.com。以上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转帐到招标代理公司帐号)。
缴纳方式如下:
户名 | 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信业支行 |
开户行号 | J2660003368201 |
账号 | 165245660171 |
潜在投标人未进行报名的,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8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一号楼开标大厅)。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分开包装,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
5.3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下午13时00分,第二信封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下午14时00分。
5.4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
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名称:虎林市交通运输局建管股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67-6155016
招标人:虎林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虎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467-6155002
招标代理: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跃进佳园小区二期14号楼25号
关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15764678799
电子邮件:605703396@qq.com
2020年10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虎林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虎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467-615500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跃进佳园小区二期14号楼25号 联 系 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15764678799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施工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虎林市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国家匹配及地方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路线起于皖峰林场,终点位于索伦农场,全长6.22km。路线完全按照旧路线形布设平面线位主要利用现有林业道路,本项目采用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全线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 20km/h。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09日30日。 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1.3.3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1.3.4 | 安全目标要求 |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关联情形 |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
1.4.5 | 企业名录 | 无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 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 购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始,3日历天 |
形式:网上发布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 本项内容修改为: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招标代理公司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 本项内容修改为: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招标代理公司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1 | 投标文件组成形式 |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电子版(U盘) |
3.1.1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2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固定价格(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形式的工程,计取了风险费用的,并且合同工期内,不再调整差价。 1.1因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单价调整:不调整。 1.2因物价变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调整)引起的单价调整:不调整。 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风险。 本项目暂列金为3%、计日工为3%,共计6%。 |
3.2.4 | 安全生产费用 | 本项内容补充: 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临时占地费)的1.5%计算。 |
3.2.5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3.2.6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533.5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 |
3.2.7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40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公对公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4小时前,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①基本存款账户是指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载明的账户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中的账户。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如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更新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按新规定执行,以免影响投标。 (3)汇款时必须填写项目名称。 户名: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信业支行 开户行号:J2660003368201 账号:165245660171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及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款;投标保证金无利息返还。 |
3.4.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 无 |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将本项内容中“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修改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的复印件”。 本项补充下列内容: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 2017年1月-2019年12月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 | 无 |
3.5.4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 本项内容修改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
3.5.5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 项目总工资历表 | 本项内容修改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日期在2020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5 | 密封包装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信封)、(第二信息)分别包装后,和电子文件一同总包封,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
3.7.6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4.2.4 | 投标文件的递交签收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04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一号楼开标大厅)。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一号楼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通知。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一号楼开标大厅 |
5.2 | 开标程序 |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开标。 一、(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本次开标的监标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3)开标员对装有投标文件进行现场封存; (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的数量及文件密封情况; (5)招标人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记录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会议结束。 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格式须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凡标明盖单位章和签字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三、不能满足上述任一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3名 |
