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禁烧令
| 所在地区: | 山西-长治-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7日 |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和《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杂物的紧急通知》(长气防办〔2020〕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发布禁烧令如下:
一、禁烧时间
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
二、禁烧范围
全区辖区范围内
三、禁烧要求
(一)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荒草等杂物;
(二)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轮胎、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禁止烧荒燎堰、烧灰积肥、违规炼山;
(四)禁止野外烤火、炊事、烧烤、火把照明、点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等祭祀用火;
(六)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途经林区车辆上的人员严禁向车外丢弃火种;
(七)禁止“痴傻、老幼、聋哑”人员以及牛羊工等“重点人群”无监护进入林区;
(八)禁止在林区实施爆破、损坏防火设施和标牌。
四、处罚措施
对违反上述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0355—676344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