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新建商品房购房风险提示
| 所在地区: | 陕西-渭南-大荔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7日 |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提示广大市民,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首先应查看所购楼盘项目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要特别注意查看所购房屋楼栋号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二、不要参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组织的“内部认购”“内部登记”“排号预约”等任何形式的交纳定金预订活动,谨防造成财产损失。如果发现开发企业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购房人应向县住建局进行投诉举报。
三、在交纳房款时,应认真核验所购买房屋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将定金、预付款,一次性全部付清的房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所有款项直接存入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存入开发企业其他账户。如果发现开发企业要求将购房款存入非监管账户,购房人可向县房产交易和保障性住房中心进行投诉举报。
四、签订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条款;国家实行“一价清”购房制度,购房者应拒绝缴纳房款外(含水、电、气、热等接入费)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外的任何费用;购房者应将房款、维修资金、契税分别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和税务部门,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收;合同签订后,在开发企业处及时索要房产交易和保障性住房中心签订的网签备案合同,核对备案号以及个人信息;有关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差异处理办法、质量及保修责任等约定需仔细读阅,购房过程中产生的合同争议、合同纠纷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投诉举报电话:0913-3293080
新建商品房违规销售投诉举报电话:0913-3261889
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7日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www.dalisn.gov.cn/xwzx/tzgg/134884.htm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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