7.1 |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否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网络公示 |
7.6 | 中标结果 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3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如为现金保证的,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招标人建设资金专用账户中。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为确定中标人后、建设工程开工前15日内。有关履约担保的具体要求,执行《担保法》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黑建建[2008]10号)的规定。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合同另有约定的,执行合同约定。 □不要求 |
7.7.2 | 农民工保证金 | 要求,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公对公转帐 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款 农民工保证金需在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
7.7.3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要求,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公对公转帐 保证金的金额:3%签约合同价款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
7.7.4 | 结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由于冬季施工备料,按照备料情况进度计量支付工程款。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虎林市交通运输局建管股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467-6155016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9.1 | 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版 | □不要求 ■要求,U盘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本款内容修改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布的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以保证及时获得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0.2 |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0.3 |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复印件除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外,均指对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 |
10.4 | 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A,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需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A=【(最高投标限价×0.85)+(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范围在最高投标限价×0.9(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0.8 (含本数值)之间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2 若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最高投标限价×0.9(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0.8 (含本数值)之间,则A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A计算而被否决。 | |
10.5 |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公示信息表”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的汇总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致,如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 |
10.6 | (1)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可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2)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 | |
10.7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
10.8 |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投诉,经查投诉成立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10.9 | 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 |
10.10 | 投标人如需要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请将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1)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编号 2)发票金额 3)公司名称(户名)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5)开户行名称 6)开户行账号 7)开票地址 8)开票电话 9)收件人信息 10)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专用发票必填) 11)备注:开具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 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般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一周内将收到的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转账结算(如遇特殊情况转账时间会延长),招标代理公司将在收到招标文件及图纸费后开具发票并进行快递(顺丰到付),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供开具专票的基本信息,将视为需求普通发票。 | |
10.11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场地费(如有)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基数为标段中标金额,具体收费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中 标 金 额(万元人民币)费 率1000.8%100~5000.56%500~10000.44%1000~50000.28%(3)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应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
注:1.2019年流动资产、2019年流动负债均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无 |
注:1.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①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黑龙江”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之日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
注:1.近三年是指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是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人社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及全国信用信息网;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 经理 | 1 |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
项目 总工 | 1 | ②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 |
③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市政资质: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建造师外)配备最低要求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 人、安全员1人,(上述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人须知”正文采用《范本》的“投标人须知正文”。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鸡西市2020年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标段
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 工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鸡西市2020年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标段
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 (元) | 是否超过标段及单座桥相应最高投标限价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招标人编制的标段及单座桥相应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投标人的2019年年营业额高的优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后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相等时,按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排名的先后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若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时未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则以投标人的2019年年营业额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了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为招标文件要求的装订形式。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标段及单座桥报价未超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及各桥相应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为网上上传文件。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公示信息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致。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0分; 项目业绩: 15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有效的投标总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2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A,投标人应视其投标报价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准备好与投标报价相对应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的来源、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A值时,使得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该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A=【(最高投标限价×0.85)+(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范围在最高投标限价×0.9(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0.8 (含本数值)之间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2 若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最高投标限价×0.9(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0.8 (含本数值)之间,则A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A计算而被否决。 | |||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 | 施工总体计划 | 8 |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含)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不含)~8分。 | |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20 |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0~16(含)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6(不含)~20分。 | ||||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2 | ①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含)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不含)~12.0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7.5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加2分,最多加2分; ②每有1个类似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1.5分,最多加3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7.5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每有1个类似本项目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 |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 10 | 投标人具备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每获得1项与项目施工有关的省部级工法,加1分,最多加2分; ②每获得1项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专利,加1分,最多加2分。 |
履约信誉 | 10 | 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有一年取的AA的加2分;连续两年取得AA的加4分。 注:未列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施工企业按照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确定。 | ||
项目业绩 | 15 |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项目业绩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加分情况如下: 近五年累计独立完成过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额,在1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500万元,加2分,最多加6分。 没有业绩不得分。 | ||
注: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正文”采用《范本》的“评标办法正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完全采用《范本》中相关内容。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完全采用《范本》中相关内容。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名 称:虎林市交通运输局建管股 地址:虎林市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467-6155016 |
2 | 1.1.2.6 | 监理人:监理人名称将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3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到合同金额变化的均须得到发包人批准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
8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0.05%签约合同价/天 |
9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
10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不适用 |
11 | 11.6 | 提前交工奖金限额:不适用 |
12 | 15.5.2 | 不适用 |
13 | 16.1 | 在合同期内不调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某一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发包人可根据市场情况按国家政策、国家有关文件进行调价,最终价格是否调整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文件为准。 |
14 | 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无 |
15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无 |
16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份 |
17 | 17.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合同价 |
18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
19 | 17.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3%合同价格。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否 |
20 | 17.5.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 |
21 | 17.6.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 份 |
22 | 18.2(2) | 竣工资料的份数:3份 |
23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
24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 |
25 | 19.7(1)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 年 |
26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 ‰ |
27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4 ‰ |
28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 仲裁委员会名称:鸡西市人民法院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第 1.1.2.2 目细化为:
发包人:虎林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第 1.1.2.6 目细化为:
监理人:本项目的监理人由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名称将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本款补充第3.1.4项:
3.1.4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监理人由发包人独立招标选定,总监办对本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3.4 监理人的指示
第3.4.4项细化为:
监理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其授权范围内,按合同规定履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控制、安全与环保监理等职责,可以为此发出指示,这些指示均应视为是其所隶属的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但如果这些指示有不当之处或受到承包人的书面质疑,发包人可作出否定、变更或确认的进一步指示,承包人应予遵守。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任命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监理员(含试验员、档案管理员)无权向承包人发送任何指示,除非其不发出指示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或不良影响。事后,其上级监理人应对该监理员发出的指示进行确认,承包人应予遵守。
本款补充第3.4.6项:
3.4.6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监理过程必须通过书面指示的形式及时通知至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书面指示的内容包括所有质量、工期、合同执行、违约等内容;书面指示的执行情况实行跟踪验证,由发出人或发出人指定的有关人员进行执行过程的跟踪,并将跟踪验证情况及时反馈到监理人及发包人。承包人不执行指示,将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及发包人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8为他人提供方便
本项补充:
承包人除按合同规定承担本工程实施、完成及修复缺陷外,还应按监理人、发包人要求做好交验配合工作,若出现矛盾或纠纷,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安排协调,由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相关单价中。
4.1.10其他义务
(2)目细化为: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矿产资源税费、补偿费及其他开支,取土场、取砂场、采石场的料场使用费(包括矿产资源税费)、开采费、植被恢复费及环境保护等一切费用均含在所需材料费中,不单独报价。发包人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承包人必须建立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b)承包人应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其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凡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验收、不支付,并应自费拆除重建。
c)承包人应对本工程项目雇用的劳务、运输、供料等委托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全权负责。在工程结束后撤出现场前均应结算清楚,否则,承包人与委托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d)承包人应实现的质量目标:依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颁发的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优良。
e)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察,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对审计和稽察的有关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地及时整改。
f)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g)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汇报材料包括项目的评价报告,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h)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或监理人指示完成各项预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i)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完成竣工档案。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款补充第4.5.5项:
4.5.5 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本合同期内严禁兼任另一个项目某个标段的任何职务,否则按第22.1款处理。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8.测量放线
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本款补充: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而未及时告知监理人或发包人,造成工程损失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9.2.5项细化为:
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2)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临时占地费)的1.5%计算。
(3)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 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5)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承包人应当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6)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若发现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可视其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处理,且发包人有权扣回全额或部分已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
(7)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a.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
b.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修、维护护的费用;
c.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设备维修养护费用;
d.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检测设施、设备费用。
②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a.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b.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c. 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费用。
③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a.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b.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④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a.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整改、监控、监管费用;
b.爆破物、放射性物品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c.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用。
⑤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a.“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b.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c.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⑥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a.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b.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费用;
c.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d.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e.配备给专职安全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f.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费用。
g.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8)承包人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①承包人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②承包人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③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④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
⑤为保证施工期间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费用;
⑥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⑦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9.4 环境保护
本款补充第9.4.12项:
9.4.12承包人应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和期间制定长期、中期、短期环境目标,采取切实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节约资源。项目管理机构中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过程环保工作的监督,环保措施的实施,环境监测的数据、资料的汇总负责。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环境的破坏、水土流失等情况,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10.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应遵照“粗活细做、细活精做、精益求精”的要求,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设计要求进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1)主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2)特殊气候条件下,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的有效措施;
(3)环保、水保措施(防尘、防噪音等);
(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
(5)施工生产、生活用电(水)的保障措施;
(6)满足本标段施工的通行便道保通措施;
(7)合同谈判期间确定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人员安排及进场计划;
(8)合同谈判期间确定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进场计划;
(9)满足发包人精细化管理工作需要的通讯、网络、办公软件等保障措施;
(10)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11)重点、难点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11.开工和交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款约定为: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项目所在地50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温度、降水、降雪、风等),且持续时间为近50年之最,以上气候现象以省级以上气象台提供的资料为准据。
12.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为迎接政府相关部门检查、评比或配合重大政治活动而引起的暂停施工。
15.变更
15.3 变更程序
第15.3.4项细化为:
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05年第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直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交发[2016]321号)及现行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第15.4.4项细化为:
如无法采用本款上述项的所有规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子目单价的,则以交通运输部现行的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定额、招标时材料单价、取费标准、标段预算编制原则计算得出的单价,乘以本标段的中标价格与标段预算价格相比的同等降幅,作为该变更工作的子目单价,由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确定。
16.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内容。
17.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3 计量周期
本项约定为:计量周期末指每月20日。
17.1.4 单价子目的计量
本项补充:
(8)如果承包人不同意监理人计量复核结果,应在7天之内向监理人提出申辩,监理人收到此申辩后,应会同承包人复查对记录和图纸的计量审核,或予确认,或予修改。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此复查,则应认为监理人复查核实结果是正确的。
17.1.5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执行施工阶段发包人下发的管理办法。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至(3)目约定为:发包人为每个承包人建立一个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从每个承包人的合同总价中扣留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该保证金从承包人的每期工程支付款中按比例分次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及返还及其他规定按有关文件执行。
18.交工验收
18.3 验收
本款补充第18.3.8项:
18.3.8 竣工验收
当项目工程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的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竣工验收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18.9 竣工文件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竣工图表和施工文件,承包人还必须按交通运输部交财发[2000]207号《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由该承包人实施的部分)竣工决算一式六套,提交监理人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建设过程中应同步收集、整理交竣工资料,对隐蔽工程和重复部位的施工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保留施工照片、影像资料、电子文档。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照案卷归档要求将全部资料统一装订组卷,编排档案和总目录,或者按照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进行档案管理。整个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交、竣工资料的整理、制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1.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22.违约
22.1 承包人的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本项(10)目细化为:
(10)承包人以各种理由减少或降低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工程内容,拖延施工工期,并因此造成重大或者特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工期延误的;
(11)承包人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的,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
(12)承包人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承包人名义承揽工程的;
(13)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本项细化为:
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没收违法所得,将其违约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直至不准进入黑龙江省公路建设市场。具体约定如下:
(1)若发生22.1.1(1)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责令其纠正,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视情况课以工程合同价款5‰以上10‰以下的违约金,将其违约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直至不准进入黑龙江省公路建设市场。
(2)若发生22.1.1(2)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课以违约金约定为:关键设备5~10万元/台(套),其它设备1~5万元/台(套),临时设施1~5万元/台(套),关键材料1~10万元;同时,可责令承包人限期将已撤离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重新进场。
(3)若发生22.1.1(3)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课以30万元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4)若发生22.1.1(4)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课以20万元违约金;同时可按第11.5款规定办理。
(5)若发生22.1.1(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课以30万元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修复,所发生的费用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6)若发生22.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以接管本工程,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可自行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将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若发生22.1.1(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并还将其违约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8)若发生22.1.1(8)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责令其纠正。拒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地方劳动保障部门,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或取消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公告。
(9)若发生22.1.1(9)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课以20万元违约金,并责令其纠正。拒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0)若发生22.1.1(10)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课以20万元违约金,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5款规定办理,造成重大或者特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按相关部门意见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1)若发生22.1.1(11)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以从农民工保证金中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农民工,并课以20万元违约金。
(12)若发生22.1.1(12)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按违规分包处理。
22.2 发包人违约
22.2.2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 / 。
25.其他
25.1 分阶段施工计划的调整
在合同总工期不变的前提下,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他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他理由而对工程分阶段工期所进行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服从,由此而可能引起工程费用投入的变化将不另考虑。
25.2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2.1 凡是本项目与已建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地下管线、不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而给相关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25.2.2 凡是本项目与其他在建项目之间有相互干扰、同步或衔接施工时,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并提供方便,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指挥,由此可能造成窝工、返工及采取相应措施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25.2.3 凡是本项目地形复杂、场地狭窄的地段,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
25.2.4 在整个施工期内,承包人必须确保施工便道满足本标段的施工需要,确保本标段外购材料的运输、机械设备的调遣等畅通无阻,否则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予以处罚。施工便道的建设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5.2.5 当工期紧张时,承包人必须完善低温或雨季条件下继续施工的各项质量保证措施。
25.3 试验配合
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有权免费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室,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并承担相应费用,也不得对因此可能发生的人工、机械闲置损失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5.4 办公设施
为保证工程资料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发包人标准化管理目标,使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各方信息实时共享和交流,承包人应配备性能良好的办公、通讯和网络设备等,并采用经发包人同意、使之完全兼容的项目管理软件。
25.5 未能明确的规定
本合同未能明确的有关规定,如质量管理、计划管理、计量与支付管理、变更管理、材料管理、廉政建设、消防安全、驻地建设、水资源管理等,按发包人转发或下发的项目管理办法、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六、附件七、附件八见《范本》。
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公路资质:
人 员 | 每标段最低人数要求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副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类似施工项目工作经验。 |
财务负责人 | 1 | 会计师,有类似施工项目财务负责人工作经验。 |
结构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有类似施工项目工作经验。 |
计划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甲级资格证书,有类似施工项目计划工程师工作经验。 |
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类别包含桥梁,有类似施工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经验。 |
测量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测量专业工程师,有类似施工项目测量工程师工作经验。 |
专职安全员 | 1 | 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类似施工项目安全员工作经验,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注: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无需填写本表。本表中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是为完成本项目的最低人员要求,具体人选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并满足本表规定;
2.在经发包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更换;
3.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求承包人增派人员,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5.类似施工项目是道路或桥梁(按照所投标段项目)工程的施工项目。
市政资质: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建造师外)配备最低要求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 人、安全员1人,(上述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最低数量 要求 | 备注 |
1 | 挖掘机 | 斗容1.5m3以上 | 台 | 3 | |
2 | 装载机 | 斗容量3m3及以上 | 台 | 3 | |
3 | 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 大于或等于50m3/h双卧轴强制式拌和设备,带四仓以上电子自动称重系统,外掺剂自动称重计量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 | 座 | 1 | |
4 | 混凝土运输车 | 8m3以上 | 台 | 5 | |
5 | 吊车 | 25T以上 | 台 | 1 | |
6 | 洒水车 | 10000L | 台 | 1 | |
7 | 发电机组 | 200KW以上 | 台 | 1 | |
8 | 钢筋数控弯曲机 | 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 | 台 | 1 |
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设备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每标段最低 数量要求 | 备注 |
1 | 水泥试验设备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标准稠度仪 | 台 | 1 | |||
沸煮箱 | 台 | 1 | |||
雷式法测定仪 | 个 | 1 |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台 | 1 | |||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电动跳桌) | 台 | 1 | |||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 | 台 | 1 | |||
恒加载抗折抗压试验机 | 台 | 1 | |||
凝结时间测定仪 | 台 | 1 | |||
李氏比重瓶 | 个 | 3 | |||
负压筛析仪 | 台 | 1 | |||
水泥比表面积仪 | 台 | 1 | |||
2 | 水泥混凝土、砂浆试验设备 | 强制式水泥混凝土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台(1m2) | 台 | 1 | |||
水泥砂浆稠度仪 | 台 | 1 | |||
孔道压浆流动度测定仪 | 台 | 1 | |||
坍落度筒 | 套 | 3 | |||
混凝土贯入阻力仪 | 台 | 1 | |||
量筒(10ml、100ml、 500ml、1000ml) | 个 | 各1 | |||
含气量测定仪 | 台 | 1 | |||
电子秤(量程100kg,精度1g) | 台 | 1 | |||
混凝土抗折试模,抗压试模、砂浆试模 | 组 | 15 | |||
3 | 钢筋试验设备 | 万能材料试验机(0-1000kN) | 台 | 1 | |
洛氏硬度计 | 台 | 1 | |||
4 | 结构混凝土测试设备 | 数显强度回弹仪 | 台 | 1 | |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 | 台 | 1 | |||
5 | 地基承载力检测设备 | 触探仪 | 台 | 1 | |
标准贯入试验装置 | 套 | 1 |
注: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无需填写本表。本表中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是为完成本项目的最低要求,具体设备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并满足本表规定;2.在经发包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更换;
3.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设备种类和数量,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 |||
合同段: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 | 标表1 | ||
序号 | 科目名称 | 金额(元) | |
1 | 清单 第100章 总 则 | ||
2 | 清单 第200章 路 基 | ||
3 | 清单 第300章 路 面 | ||
4 | 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 | ||
5 | 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6 | 清单 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
7 | 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 | ||
8 | 计日工(3%) | ||
9 | 暂列金额(3%) | ||
10 | 投标报价 | ||
清单 第 1 页 | 共 1 页 | ||
工程量清单表 | |||||
合同段: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 | 标表2 | ||||
清单 第100章 总 则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1.000 |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1.000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1 | 竣工文件 | 总额 | 1.000 | ||
102-2 | 施工环保费 | 总额 | 1.000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1.000 | ||
103 | 临时工程与设施 | ||||
103-1 |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 | ||||
-a | 临时便道 | 公里 | 0.200 | ||
-b | 临时便涵 | 道 | 5.000 | ||
103-2 | 临时占地 | 总额 | 1.000 | ||
103-6 | 拌和设备安拆 | ||||
-a | 基层稳定土厂拌设备 | 座 | 1.000 | ||
-b | 水泥混凝土搅拌设备 | 座 | 1.000 | ||
104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1.000 | ||
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1 页 | 共 6 页 | ||||
工程量清单表 | |||||
合同段: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 | 标表2 | ||||
清单 第200章 路 基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202 | 场地清理 | ||||
202-3 | 拆除结构物 | ||||
-a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m3 | 6.600 | ||
-c | 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 | m3 | 50.000 | ||
203 | 挖方路基 | ||||
203-1 | 路基挖方 | ||||
-a | 挖土方 | m3 | 1479.000 | ||
-b | 挖淤泥 | m3 | 6600.000 | ||
203-2 | 改河、改渠、改路挖方 | ||||
204 | 填方路基 | ||||
204-1 |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 ||||
-a | 利用土方 | m3 | 630.000 | ||
-b | 借土填方 | m3 | 14794.000 | ||
-h | 结构物台背回填碎石土 | m3 | 1061.000 | ||
205 |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 ||||
205-1 | 软土路基处理 | ||||
-c | 换填风化岩 | m3 | 6600.000 | ||
207 | 坡面排水 | ||||
207-1 | 边沟 | ||||
-a | 土质梯形排水沟(底宽0.6m;深0.6m) | m | 1000.000 | ||
-b | 浆砌矩形排水沟(底宽0.6m;深0.6m) | m | 740.000 | ||
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2 页 | 共 6 页 | ||||
工程量清单表 | |||||
合同段: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 | 标表2 | ||||
清单 第300章 路 面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304 |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 ||||
304-3 | 水泥稳定土基层 | ||||
-a | 5.0%水泥稳定(70%砂砾+30%碎石)(15cm) | m2 | 34485.000 | ||
-b | 5.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 | m2 | 31997.000 | ||
305-1 | 15cm泥结碎石基层 | m2 | 693.000 | ||
305-2 | 3cm中粗砂磨耗层 | m2 | 693.000 | ||
312 | 水泥混凝土面板 | ||||
312-1 | 水泥混凝土面板 | ||||
-b | 厚20cm | m2 | 28265.000 | ||
312-2 | 钢筋 | 1t | 4.026 | ||
313 | 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 | ||||
313-1 | 路肩培土 | m3 | 3732.000 | ||
清单 第3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3 页 | 共 6 页 | ||||
工程量清单表 | |||||
合同段: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 | 标表2 | ||||
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419 |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 | ||||
419-1 |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
-a | 1-Φ1.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m | 43.000 | ||
清单 第4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4 页 | 共 6 页 | ||||
工程量清单表 | |||||
合同段: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 | 标表2 | ||||
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604 | 道路交通标志 | ||||
604-1 | 单柱式交通标志 | ||||
-a | 单柱式(一)圆形 | 块 | 2.000 | ||
-b | 单柱式(二)三角形 | 块 | 25.000 | ||
604-9 | 公路界碑 | 个 | 6.000 | ||
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5 页 | 共 6 页 | ||||
工程量清单表 | |||||
合同段: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 | 标表2 | ||||
清单 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702 | 铺设表土 | ||||
702-1 | 开挖推回表土 | m3 | 3900.000 | ||
702-2 | 编织袋围挡 | 个 | 2787.000 | ||
702-3 | 密目网苫盖 | m2 | 1325.000 | ||
703 | 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 | ||||
703-1 | 撒播草种(含喷播) | m2 | 1300.000 | ||
清单 第7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6 页 | 共 6 页 | ||||
第 二 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第 三 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范本》的“技术规范”,其内容详见《范本》(第二册)。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 四 卷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
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施工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公示信息表
八、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日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日历天。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注:投标人仅须在投标函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0.05%签约合同价/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10%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在合同期内不调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某一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发包人可根据市场情况按国家政策、国家有关文件进行调价,最终价格是否调整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文件为准。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无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2) | 无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10%签约合同价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3%合同价格 | |
12 | 保修期 | 19.7(1)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 年 |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下列资料:
1.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汇款凭证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系统出具的投保成功的回执;
3.如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或账号发生变更,应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附表二 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
附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
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七 临时占地计划表
附表八 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注:附表一至附表八见《范本》(2018年版)
五、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注册资本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 |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比例最高的前五名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备 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三)近年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2018年 |
一、注册资本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九、净利润 | 万元 | |
十、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
1.净资产收益率 | % | |
2.总资产报酬率 | % |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
4.资产负债率 | % | |
5、流动比率 | % | |
6、速动比率 | % | |
十二、营运资金(2018年度流动资产-2018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 | 万元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一致。
银行信贷证明(如有)
银行名称:
地 址:
日期:
致:(招标人全称)
兹开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万元的银行信贷,供 (投标人注册地点)
(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之前,在(项目名称)需要时使用。我行保证由(投标人名称)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所开列的作为流动资产的各项中无一项包含在上述提到的银行信贷中。
此项目若未中标,该信贷证明自动失效,无需退回我行。
银 行(盖单位章):
银行主要负责人(签字):
银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打印)
银行电话:
银行传真: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银行主要负责人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否则,视为无效。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1近年完成的施工类似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公路等级(如果有) | 合同 金额 (万元)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程量描述 | 合同 期限 (开工---交工) | 项目所 在地 |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如果有) | 所附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页码 |
4-2 近年完成的施工类似项目汇总表
序 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交/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 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和“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历表
姓名 | 年龄 | 专 业 | |||||
技术职称 | 学 历 | 拟在本标段 工程任职 | |||||
工作年限 | 类似施工 经验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制年 | ||||||
经 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 | ||||||
备 注 | |||||||
注:本表应填写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相关情况,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公示信息表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标段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工程质量目标 | |||||||||||
安全目标 | |||||||||||
工期目标 | |||||||||||
(一)拟委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员信息 | |||||||||||
拟担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个人业绩 | |||||||||||
项目总工 |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个人业绩 | |||||||||||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内容、主要 工程量等信息 | 交/竣工时间 | 备注 | |||||||
1 | |||||||||||
2 | |||||||||||
…… | |||||||||||
注:1.如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本表的内容将进行公示;
2.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汇总至本表,填写的各项信息应与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及证明材料一致,如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表的完整信息应保存为“投标人名称-公示信息表”,并保存至U盘之中,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
八、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等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相应年度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认为应交的其他资料。
正/副本
虎林市索伦林场通硬化路项目(皖峰-索伦林场)施工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一、 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投标有效期为天。
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仅限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月) | 投标人的估算 | ||||
分期 | 累计 | ||||
金额(元) | (%) | 金额(元) | (%) | ||
1~3 | |||||
4~6 | |||||
7~9 | |||||
10~12 | |||||
13~15 | |||||
…… | |||||
…… | |||||
缺陷责任期 | |||||
小 计 | 100.00 | ||||
投标价: | |||||
说 明 | |||||
注:1、投标人可按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
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暂估价,但应考虑开工预付款的扣回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地理位置图
部分网页截图示例(仅供参考,以实际截图为准)
示例1: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网页截图

示例2: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业绩网页截图

网址:http://sgqy.hljjt.gov.cn/****
示例2: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业绩汇总表和分项明细表的网页截图


示例3: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人员业绩汇总表和分项明细表的网页截图


示例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查询网页截图


示例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查询网页截图

示例6: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示例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办事指南
为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促进从业单位诚信履约,不断完善更新信用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准确信息,便于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或评标时择优选择建设从业队伍,同时方便管理部门对建设市场实施有效监管,按照国家、部、省有关要求,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开通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或机构信用信息进行公示。
现将信用信息录入、更新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信用信息录入更新要求
1、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按照要求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有效(附件1《从业企业信用信息填报承诺保证书》)。
3、企业应明确联系人,如有变更需及时提供相应变更材料。
二、企业办事流程
企业进入系统可以直接访问http://sgqy.hljjt.gov.cn进行登录。
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企业用户注册、密码找回、联系人变更遵循统一业务办理流程:

·企业信息填报/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1、企业用户注册
新用户使用系统办理业务前须按以下步骤完成用户注册:
填写《用户注册申请表》:
填写《用户注册申请表》(附件2),企业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用户注册:
通过“用户注册”功能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用户注册申请表》彩色扫描件;
上传《从业企业信用信息填报承诺保证书》彩色扫描件(附件1);
将《从业企业信用信息填报承诺保证书》(附件1)原件邮寄到黑龙江省交通信息中心。
注册受理:
管理员收到承诺书原件后,受理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用户可登录系统办理业务。
2、企业信息填报/变更
已注册成功的企业,可登陆系统通过“企业信息填报/变更”功能填报企业信息:
准备材料:
准备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填报信息:
用户通过“企业信息填报/变更”功能,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上传《从业企业信用信息填报承诺保证书》彩色扫描件(附件1)。
发布信息:
企业确认信息无误后,自行将企业信息公示发布。
3、联系人变更
企业发生联系人变更,应及时履行“联系人变更”流程,完成联系人变更操作。
填写《联系人变更申请表》:
填写《联系人变更申请表》(附件4);企业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联系人变更:
通过“联系人变更”功能,填写联系人变更信息,上传《联系人变更申请表》彩色扫描件;
上传《从业企业信用信息填报承诺保证书》彩色扫描件(附件1)。
联系人变更受理:
管理员审核联系人变更信息,审核通过后,联系人变更成功。
4、密码找回
企业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通过“密码找回”功能,重新找回密码。
填写《密码找回申请表》:
填写《密码找回申请表》(附件3);企业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密码找回:
登陆系统通过“密码找回”功能,填写密码找回信息,上传《密码找回申请表》彩色扫描件。
上传《从业企业信用信息填报承诺保证书》彩色扫描件(附件1)。
密码找回受理:
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新密码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企业用户。
5、原系统用户首次登陆说明
由于系统切换、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原系统中已注册的企业用户首次使用新系统时,需要履行“密码找回”程序并且核对联系人信息,请用原账号登录系统并按向导办理。
原注册用户首次使用新系统需要核对您的联系人信息,请在对应栏目准确输入预留的联系人信息。系统将判断输入的联系人信息与系统中预留的联系人信息是否一致:
1)如果输入的联系人信息与预留的联系人信息一致,将进入“密码找回”流程;
2)如果输入的联系人信息与预留的联系人信息不一致,将进入“密码找回”和“联系人变更”合并办理流程。
6、用户名找回
企业忘记系统登录用户名,可通过如下流程找回:
填写《用户名找回申请表》:
填写《用户名找回申请表》(附件5);企业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注意:申请表中的联系人只作为当次用户名找回业务的联系人,若需联系人长期有效,请通过联系人变更业务进行变更)
邮寄《用户名找回申请表》:
将《用户名找回申请表》原件邮寄到黑龙江省交通信息中心。
用户名找回受理:
管理员收到原件并审核通过后,用户名信息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用户名找回申请表》中预留的邮箱。
三、注意事项:
1、企业须将《从业企业信用信息填报承诺保证书》原件邮寄到黑龙江省交通信息中心,之后可自行发布企业信息。
2、企业在发布信息前需仔细检查填报或变更的内容,并对发布结果负责。信息发布成功后将进行版本存档,不能再修改或删除。
3、企业需保持所发布信息的最新状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信息更新。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交通信息中心 信息化管理科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99号
邮编:150081
附件:
附件1:从业企业信用信息填报承诺保证书

附件2:用户注册申请表

附件3:密码找回申请表

附件4:联系人变更申请表

附件5:用户名找回申请表

附件6:注意事项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